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童木_wing发表于 2013-3-7 13:34 太恶心了吧 真的是忽悠一个算一个喂~不能写就么说撒 支持LZ 曝光
确实蛮恶心 谢谢帮顶~
阿童木_wing发表于 2013-3-7 13:34 太恶心了吧 真的是忽悠一个算一个喂~不能写就么说撒 支持LZ 曝光
确实蛮恶心 谢谢帮顶~
也是看到是金地的 所以觉得蛮放心 但是冒想到是这样的结果
给大家提醒~
这,买房子不能冲动啊。
金地澜菲溪岸的销售代理新聚仁撒,还在澜菲溪岸打人的
小老百姓冒得背景么样跟那边抖狠列KFS也不是吃素的吧~
谢谢支持哈~
之前也冒得经验不能写的话 那边的销售代表就不应该这样跟我们谈嘛
这样不是明白的忽悠么~
而且有露台的比冒得露台的多30W
觉得花钱了还冒得保障
小百姓伤不起~
魏特曼发表于 2013-3-7 14:07 在喜欢的东西也别透露出来。不过阳台是不写合同的,我家十多年前买的房子多花了4万买的阳台(不加这个钱 ...
也是怕以后出现纠纷 么司都冒得 钱也花了
扯皮都不好扯~
挥洒丶发表于 2013-3-7 14:08 澜菲溪岸有跌忽悠,去看过,说是送了几多面积,实际上根本没保障,Z后还是买了旁边的绿地.
是么?看来他们忽悠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鹦鹉学舌发表于 2013-3-7 15:32 金地澜菲溪岸的销售代理新聚仁撒,还在澜菲溪岸打人的
这个是么情况?
羊仔仔发表于 2013-3-7 15:39 这个是么情况?
武汉的销售代理新聚仁,稀烂,在别的楼盘也瞎忽悠,恶贯满盈臭名昭著
这个应该是属于共有面积吧,如果没有写进合同的,以后有的扯。
实话 觉得这个是属于共有的面积 楼下的商铺买房未必不要楼定的啊 这个不写肯定以后有的扯的 但是这个开发商肯定不会愿意写进去的
说实话我家也有类似露台,楼下是商铺,而且不要钱,就我们家能进去。唯一不好的就是对面那套房子的人也可以过来(公用,有一米的小墙隔着)
羊仔仔发表于 2013-3-7 15:35 回复 yyma 的帖子之前也冒得经验不能写的话 那边的销售代表就不应该这样跟我们谈嘛
在国外 买房是要带律师的 所以买房前 一定要先咨询律师 或者恶补法律知识 中国人都没有这个意识
这个露台你有使用权,但是不会写进合同,也没有面积,因为露台不算面积的。。。。。
露台下面是商铺千万别高兴太早,到时候商铺装个中央空调主机上来就悲剧了。
你现在不买这个带露台就行了撒 就不用多出30W了啊
六层洋房电梯一梯两户 南国明珠的二手房才7000多 位置比金地的还好
肯定不能要!一样的房子,多花30万,这30万地方在哪里?以后别人也到这露台来种花种菜打麻将,你难道赶人走?合同里没说是你家的楼台!还有位仁兄说得也是,物业要是装个什么东西在上面,你指能干瞪眼,到时候你再找那个口头答应你的班子,鬼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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