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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Z后由 宇魂 于 2009-3-5 22: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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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Z后由 宇魂 于 2009-3-5 22:27 编辑 ]
有人冲动了会哭,有人会发傻,就是很少见会这么狠的,以后不要说自己是爱动物的人,冲动显露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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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还办了个绿禾的卡
现在我也不要了,主要是看到店长和那个寿司师傅的那个态度就觉得蛮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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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潜水员同学。
你说劳动法。
只能说这家公司的问题。他觉得这件事情损坏了他公司的声誉,至于是否违法是人家公司的事情~
还有,貌似很多人都没有针对那个什么禾绿还是绿禾公司。
只是这个什么禾绿还是绿禾公司自己把自己牵扯到其中来了。
那个千年潜水员的逻辑很搞笑哈。说什么员工在下班时间做的任何事都与公司无关!
那个员工,在下班时间残害生命呢,公司当然有责任,属于自己的员工没有管理好!!
(本来不想再跟贴了的,但是看到这个人留的言,相当地。。。。忍不住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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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事私聊,公事公聊。
私事为什么要把单位牵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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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的事情,单位就不要扯进来了,人越多,关系越乱,只会越来越复杂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这个事按说也和人家单位没什么关系,但是一个单位管理员工时是不是也要考虑哈这个人的人品和道德观列,不管么样说起码这个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中防范道德风险的能力和事后危机处理是存在严重问题的.员工缺少必要的职业规范和道德水准对任何企业都是一种风险.
受雇者的信息在雇用单位面前实际上必须完全公开、透明,雇佣单位可以对其雇员就其不当行为所作的解释进行全面调查,包括性骚扰、欺诈、种族歧视、吸食毒品、暴力行为、甚至潜在的恐怖活动。我们暂且不对这里面涉及的隐私保护问题加以评论,雇佣调查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其实我觉得LZ还应该跟你的公司道歉 因为你 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 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解决的
至于你对小哈造成的伤害 更不是小哈主人的一句原谅你就可以消失的
如果你有诚心 应该用关爱和行动去证明你的悔恨和内疚 而不是在这里看帖回帖
人 谁能无过呢 重要的是看你是不是真心悔改
如果你真的用了心 我们都会看见和感受到的。
我才想笑列~~下班了你们公司还要管理你?
如果我在下班的时间残害生命,我相信我的公司会管理我的!(请你注意,我强调的是在下班时间做了什么事情!)
敢下手,确实不一般。
记得舒芜先生在《挂剑新集》里有一段精辟的论述,可以借鉴作为本事件的解决思路。
“对于一个尚有人心的人的打击和复仇,落在精神上的是Z重的了。
?? 然而,对于一个流氓混蛋,讲什么精神上的打击呢?他根本就没有什么“精神”。那么--
?? 与其“呸”他一下,不如给他一拳;
?? 与其“Z高的轻蔑”,不如把他推下粪坑去;
?? 与其撕破他的假面,又不如撕破他的几件衣服,或者几张钞票了。
?? 总之,要看清对手;否则,就是蠢货,活该遭瘟。”
道歉,当然是需要的,但是真诚度确实无法衡量。就算楼主捶胸顿足,涕泗横流,也不能确定是否内心依旧得意洋洋,窃笑不已。补偿、赔偿、精神损失是需要的,但恐怕也会成为楼上几位反对意见者和“马甲”的话柄。
我提个建议,干脆要求楼主赔偿人民币一千元,由小哈的主人或者得意网捐给动物保护协会之类的组织,化歉意为实际嘛,当然也可以由楼主本人直接捐助,凭收据获得大家特别是小哈主人的原谅。当然,金额和方式是可以再议的,多多益善,上不封顶。
至于么事寿司店,当然可以算是与此事无关的。但是小哈的主人找店里的领导或者公司反应其员工的问题也是无可厚非的。如果公司的态度是与公司无关也是可以的,袒护也是可以的。但是我们这些素不相识的意粉组织一下,集体消费也是可以的。当然,我说的是有时间的网友,去点个小寿司,当然消费时间Z好不要低于八小时,当然,一人一桌比较舒服。当然,如果有Z低消费是可以打12315的。当然,如果楼主不在寿司店工作了,我上面所说也仅仅是假设了。
这个大概可以算是二选一的单选题了。
另外,我一贯的原则是遵纪守法,一切的理论、要求和方式都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畴之类。但是如果别人让我很痛,我也会让对方很痛,我宁愿不打断一条腿之类,因为心痛会更痛。从内心到外表都笑不起来,真心的后悔,才是我想要的,不论你的后悔因为什么,只要你后悔了,我也就满意了。
另外,如有不同意见,欢迎理论。真理越辩越明。店方,马甲都可以。
记得看见小哈第一个帖子的时候,不止说道了绿禾还说到学校,但是目前就这个餐厅的在蹦起来叫,Z初只是在BS那个畜生,是餐厅自己把自己牵扯进来的,在说了,如果第一次跟餐厅谈判的时候,餐厅的公平些,公正些,不是一味的护到那个畜生,能有今天这多事情吗?想哈你自己的原因吧,还有脸在这里叫唤,未必把别个狗子尾巴剁了,别个发个帖子发泄哈子都不可以,别个就是发泄也冒说你们餐厅么丝列,你都蹦乐高的在叫唤,自己伸到脑袋接粑粑
本帖Z后由 彤宝 于 2009-3-6 00:34 编辑 ]
千年潜水员 大家所抵制的并不是这家公司 我们所抵制的只是这个人上班的地方 也就是那一家店! 或者说,他如果在哪我们就抵制那个地方,直到他换另一个地方!我们所要的结果 是让这个人受到惩罚! 而不是在做错事情之后,说句不诚恳的对不起然后继续他正常的生活!
"某个变态的人和变态的人住一起才是绝配" 对于这句话,如果狗狗主人继续和他住,那么我们所有人都会说这句话! 可是没有再住一起啊!再怎么说?
而我们说这个店 "变态的公司招变态地人",是因为这个店长知道这个事情后袒护这个凶手,所以才引起大家的愤怒!不说辞退这个凶手,至少不要袒护他!如果在2次面谈的时候,深刻的批评这个凶手,那么广大的网友甚至狗狗的主人还会气愤吗?还会牵连这个公司吗?! 具体点说 ,不是这个公司,是这个店!
本来一件一方对一方的问题解决非要搞的那么复杂。我们网迷看帖子只看事情经过。那个什么垃圾什么寿司店自己扯进来,说那些话,我才来抨击那个鬼店的店长,后来才晓得原来是那个鬼店的名字。(不想说免得脏了嘴)。后来才发现,原来是那个鬼店自己把自己扯进来用来炒作。让人才认识那个鬼店的。那真是品牌宣传一下就达到了,那真比央视做个几千万的广告还来得快咧。真是恶劣。
就是论事,请那些鬼垃圾店长以及店员马甲们闭嘴,多担心一下盈利。摸在里面掺和,造势。免得生意更加不好做。
想快点解决,不影响店的名誉,那就请两个人早点已个人名义占出来,真诚公开道歉?(并不是你那寥寥几笔,和满篇的别字错句就完事的)对小哈和小哈主人进行赔偿,多少钱并不是表示什么,万事不是用钱扎就解决了的。而且要真诚的改过友善对待,比如经常去看看小哈,照顾一下它的情况,买点狗粮什么的。也多看看小哈主人,多经行沟通。
可能小哈主人并不能那么快原谅,但是真诚是可以打动人心的。
现在那两个人完全没有认识到错误,发几条短信就OK?何况当事人不接受哦,我们这些局外人也看不下去啊。
请某些也想想。认错是个什么态度。看看那两个人又是什么态度。
如果某些人还是无法理解,让那两个人把你屋里人剁个手指,不多就一个指甲。然后发个短信道个歉,面都不露一个,看你依不依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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