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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谭明明案大家怎么看?

23回复 阅读 1161

谭明明案的经过想必网友都已经知晓了,这里就不再赘述了。说下我自己的观点


再说之间我已经准备好被骂了。不过我还是想说自己的观点。谭明明醉驾导致宝马车2死伤案,是不能判死刑的。虽然是按照危害交通全罪定罪,Z高可判死刑,但是这个案不能判死刑。我的主要观点就是谭明明的的行为虽然导致重大事故致死2人重伤一人加酒驾,但是谭明明内心动机并没有想故意导致对方死亡。这是非常重要的是否量刑死刑的依据。


但是很可惜,社会舆论一片喊死的声音,无非是谭明明炫富加醉驾,事后家人还叫嚣用钱解决问题,必须让谭明明死才解恨。家人也要求法院判死刑


如果真的判死刑了,我觉得是我国司法的悲哀。因为谭明明即便炫富,醉驾,但是动机并非故意杀人,也并非Z大恶疾。至多算得上年轻无知过于虚荣,对自己的行为的危害性完全没有概念。经过此事应该也是对她自己和家人的一次沉重的教训。


将谭明明判死刑,无非只是多去了一条年轻的生命,对社会的其他人并没有太大的震慑作用。只是满足了家属仇恨的平息,和社会仇富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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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友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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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烈 大学二年级

杀一儆百,该杀,社会意义大于法律意义。谁让她那么嘚瑟

真嘚儿 初中二年级

该杀,并且要广而告之的那种杀,建议用冷兵器处决,直播。

呦呦呦Y 大学二年级

闹市区 开车高速往人群里面撞,就是想看看能撞死几个,撞死越多越开心的意思。如果不想撞死人 该是立马停车, 你咋理解为内心不想撞死人呢? 以为自己的车撞不死人?

mky 超级意粉

该杀

蜀黍帮倒忙 得意大咖

背景还是很牛逼的闹这么久

主要这事

挑战****法律和金钱万能较量的底线

那一年南京事件就是个例子。

Z后也是找个人做替死鬼。

本人不会有事的。

找个女的整容,懂了吧。Z高机密

飞过什刹海 高中一年级

按楼主逻辑就是无知者无罪?

一命抵一命他都不够抵的,还不该杀?

怪我咯 大学三年级

依照《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按照楼主的诡辩逻辑,6·22杭州小区纵火案 是不是也是司法悲哀?


本帖Z后由 怪我咯 于 2020-09-24 12:01 编辑

摇摆鱼 博士二年级

楼主是以自己的感情来代替法律,“故意”不是你这样理解的,并非说有心、刻意去撞才叫故意。谁都知道醉驾+高速逃逸是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她在Z终撞上宝马车之前有多次机会终止犯罪,但她坚持逃窜,在碰撞多辆车后Z终撞上宝马车导致了及其严重的后果。在明知道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的情况下还继续,就可以认定为故意了。

缘分一道杠 大学三年级

难道现在的情况不是司法的悲哀?犯罪事实既然已经清楚就应该判决了,为什么要等?不就是在等这个风头过了死刑变死缓,死缓变无期,无期变几年。能减刑一个没赶上,肇事逃逸,积极赔偿。

冰鱼 博士一年级

上海那个比亚迪司机了解一下,被崩了

暴风退 初中一年级

楼主跟谭某什么关系?这个不是交通肇事的问题。是以恶劣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问题

摇摆鱼 博士二年级
缘分一道杠

现在的情况是,两名死者家属坚决要求判死刑。而伤者家属面对天价的治疗费用无法可施,迫切需要谭家的赔偿。然而,谭家坚决要求对方不签谅解书(受害者家属签谅解书就可以不判死刑了)就不赔钱,反正判死刑就没钱,不判死刑就赔钱。等于把球踢给了伤者家属,要钱可以,你去说服那两家死者家属答应签谅解书,否则没钱,要死大家一起死,你家受伤的没钱继续治疗就给我家姑娘陪葬吧。这样就拧住了。

缘分一道杠 大学三年级
摇摆鱼

所以说现状才是司法悲哀,没有自首,没有积极赔偿仍然迟迟不判决,本来可以光明正大的活弄成苟且偷生的活。要知道,抢1毛远比偷1万罪名大。谭家典型的输人输阵。

肉肉生风 高中一年级

执法不严?倒是暧昧态度逼着各自私了

yaya_skywolf 博士后
摇摆鱼

人如果都是理智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犯罪了。如果凡是就按杀人偿命,中国要死的人太多了。交通事故导致的意外估计都要死了。


很在很多人认为非要量死刑才是法律的公平,那其实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道德代替法律。都认为杀人该偿命,在全世界范围内量刑准则中死刑的判罚都是非常谨慎的,尤其要以动机来判法。而中国的判罚多半需要照顾广泛舆论和社会危害性。但在我看来社会危害性的说法都是主观的,因为舆论已经歪曲了事实。


仅从舆论报道就说,谭明明家有钱嚣张跋扈吗?那有可能都是一家的说辞,甚至是感情用事。


如果非要执行死刑,为什么司法还要这么大费周折呢?就是因为我国司法在不断进步,死刑量刑非常谨慎。这不是达成谅解和钱的问题。而使司法的执法尺度要刚好合适。


我觉得判无期徒刑和赔偿是Z终的判罚结果。

yaya_skywolf 博士后
怪我咯




杭州纵火案性质完全不同,因为她的行为和导致的后果在客观事实上有直接联系。说简单点就是你故意纵火就有造成重大后果的情况。而且受害者和犯罪人之间有直接联系。这是量刑的重点。


谭明明案受害者和被害者只是结果上是有联系的,但是在动机上谭明明并非要故意杀死那两个人。这就是我国司法在量刑上需要谨慎考虑的地方。说简单点就是间接联系导致的严重后果。


只有动机明确是要导致故意杀人才能量死刑。


之前也有一起,一个男的没醉驾在马路上故意冲撞,当场导致2死2重伤,这种就非常清楚了,可以量死刑的。


不是非要死刑才是严重的惩罚的啊。无期徒刑也非常严重啊。

本帖Z后由 yaya_skywolf 于 2020-09-24 14:51 编辑

怪我咯 大学三年级
yaya_skywolf发表于 2020-09-24 14:46 回复 怪我咯 的帖子杭州纵火案性质完全不同,因为她的行为和导致的后果在客观事实上有直接联系。说简单点就是你故意纵火就有造成重大后果的情况。而且受害者和犯罪人之间有直接联系。这是量刑的重点。谭明明案 ...



2012年2月11日,黄世华在妹夫家吃午饭,一时开心喝了6两高度白酒。下午3点左右,老乡刘某驾驶比亚迪轿车送黄世华等人回家。车开至半路,黄世华强行要求自己来开车。“我已经不记得何时换下老乡自己开车了”,据黄世华事后回忆。刚开出不久,他就驾车与一辆桑塔纳出租车追尾,因害怕被查处,驾车逃逸。后出租车司机开车追上,并下车拦在黄世华车前要求理论。黄世华强行启动轿车,将出租车司机顶在引擎盖上高速行驶约1公里后,撞上了路口待转的QQ轿车尾部,QQ轿车又撞上前方待转的悦达起亚轿车,QQ轿车随即着火。出租车司机当场被机动车撞击挤压致创伤性休克死亡,QQ轿车内两人被烧身亡,悦达起亚轿车内三人受伤。下午约4点,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出警,在事发现场对黄世华予以控制。经鉴定,黄世华当日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12mg/ml。据悉,这并不是黄世华第一次酒后犯事,他曾因酒后持火药枪射击他人胸部,于2000年6月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事发前,黄世华正在上海经营一家洗衣店,与妻儿过着普通的生活。2012年7月,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作为被害人及被害人近亲属,顾某等三人、郭某等四人、谈某等四人、张某等三人同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庭审中,被告人黄世华对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并一再表示对事发当日的很多事情已记不清楚。上海一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黄世华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此次为再度酒后犯罪,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和主观恶性大,依法应予严惩。法院一审判决黄世华死刑。黄世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3年5月,上海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2013年,Z高法院经复核裁定核准了对黄世华执行死刑。


是不是有相似情节,只不过这个黄某的前科更加严重,且当时行为更加恶劣,罪名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其实你想表达的是量刑的关键点在于谭某是否有主观恶性,她醉酒驾驶并且肇事逃逸就能说明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恶性,且在逃逸过程中再次造成多人伤亡的惨烈场面,社会影响恶劣,已不是过失罪那么简单了,因她醉酒+逃逸导致多人伤亡,是具备因果联系的,完全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围。

本帖Z后由 怪我咯 于 2020-09-24 15:47 编辑

caridle 博士后

醉驾其实就是要故意杀人的!
明白醉驾 、逃逸和 故意 是等同的,就知道了为什么要判处死刑了。

本帖Z后由 caridle 于 2020-09-27 08:36 编辑

kissly 博士一年级

看了上边的评论,感觉正儿八经了解这个案件的人太少,都是主观臆想的居多。

为什么拖这么久?因为车上有个没死的,现在医院,伤者家里没钱付了。死了2个,死者家也都不是省油的灯,现在死伤者自己在闹,死者家说不要钱,就要你的命,伤者想要赔偿治。谭家很简单,给钱就要获得谅解,要么就直接判死。现在的绣球不在谭家,所以拖这么久。喷之前先想想,说什么有钱有势才能拖到现在。这么大影响力的案子,谁敢玩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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