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得意上一家装饰公司的离职设计师。最近遇到了烦心事。请大家帮我分析分析。
我是在去年疫情来前离职的,第一轮疫情结束后手里还有三四家工地没有收尾。武汉解封后,我虽然已经离职但还是隔三差五会过来巡视工地。(工地已经到安装阶段,硬装工程基本上结束。只剩两个工地还剩乳胶漆没施工),有材料需要帮选择和搭配的一直以来是在网上进行沟通,想着虽然离职了,但是工地要收好尾,不能辜负客户对我的信任,特别是疫情期间长时间暂停的工地。终于在今年一月份把所有的工地都已经收好了,所有的材料都已经安装到位,客户也已经跟公司把款结好了。在此感谢客户对我及公司的信任和理解。
不过有一家情况有些特殊,是去年年前签的合同。客户在经历了整个疫情期间后,因为个人原因还不起贷款,将房子卖了。且客户签单时间临近过年,项目经理只举行了一个开工仪式。真实并未动工。(开工之前我将完整的设计施工图都已经做好,就等疫情结束立刻施工。)之后业主携带出售合同到公司总部要求退单。在第一次和公司老板协商后,未果。客户得到的消息是回家等。之后老板跟我打电话要求我说服客户不要退单。我随即跟客户电话协商了许久。也未果。
三天后,经过第二轮协商。公司最终同意退单但要求收取合同金额10%违约金。客户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期间由于我在外地,并未参与见面谈判协商。具体细节都是由双方转述。)
双方矛盾点在于A:客户不认可违约,应属于不可抗因素退单(疫情期间不能上班无法还贷款)并不愿支付10%违约金。认为公司并未动工,不应收取这么多,且***政策支持。
在又一轮的谈判后还是无果。
最终,在最后一次谈判后,公司和客户达成一致。公司同意客户只愿赔付我这边设计费金额的违约金,客户认为从始至终都只有我这边出了设计,公司并未进行动工,不应该扣除工程这一部分。整件事情以客户赔付两千多设计费收尾。
在公司给客户退单后,相应的设计费和提成我也全部返还给了公司。
在今年年底我终于把所有的工地正常收尾。在公司跟我结款的时候,老板认为客户这个单子没有赔他相应的金额,要从我应得的其他工程的工程提点中进行扣除。导致现在我跑了几个月,好几家工地结款还不够我来往的车费。这部分一直卡在这里。(还不包括这个工地白出设计,)
心里郁结,想问问大家,我该怎么办,这一部分的违约金从我身上出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