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搞人了!顶个
这也太搞人了!顶个
看我的名字就知道这个楼盘的名声咯,作为一期高层业主,对此KFS相当的痛恨。顶你,楼主!
内容被自动屏蔽
我们现在也在和金地闹纠纷
现在也是说定金不退,我们比你还呕
我也看中一个带露台的。但是都卖完了
我也去看过他们的花园洋房,我看的那套是二楼有个连接的大平台,说是以后可以两家分享,但是二楼的房价会贵好多。我是觉得那平台以后给小孩玩会很是不错。但是房型有根柱子不太好,所以也没多做考虑了。
露台或者入户花园本来就是送的,肯定是不记入合同的。任何开发商都一样。俗称偷面积(送面积)。很多开发商的设计都是通过此种方式来吸引客户的。
合同是格式合同,换个说法就是霸王合同,到哪里买房都不可能在合同上增减任何内容的,找天大的律师也是如此。
如果lz心理上接受不了30万买个露台,建议可以协调换个不带露台的。
定金的话不好说,常规来说大定是不退的,lz也是签了字的。
我家也是买了露台的房子,价格稍微贵那么点点,没有太离谱,一样也是没有写在合同里面去。
内容被自动屏蔽
金地的房子也就这样吧,你当时也太心急,任何东西都要体现在合同上, 这是Z起码的,他们要是不愿意,你可以回去再考虑
买房真心很麻烦啊
内容被自动屏蔽
dou shi hu you ...
LZ也是个性情中人啊。这么容易冲动。第一次看房就付订了。
或者换个偏宜30万的洋房?我倒觉得別正面冲突,搞得自己又气又累找找关系直接找老总把钱退了。销售很多是外包的,他们一是图利润,二是权限也非常小。
强烈支持LZ
金地那么远啊啊啊啊-0-第一次去是跟看房团去的 房子里还有大便啊-0-把我恶心到了 而且还那么贵
哎,我也被这样坑过1万2.。。
支持楼主,顶起来
不能写进购房合同,商量下能否签订一个补充协议?
©2008-2025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