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深海水母 硕士二年级

这个事情还算是公平的啊~LZ之所以觉得愤愤不平无非就是觉得人家要价太高。但是这个要看你怎么看了。首先,你肯定钱包是自己掉的,不是被小偷偷了。那么,人家捡到了可以不还给你。你也就只有自认倒霉。钱是不多,但是麻烦的是那些证件。为了补办这些证件,你和你老公付出的时间+路费+金钱是否超过了你给出的500块?如果超过了,那么这500块我认为就是合理的,起码你付出了500,但是节省了更多东西。如果没有超过,但是人家减少了你来回奔波以及耽误的时间,那么这个钱也是值得的。

很多楼上的朋友说这其实是勒索?呵呵。我觉得真心小题大做了。拾金不昧只能从道德上去约束一个人,如果他做不到,也无可厚非。在很多国家,比如日本,捡到东西交给JC局,半年之内如果这个东西无人认领就归捡到的人所有;如果半年内有人来认领这个东西,那么这个物品总价值的10%是拿出来给捡到的人的。为什么总说别国人素质高?在这样的体制保障下,我觉得大家都会乐于做一个好人的。因为什么?因为Z终好人实际上也不会吃亏的。

丢丢~~ 高中一年级

是我就报警

爱吃海鲜的兔子 大学四年级

完全就是敲诈么

935048442 小学六年级

很气人啊,要是我,就把银行卡,身份证拿走算了,爱怎样怎样

可乐可可菲 博士二年级

你可以和他说,两百,不然我报警

蒲公英的花语 高中二年级

当时直接报警撒

春暖花开123 大学三年级

我是小吉 大学三年级

这标题和内容也太不符合了吧,这得意小编粗心啊

快乐的淘气 硕士一年级

路过

Davidoff 超级意粉
深海水母发表于 2016-04-09 12:26 这个事情还算是公平的啊~LZ之所以觉得愤愤不平无非就是觉得人家要价太高。但是这个要看你怎么看了。首先,你肯定钱包是自己掉的,不是被小偷偷了。那么,人家捡到了可以不还给你。你也就只有自认倒霉。钱是不多, ...

我要表达的正是国家法制做不到对合法合理利益者的保护对好人好事的鼓励。

Davidoff 超级意粉
卉卉0429发表于 2016-04-09 12:22 两个人能达成交易的共识,这就说明了在现实层面上是公平的。失主虽然不高兴,但是愿意给500,拾主愿意给钱包

只能说这是一种法制缺失上的个人行为,并不是道德上的共识更没有法治约束上的共识。

道德下降而法制跟不上的时候就会产生各种乱象和纠纷,这也是缺乏共识的表现。

小女人琴琴1983 博士一年级
咯咯嗒发表于 2016-04-09 10:33 个人觉得可以接受,楼主自己也说了经过衡量后决定用钱买时间和精力,虽然对方的做法不太光彩,更或一开始对方提出的要求超出了楼主的心理承受范围,其实当时主动权是在楼主手上的,接受或者不接受,既然选择了接受, ...

同意

抱着龙猫看烟花 大学四年级

变相滴敲诈

烤熟的小红薯 高中二年级

现在的人都怎么了,我捡了别人手机还贴了邮费给人寄过去

waitbaobao 大学三年级

比坏人更恶心 像敲诈的 怎么变这个味儿了

tanya0103 高中二年级

这种人,直接报警!

xc. 小学六年级

我不会给钱,我宁愿报警

图图月影 博士后

恶心

喻啊喻同学 初中三年级
无敌Z俊朗发表于 2016-04-08 19:44 “自愿感谢别人 跟对方拿着你钱包敲诈”其实是一回事,结果都一样,能接受前者就应该能接受后者。不能接受只是因为你看重意气之争大于看重失物找回,要求他人甚于要求自己。

神逻辑 厉害

xulili 大学三年级

去年我从汉口去中南办事,坐的双层公交上层,在阅马场好多人下车我就走到下层后面坐着,突然发现我脚边有个钱包我还以为是那种诈骗的开始不敢捡,后排区域就我一个人好奇心迫使我拿起来打开看了下,里面有证件还有住院发票几百块钱,说句不装逼得话我第一时间就是想到联系失主,翻了半天有个小票后面写了个电话我尝试着打了下,问那个人认不认得失主让他联系我。后来失主跟我联系了,我在中南等他过来取,把钱包还给他之后他说了声谢谢就走了,也没给钱感谢我,当然我也没指望,做事只需要对的起自己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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