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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做事,老板昨天居然说我不适合做这份工作要我走,而且是人都招了,才告诉我说一个星期之后就得走,请问老板有这样的权利吗,我已经在这公司做了2个多月了,说是50天转正,他没转,就让我走,怎么这样啊 都不提前一个月说,这样可以吗??
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做事,老板昨天居然说我不适合做这份工作要我走,而且是人都招了,才告诉我说一个星期之后就得走,请问老板有这样的权利吗,我已经在这公司做了2个多月了,说是50天转正,他没转,就让我走,怎么这样啊 都不提前一个月说,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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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可以的,你还属于试用期
你还在试用期,老板是有这个权利的,不过这老板也不厚道!
当然了,好多公司都是这样的,你想告他又告不赢,有钱就是爷爷,唉!
是的 本来就是这样的
完全可以
也遇过这种事 相当的气愤 听说 可以收集证据 去劳动仲裁 告他
他就是把你当廉价劳动力
哎 那也要早点说一下吧 怎么一点人情味都不讲啊
这种老板真他妈不是人??你们知道不适合的理由是什么吗?就是我不会忽悠人招人来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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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没?没签合同哪来的约定试用期?
口头说的试用期啊
就是用你在试用期工资少的特点 让你干了 就走人
哎,能转的时候怎么没有签合同捏··
嗯,老板就是钻空子撒,只要给了工资,可以说要人说走就走
还没遇到过,好气愤啊
21楼正确
本帖Z后由 T~T 于 2010-11-17 14: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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