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是以国家的名义证明法律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除非公证处撤销,否则是一直有效的。
公证是以国家的名义证明法律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除非公证处撤销,否则是一直有效的。
离婚女方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吗。
如果没有独立的房屋,很难办理分户手续而单独取得户口本,你可以具体询问户籍部门。
能留QQ么,有些复杂
QQ:1339425620 如有急事需要咨询可以电话:15007171477
谢谢!跟家里人说了后算是安心了
留着以后备用
你好,我要盘别人的一个网吧,要注意什么问题?
你好,这个主要需要注意你们签的合同,对于合同内容要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要对对方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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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当然以国家文件为准,如果小区物业以此收物业费,你们可以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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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无故拒交的,小区的物业和业主之间是个服务合同关系,如果业主拒交,那么就属于合同的违约方,而且是故意违约的一方,是要承担责任的。这不是正给小区物业起诉的一个绝好理由吗??
如果物业费与国家法律相违背,那么你们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有些条款就是无效的,一个无效的合同怎么可以约束双方。如果对方要求你们支付不合理的物业费,你们是可以拒交的。
合同无效是指在135号文件出来之后,而在这之前,一直是按照现有的合同执行的,也就是合同双方对于现有的合同条款是认可并接受的,而且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并没有表示出异义,合同在执行期间有变动的话得经过合同双方认可才能变动的,即得有意思表示,而不是这样单方的拒交,如果单方拒交,物业是完全可以以单方违反合同的理由进行起诉的。这里有个法律的效力问题。就是135号针对的是开始实施之后的合同,而这之前的合同,是没有溯及力的~~
补充一点,除非有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并且取得双方的同意,这样才有可能解除现有的合同,还有种情况就是合同到期,否则,如果有哪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话,这个是明显违反合同法的~~
补充一点,除非有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并且取得双方的同意,这样才有可能解除现有的合同,还有种情况就是合同到期,否则,如果有哪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话,这个是明显违反合同法的~~
原来文件是他们合同之后颁布的。
呵呵,学习了。
还有公正处的效力不是一直有效的,要看主体是不是符合条件,是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有欺诈和瞒骗的嫌疑,那么这样的公证是无效的。不是简单的说公证处撤销了就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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