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yedulili 于 2012-7-4 14:13 编辑
龙天公寓(光谷麒麟社)简称:麒麟社,该楼盘位于东湖高新区大学园路4号(万科城市花园对面)。开 发 商:湖北龙天置业,投资商:北京建工博海。麒麟社由北京建工博海置业有限公司投资,湖北龙天置业公司开发,网上所有有关楼盘宣传均为光谷麒麟社一名,但是在房产局和合同上均为湖北龙天公寓名。该楼盘于2011年6月19日开盘,且开盘时已经处于封顶状态。
合同约定于2012年6月30日交房。但是麒麟社开发商无诚意,合同上注明为6月30号交房,在6月25日左右才从业主群了解到有可能要延期交房,事先没有收到任何工作人员或开发商的通知。按合同上应提前三十天发书面通知,告诉业主延期一事。
6月27日业主组织代表去与开发商了解情况,要求说法。开发商仅派一名姓叶的经理自称是是北京建工博海公司派遣,提任销售总监一职。但从交涉的过程中,叶总监满嘴托辞,不正面回答业主提出来的有关任何交房问题,只表示说会延期交房。在我们业主代表强烈要求下出示书面通知并告知所有业主。他为安抚业主情绪,当时答应了我们的要求。次日,销售客服称6月30日公司领导不在,要求业主7月1日来谈延期交房事宜。
但是合同规定是6月30日交房,将近40位业主商量决定,仍按合同约定时间找开发商的讨一个明确的说法。对方接待人员声称,已于6月29日通过邮寄方式给各位业主,我们表示无一人收到,要求当时他们出具一份给我们寄出的书面函。一看之下,让人气愤,多处错误,单位抬头与合同签订的公司不符,且未盖公章,该通知书无效。按照合同约定第九条交房期限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出卖人应当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就这一点开发商已经构成违约。同时开发商所列举延期交房三点原因均为天气多雨,电力公司没有安装电力设备,天燃气公司管道设计有问题等,这三点均为第三方原因,但开发商又提供不了相关证据或文件给我们业主看,仅凭一面之词,让人难以相信。虽然通知上有写会按合同上赔偿,但是如果照合同上所写,是在合同上属于不赔偿违约金的范畴,与开发商所承诺的前后不一。
除此外,Z气让人气愤的是,落款居然无公章,根本没有法律效应。这大的公司企业居然出示的书面通知书无公章,岂不儿戏,随意在路边打印店打印几份,可算数吗,我们也可以写,还可以写要双倍赔偿,他们承认否?姓叶的男子居然说公章在北京,现在无法盖。开发商屡次找出不合理的理由搪塞业主。按合同规定,开发商按合同上应提前三十天发书面通知,告诉业主延期一事。交房日才说要延房,完全是无视业主利益,拖延时间,推脱责任。业主实在忍无可忍,要求开发商务必在当天给明确回复,经几个小时的交涉,Z后的结果是叶总承诺按业主要求修改单位名称,并注明7月1日之前所寄出的延房通知无公章缘由下周7月2日,给予正式的盖公章的文件于全体业主。当天搜房网还组织看房团去看房,一群人兴高采烈的去看房。销售人员解说的可带劲了。我们是有素质的人,没有对那些有可能成为买家的人们加以言辞,而是很给面子,静静的等待这名叶总监的答复。
可是7月2日,有业主有人去拿通知书,竟然还是当初一样的空白,这完全无法接受,把业主当什么,耍弄啊。姓叶的男子居然还是用公章在北京审批的这样的话来搪塞我们。太好笑了。业主们决定不再听信任何说法,将联系媒体,在论坛和报纸上,采取各种方式,曝光无良开发商,追讨说法及损失。还没有成为此次事件的受害者不要再轻易相信这样的无良开发商,欺瞒业主,这样的楼盘买来做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