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动手 丰衣足食 是中国传统美德````
日本人是学不来的```
而且本来 病从口入`` 饮食卫生 自己把关 Z放心! Z安全!
自己动手 丰衣足食 是中国传统美德````
日本人是学不来的```
而且本来 病从口入`` 饮食卫生 自己把关 Z放心! Z安全!
为麽司关于小哈受伤滴帖子,,Z后大家都是在吵嘴阿.??
小哈已经受伤凹...
吵也冒得意思...
道歉滴人已经道歉凹...虽然诚意不够...
直接把GG主人约出来.. 大家一起商量个都能接受滴价钱进行赔偿...不就行鸟.?
虽说生命不是靠价格定滴..
但是狗狗受伤凹..至少也要赔医药费以及适当滴小哈主人滴精神损失费吧...
关于那个寿司店...
我想也冒得必要再说凹...
直接等到道歉者滴赔偿吧.!!
回帖全部看完。无语。
我只关心小哈的健康,Z讨厌在帖子里吵架的人~~~~
本帖Z后由 爱吃鱼的猫猫 于 2009-3-6 13:20 编辑 ]
做都做了~
在这里道歉也没用~
你还是想哈子怎么弥补这个错误吧~~
在这里文绉绉得一番冒得么意义啊~~
要受到良心的谴责啊~~!!同志!
把那些说脏话的人的尾巴都剁了。。。。。可怜的小狗和小狗主人。。。
你们的态度好点,有诚意的话,相信小哈主人也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我告诉你,你要是搞的我屋里狗子,我还会让你安全的从我屋里搬出去就算你狠了,从狗子尾巴被剁到现在,都是小哈主人找你们谈,而那个人象是个没事人样的,你还有脸在这里唧唧歪歪的,小哈主人有气提出了20w的条件你都喊的黑人,那别个屋里狗子尾巴被剁就是该的,你道歉时还有脸说时一时冲动,真是跟你无语了
道歉有什么用咧!伤害已经造成了!!
不能挽回了,也许你觉得你道歉可能你的良心上回舒服点
但是就这件事情来说,我们认识了你
我人品怎么样,总比那些做出缺德事却还在那里逍遥法外,和那些袒护并包庇这些做错事的人的品好,我并不想帮那个店做任何宣传,我没指名道姓的骂已经够不错了。如果想骂我奉陪到底。本来就事论事,问题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我难道说错了吗?
你非要来搅这个浑水,你不是自己伸着脑袋接石头是什么?哼,一个字就可以形容你这个人呢。
看来你很袒护那个店咧。我一骂那店你的矛头就指向我了咧。就从这里看出你和那店关系非同一般。
就算说法,那单位还管计划生育咧。那别人生孩子也不在单位生,那单位也要管咧。触犯法律的人,司法单位还说找单位领导来咧。那别人触犯法律也不在单位里触犯咧。而且我们也不来就不想把任何单位牵扯进来,只是希望两对当事人,能解决好这件事。那个店自己牵扯进来有什么办法。他们是袒护自己的员工,可能没错,袒护归袒护。但是错就要批评,就要解决啊。但是问题迟迟没有解决。现在倒好,跑来搅浑水,越搅越乱。现在连网迷们也骂了。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啦。是不是想把事情闹得更厉害,宣传更到位了。那就不好了。
在附带一句,想骂我奉陪到底。现在不是狗主人和那两个人之间的问题了。是我paopao52777和你TONY53之间的战争了。ok
不舒服,说我误会了你,你来加我的QQ:4953385,跟我说,跟我吵,不要在这里污染得意的空气了。
小哈主人:
我不是马甲,说我是店长也太抬举我了。经常上这里看看,但基本不留言。只是昨天多了句嘴,实际想劝劝你。
小哈和你都是受害者,大家都在同情你,BS伤害的人,我也一样。
谁高谁低,谁对谁错,不用我说,舆论已经一边倒了。
但你可以做得高尚一点、大度一点、优雅一点,就象大家敬佩小哈一样,敬佩你。你自己说你还不如小哈大度,那就应该向小哈学习。
即使是虐待动物可以判刑,那大家对犯人就不应该原谅了吗。
你越大度,就越显得他渺小,你越得理不饶人,你就越在降低你的高度。
我说的不要以恶制恶就是这个意思,让他自己用良心谴责自己,对他的促进,比你讽刺挖苦有用得多。
有些网友说道歉有用吗,让你去砍掉他一条腿,你觉得这是在真心帮你吗?
也劝楼主一句,主动打个电话,错就是错了,好好道个歉,心平气和的协商一下,怎么弥补过失。
如果你非要说我是店长,是不是那个店长也和我说的一样,那我倒觉得那个店长确有道理了。
冲动不是理由,这么点控制力没有,那跟神经病有什么区别,说明你这个人完全没有一点爱心,太残忍了
大家都不要吵了。。
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扯上无辜的人是什么意思?
你们觉得为了这事把事情搞成这么大有必要吗?
从事情一开始都是你一个人在发帖子在说。我什么都没说。
你公布我的QQ,公布我的隐私,不就是想把我的名声搞臭?想搞的我没工作?
你做到了。到现在我什么都没有澄清,我也写了道歉信,也愿意承担
后果。事情已经发生了,何必要这样?
现在要做的就是补救。
再这样搞下去你觉得有意思?
不管什么事 得理要饶人。
一人退一步。
本帖Z后由 嗜烟成命 于 2009-3-6 15:58 编辑 ]
你的补救措施在哪?
今天我们已经约时间解决事情。
到目前为止没看见你的诚意~!!!!
呵呵,看来你做这个决定满不简单列~
过了这久啊~~~
那应该是会给狗主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吧~
我们就等到列~
看哈你的诚意~
那些马甲们也可以消停了~
帖子 可以下去了!!!
或者直接 叫斑竹 把帖子 删除掉!
这个事情 到此为止!!!
现在我们要做的 就是发邮件 给那个中央电视台的记者!!!
让他在两会上把动物保护法 提议上去!!!!
舆论 始终没有法律 来的更直接!!
如果小哈 不是一条狗 而是我的小孩..
那绝对是不敢动手的```
因为法律对人有保护~~
而对狗 没有保护!!!!!!!!!
我想问一下你!!!
小哈 把你的袜子咬了 面咬了 你把他尾巴剁掉!! 有必要吗??
它就算有天大的错`` 它是个狗!!!!
就算他成年了 他的智商 才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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