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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子曰 禘自既灌而往者 吾不欲觀之矣

此章言魯禘祭非禮之事。禘者,五年大祭之名。灌者,將祭,酌鬱鬯於太祖,以降神也。既灌之後,列尊卑,序昭穆。而魯逆祀,躋僖公,亂昭穆,故孔子曰:“禘祭自既灌己往,吾則不欲觀之也。”

“禘祫之禮,為序昭穆,故毀廟之主及群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者,鄭玄曰:“魯禮,三年喪畢,而祫於太祖。明年,春禘於群廟。自爾之後五年而再殷祭,以遠主初始入祧,新死之主又當與先君相接,故禮因是而為大祭,以審序昭穆,故謂之禘。禘者,諦也,言使昭穆之次審諦而不亂也。”祫者,合也。文二年《公羊傳》曰“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於太祖”是也。云“灌者,酌鬱鬯灌於太祖,以降神”者,《郊特牲》云:“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鬱合鬯,臭陰達於淵泉,灌以圭璋,用玉氣也。既灌,然後迎牲,致陰氣也。”鄭注云:“灌,謂以圭瓚酌鬯,始獻神也。”鬱,郁金草,釀秬為酒,煮郁金草和之,其氣芬芳調暢,故曰鬱鬯。言未殺牲,先酌鬱鬯酒灌地,以求神於太祖廟也。云“既灌之後,列尊卑,序昭穆”者,言既灌地降神之後,始列木主,以尊卑陳列太祖前。太祖東鄉,昭南鄉,穆北鄉。其餘孫從王父,父曰昭,子曰穆。昭取其鄉明,穆取其北面尚敬。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祫所以異於禘者,毀廟之主,陳於太祖,與禘同;未毀廟之主,則各就其廟而祭也。云“而魯逆祀,躋僖公,亂昭穆,故不欲觀之”者,《春秋》“文二年秋八月丁卯,大事於太廟,躋僖公”。《公羊傳》曰:“躋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譏。何譏爾?逆祀也。”何休云:“升,謂西上禮。昭穆,指父子。近取法《春秋》惠公與莊公當同南面西上,隱、桓與閔、僖亦當同北面西上,繼閔者在下。文公緣僖公於閔公為庶兄,置僖公於閔公上,失先後之義,故譏之。”是知當閔在僖上。今升僖先閔,故云逆祀。二公位次之逆,非昭穆亂也。此注云“亂昭穆”,及《魯語》云“將躋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弗忌曰:‘我為宗伯,明者為昭,其次為穆,何常之有?’”如彼所言,又似閔、僖異昭穆者,位次之逆,如昭穆之亂,假昭穆以言之,非謂異昭穆也。若兄弟相代,即異昭穆,設今兄弟四人皆立為君,則祖父之廟即己從毀,知其理必不然,故先儒無作此說。以此逆祀失禮,故孔子不欲觀之也。

禘,大計反。趙伯循曰:“禘,王者之大祭也。王者既立始祖之廟,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於始祖之廟,而以始祖配之也。成王以周公有大勳勞,賜魯重祭。故得禘於周公之廟,以文王為所出之帝,而周公配之,然非禮矣。”灌者,方祭之始,用鬱鬯之酒灌地,以降神也。魯之君臣,當此之時,誠意未散,猶有可觀,自此以後,則浸以懈怠而無足觀矣。蓋魯祭非禮,孔子本不欲觀,至此而失禮之中又失礼焉,故发此叹也。谢氏曰:“夫子尝曰:‘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我欲观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又曰:‘我观周道,幽厉伤之,吾舍鲁何适矣。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考之杞宋已如彼,考之当今又如此,孔子所以深叹也。”

本篇二十六章,多論當時之禮樂。然時移世易,後世多不能明其意義之所在。如本章,後儒紛紛考訂,莫衷一是。今酌采一說,其他則略。非謂古禮必當考,特由此可以窺見孔子當時論禮之大意,此亦有古今通義存焉,固不當以自己時代之主觀,而對歷史往事盡作一筆抹殺之輕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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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王孫賈問曰 與其媚於奧 寧媚於竈 何謂也 子曰 不然 獲罪於天 無所禱也

此章言夫子守禮,不求媚於人也。“王孫賈”者,衛執政大夫也。“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灶,何謂也”者,媚,趣鄉也;奧,內也,謂室內西南隅也,以其隱奧,故尊者居之。其處雖尊,而閑靜無事,以喻近臣雖尊,不執政柄,無益於人也。灶者,飲食之所由,雖處卑褻,為家之急用,以喻國之執政,位雖卑下,而執賞罰之柄,有益於人也。此二句,世俗之言也。言與其趣於閑靜之處,寧若趣於急用之灶,以喻其求於無事之近臣,寧若求於用權之執政。王孫賈時執國政,舉於二句,佯若不達其理,問於孔子曰:“何謂也?”欲使孔子求媚親昵於己,故微以世俗之言感動之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者,孔子拒賈之辭也。然,如此也。言我則不如世俗之言也。天,以喻君。獲,猶得也。我道之行否,由於時君,無求於眾臣。如得罪於天,無所禱於眾神。

王孫賈,衛大夫。媚,親順也。室西南隅為奧。灶者,五祀之一,夏所祭也。凡祭五祀,皆先設主而祭於其所,然後迎屍而祭於奧,略如祭宗廟之儀。如祀灶,則設主於灶陘,祭畢,而更設饌於奧以迎屍也。故時俗之語,因以奧有常尊,而非祭之主;灶雖卑賤,而當時用事。喻自結於君,不如阿附權臣也。賈,衛之權臣,故以此諷孔子。天,即理也;其尊無對,非奧灶之可比也。逆理,則獲罪於天矣,豈媚於奧灶所能禱而免乎?言但當順理,非特不當媚灶,亦不可媚於奧也。謝氏曰:“聖人之言,遜而不迫。使王孫賈而知此意,不為無益;使其不知,亦非所以取禍。”

古有此語,賈引為問。奧,古人居室之西南隅,乃一家尊者所居。竈乃烹治食物之所。或說:古人祭竈,先於竈徑,即竈邊設主祭之。畢,又迎尸於奧,擺設食物再祭之。主以木為,古人謂神即棲於此上。尸以人為,祭時由一人扮所祭之神謂之尸。此章奧與竈實指一神,蓋謂媚君者,順於朝廷之上,不若逢迎於燕私之際。或謂奧竈當直指人言,居奧者雖尊,不如竈下執爨者實掌其飲食,故謂媚奧不如媚竈。奧指衞君之親幸,竈指外朝用事者。或曰:王孫賈引此語問孔子,意欲諷孔子使媚己。或曰:王孫賈或因孔子曾見南子,疑孔子欲因南子求仕,故隱喻借援於宮閫,不如求合於外朝。此乃賈代孔子謀,非欲孔子之媚於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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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子曰 周監於二代 郁郁乎文哉 吾從周

此章言周之禮文猶備也。“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者,監,視也。二代,謂夏、商。郁郁,文章貌。言以今周代之禮法文章,回視夏、商二代,則周代郁郁乎有文章哉。“吾從周”者,言周之文章備於二代,故從而行之也。

郁,於六反。監,視也。二代,夏商也。言其視二代之禮而損益之。郁郁,文盛貌。尹氏曰:“三代之禮至周大備,夫子美其文而從之。”

郁郁乎文哉:文指禮樂制度文物,又稱文章。郁郁,文之盛貌。歷史演進,後因於前而益勝,禮樂日備,文物日富,故孔子美之。

吾從周:孔子自稱能言夏、殷二代之禮,又稱周監於二代,而自所抉擇則曰從周。其於三代之禮,先後文質因革之詳,必有其別擇之所以然,惜今無得深求。然孔子之所以教其弟子,主要在如何從周而更有所改進發揮,此章乃孔子自言製作之意。否則時王之禮本所當遵,何為特言“吾從周”?

按:三代之禮,乃孔子博學好古之所得,乃孔子之溫故。其曰“吾從周”,則乃孔子之新知。孔子平日所告語其門弟子者,決不於此等歷史實跡絕口不道,然《論語》記者則於此等實跡皆略而不詳。讀者必當知此意,乃可與語夫“好古敏求”之旨。若空言義理,而於孔子以下歷史演進之實跡,皆忽而不求,昧而不知,此豈得為善讀《論語》,善學孔子。

《禮記•檀弓上篇》曰:有虞氏瓦棺,夏後氏周,殷人棺槨,周人牆置。周人以殷人之棺槨葬長殤,以夏後氏之周葬中殤下殤,以有虞氏之瓦棺葬無服之殤。

又《檀弓上篇》曰:仲憲言於曾子曰:夏後氏用明器,示民無知也。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

又《檀弓下篇》曰:殷既封而吊,周反哭而吊。孔子曰:殷已,吾從周。

又《坊記篇》曰:殷人吊於壙,周人吊於家,示民不也。子雲:死,民之卒事也,吾從周。

《漢書•禮樂志》曰:王者必因前王之禮,順時施宜,有所損益。即民之心稍稍製作,至大平而大備。周監於二代,禮文尤具,事為之制,曲為之防。故稱禮經三百,威儀三千。孔子美之曰:“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禮記•檀弓下篇》曰:殷練而,周卒哭而,孔子善殷。

樹達按:棺槨之制,周兼用夏殷周三代之禮。明器之制,周兼用夏殷二代之禮。此因而文者也。反哭之禮,殷人已慤,周改其制,此革而文者也。

又按:從周其大較,孔子又未嘗不善殷。蓋擇善而從,無所固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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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子入大廟 每事問 或曰 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 入大廟 每事問 子聞之 曰 是禮也

此章言夫子慎禮也。“子入太廟”者,子,謂孔子。太廟,周公廟。孔子仕魯,魯祭周公而助祭,故得入之也。“每事問”者,言太廟之中,禮器之屬,每事輒問於令長也。“或曰: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入太廟,每事問”者,孰,誰也。鄹人,魯鄹邑大夫孔子父叔梁紇也。或有人曰:“誰謂鄹大夫之子知禮者也?”時人多言孔子知禮,或人以為,知禮者不當複問,何為入太廟而每事問乎?意以為孔子不知禮。“子聞之,曰:是禮也”者,孔子聞或人之譏,乃言其問之意,以宗廟之禮當須重慎,不可輕言,雖已知之,更當複問,慎之至也。云“太廟,周公廟”者,文十三年《公羊傳》曰:“周公稱太廟,魯公稱世室,群公稱宮。”故知“太廟,周公廟也”。云“孔子仕魯”者,《史記·孔子世家》云:“孔子貧且賤。及長,嘗為季氏吏,料量平。嘗為司職吏而畜蕃息。由是為司空。其後定公以孔子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則之。由中都宰為司空,由司空為大司寇,攝相事。”是仕魯,由是故得與助祭也。云“鄹,孔子父叔梁紇所治邑”者,古謂大夫守邑者,以邑冠之,呼為某人。孔子父,鄹邑大夫,《左傳》稱鄹人紇,故此謂孔子為鄹人之子也。《左傳》成二年云:“新築人仲叔於奚。”杜注云:“於奚守新築大夫。”即此類也。

大,音泰。鄹,側留反。大廟,魯周公廟。此蓋孔子始仕之時,入而助祭也。鄹,魯邑名。孔子父叔梁紇,嘗為其邑大夫。孔子自少以知禮聞,故或人因此而譏之。孔子言是禮者,敬謹之至,乃所以為禮也。尹氏曰:“禮者,敬而已矣。雖知亦問,謹之至也,其為敬莫大於此。謂之不知禮者,豈足以知孔子哉?”

是禮也:此也字通作邪,乃疑問辭。孔子非不知魯太廟中之種種禮器與儀文,然此等多屬僭禮,有不當陳設舉行於侯國之廟者。如〈雍〉之歌不當奏於三家之堂,而三家奏之以徹祭。有人知其非禮,不欲明斥之,乃偽若不知,問適所歌者何詩?孔子入太廟而每事問,事正類此。此乃一種極委婉而又極深刻之諷刺與抗議。淺人不識,疑孔子不知禮,孔子亦不明辨,只反問此禮邪?孔子非不知此種種禮,特謂此種種禮不當在魯之太廟中。每事問,冀人有所省悟。舊注“是禮也”三字為正面自述語,謂此乃孔子敬謹自謙,知而猶問,即此是禮。兩說相較,所辨只在一“也”字之正反語氣上,而孔子在當時之神情意態,判若兩人。昔人謂讀書貴能識字,洵不虛矣。

本章記孔子少年時初進魯太廟一番神情意態,而孔子當時之學養與其抱負,亦皆透切呈現,活躍在眼前。學者須通讀《論語》全書而善自體會之,庶可更深領略此一章神味之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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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 子曰 賜也 爾愛其羊 我愛其禮

此章言孔子不欲廢禮也。“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者,牲生曰餼。禮,人君每月告朔於廟,因有祭,謂之朝享。魯自文公怠於政禮,始不視朔,廢朝享之祭。有司仍供備其羊。子貢見其禮廢,故欲並去其羊也。“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者,此孔子不許子貢之欲去羊,故呼其名而謂之曰:“賜也!爾以為既廢其禮,虛費其羊,故欲去之,是愛其羊也。我以為羊存猶以識其禮,羊亡禮遂廢,所以不去其羊,欲使後世見此告朔之羊,知有告朔之禮,庶或複行之,是愛其禮也。”

告朔:此有兩說:一、周禮,天子於每歲冬季,頒發來歲每月之朔日,徧告於諸侯,諸侯受而藏之於其始祖之廟。每月朔,請於廟而頒之於國人,稱告朔。告,音古篤反。又一說,周天子於歲終以來歲十二月之朔布告天下諸侯,諸侯以餼羊款待告朔之使者。告朔,上告下也,告讀如字。

餼羊:依上說,告朔兼有祭,其禮用一羊,殺而不烹。凡牲,繫養曰牢,烹而熟之曰饗,殺而未烹曰餼。依下說,餼謂饋客。

爾愛其羊,我愛其禮:依上說,魯文公時,《春秋》已有四不視朔之記載,殆在哀公時而此禮廢,而有司猶供此羊。愛,惜義。子貢惜其無實枉殺,故欲去之。孔子則謂告朔之禮雖不行,而每朔猶殺羊送廟,則使人尚知有此禮。若惜羊不送,則此禮便忘,更可惜。依下說,周天子不復告朔於諸侯,而魯之有司循例供洋,故子貢欲去之。

今按:本章有兩解。周天子頒告朔於邦國,於禮有徵。然謂天子不復告朔,而魯之有司仍供此羊。此羊本以饋使者,使者既不來,試問於何饋之?其說難通。蓋周自幽、厲以後,即已無頒告朔之禮。疇人子弟分散,魯秉周禮,自有歷官,故自行告朔之禮。就《論語》本章言,仍當依上說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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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子曰 事君盡禮 人以為諂也

此章疾時臣事君多無禮也。言若有人事君盡其臣禮,謂“將順其美”及“善則稱君”之類,而無禮之人反以為諂佞也。

黃氏曰:“孔子於事君之禮,非有所加也,如是而後盡爾。時人不能,反以為諂。故孔子言之,以明禮之當然也。”程子曰:“聖人事君盡禮,當時以為諂。若他人言之,必曰我事君盡禮,小人以為諂,而孔子之言止於如此。聖人道大德宏,此亦可見。”

此章所言,蓋為魯發。時三家強,公室弱,人皆附三家,見孔子事君盡禮,疑其為諂也。凡讀《論語》章旨不明,可參以諸章之編次。此處上下章皆言魯事,故知此章亦為魯發。

《說苑•敬慎篇》曰:孔子論《詩》至於《正月》之六章,然曰:不逢時之君子,豈不殆哉!從上依世則廢道;違上離俗則危身;世不與善,己獨由之,則曰非妖則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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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定公問 君使臣 臣事君 如之何 孔子對曰 君使臣以禮 臣事君以忠

此章明君臣之禮也。“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者,定公,魯君也。時臣失禮,君不能使,定公患之,故問於孔子曰:“君之使臣,及臣之事君,當如之何也?”“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者,言禮可以安國家,定社稷,止由君不用禮,則臣不竭忠,故對曰:“君之使臣以禮,則臣必事君以忠也。”

定公,魯君,名宋。二者皆理之當然,各欲自盡而已。呂氏曰:“使臣不患其不忠,患禮之不至;事君不患其無禮,患忠之不足。”尹氏曰:“君臣以義合者也。故君使臣以禮,則臣事君以忠。”

君於臣稱使,臣對君稱事。定公此問,顯抱君臣不平等觀念。禮雖有上下之分,然雙方各有節限,同須遵守,君能以禮待臣,臣亦自能盡忠遇君。或曰:此言雙方貴於各盡其己。君不患臣之不忠,患我禮之不至。臣不患君之無禮,患我忠之不盡。此義亦儒家所常言,然孔子對君之問,則主要在所以為君者,故采第一說。

本章見社會人羣相處,貴能先盡諸己,自能感召對方。

《新序•雜事一篇》曰:趙簡子上羊腸之阪,群臣皆偏袒推車;而虎會獨擔戟行歌,不推車。簡子曰:“寡人上阪,群臣皆推車,會獨擔戟行歌不推車,是會為人臣悔其主。為人臣悔其主,其罪何若?”虎會對曰:“為人臣侮其主者,死而又死。”簡子曰:“何謂死而又死?”虎會曰:“身死,妻子又死,是謂死而又死。君既已聞為人臣而侮其主者之罪矣,君亦聞為人君而悔其臣者乎?”簡子曰:“為人君而侮其臣者何若?”虎會對曰:“為人君而侮其臣者,智者不為謀;辯者不為使;勇者不為鬥。智者不為謀,則社稷危;辯者不為使,則使不通;勇者不為鬥,則邊侵。”簡子曰:“善。”乃罷群臣不推車。為士大夫置酒,舉群臣飲,以虎會為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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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子曰 關雎 樂而不淫 哀而不傷

此章言正樂之和也。“《關雎》”者,《詩·國風·周南》首篇名,興後妃之德也。《詩序》云:“樂得淑女以配君子,憂在進賢,不淫其色。”是樂而不淫也。“哀窈窕,思賢才,而無傷善之心焉。”是哀而不傷也。樂不至淫,哀不至傷,言其正樂之和也。

樂,音洛。關雎,周南國風詩之首篇也。淫者,樂之過而失其正者也。傷者,哀之過而害於和者也。關雎之詩,言後妃之德,宜配君子。求之未得,則不能無寤寐反側之憂;求而得之,則宜其有琴瑟鐘鼓之樂。蓋其憂雖深而不害於和,其樂雖盛而不失其正,故夫子稱之如此。欲學者玩其辭,審其音,而有以識其性情之正也。

此章孔子舉〈關雎〉之詩以指點人心哀樂之正,讀者當就〈關雎〉本詩實例,善為體會。又貴能就己心哀樂,深切體之。常人每誤認哀樂為相反之兩事,故喜有樂,懼有哀。孔子乃平舉合言之,如成一事。此中尤具深義,學者更當體玩。孔子言仁常兼言知,言禮常兼言樂,言詩又常兼言禮,兩端並舉,使人容易體悟到一種新境界。亦可謂理智與情感合一,道德與藝術合一,人生與文學合一。此章哀樂並舉,亦可使人體悟到一種性情之正,有超乎哀與樂之上者。凡《論語》中所開示之人生境界,學者能逐一細玩,又能會通合一以返驗諸我心,庶乎所學日進,有欲罷不能之感。

或解此章專指樂聲言,不就詩辭言。然曰:“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則詩之言與辭,仍其本。專指聲樂,使人無所尋索,今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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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哀公問社於宰我 宰我對曰 夏后氏以松 殷人以柏 周人以栗 曰 使民戰栗 子聞之 曰 成事不說 遂事不諫 既往不咎

此章明立社所用木也。“哀公問社於宰我”者,哀公,魯君也;社,五土之神也。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木。哀公未知其禮,故問於弟子宰我也。“宰我對曰:夏後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慄”者,三代立社,各以其土所宜木,故宰我舉之以對哀公也。但宰我不本其土宜之意,因周用栗,便妄為之說,曰周人以栗者,欲使其民戰慄故也。“子聞之,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者,孔子聞宰我對哀公使民戰慄,知其非妄,無如之何,故曰:事已成,不可複解說也;事已遂,不可複諫止也;事已往,不可複追咎也。曆言此三者,以非之,欲使慎其後也。

云“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者,以社者,五土之總神,故凡建邦立國,必立社也。夏都安邑,宜松;殷都亳,宜柏;周都豐鎬,宜栗。是各以其土所宜木也。謂用其木以為社主。張、包、周本以為哀公問主於宰我,先儒或以為宗廟主者,杜元凱、何休用之以解《春秋》,以為宗廟主,今所不取。

三代之社不同者,古者立社,各樹其土之所宜木以為主也。戰慄,恐懼貌。宰我又言周所以用栗之意如此。豈以古者戮人於社,故附會其說與?

遂事,謂事雖未成,而勢不能已者。孔子以宰我所對,非立社之本意,又啟時君殺伐之心,而其言已出,不可複救,故曆言此以深責之,欲使謹其後也。尹氏曰:“古者各以所宜木名其社,非取義於木也。宰我不知而妄對,故夫子責之。”

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事已成,不再說之。遂,行義。事已行,不復諫。事既往,不追咎。此三語實一義。或說乃孔子責宰我告君以使民戰栗。一說乃孔子諷勸哀公。蓋孔子既聞哀公與宰我此番之隱謀,而心知哀公無能,不欲其輕舉。三家擅政,由來已久,不可急切糾正。後哀公終為三家逼逐,宰我亦以助齊君謀攻田氏見殺。今采後解,雖乏確據,而宛符當時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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