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房子租给2个同济刚毕业,7月在同济上班的男博士。星期三晚,其中一位发来微信说总阀烧了,已经叫人修好,附上了200收据。
爸爸说总阀买一个5,6十,当晚老公夜班,想说第二天他回了商量一下是付给租户200还是各负担一半。毕竟总阀烧了也是跟家电使用有关。
第二天一早老公还没到家,一个女的给我打电话说是租户女朋友(当初可没说有女朋友,算了,后话),说其中一间房的空调不制冷,肯定主机坏了,要蛮多钱修,要我把昨天的200先还给他们,我说你怎么知道是主机坏了,氟完了也有可能。天热,要修你们先找人来看。她就急了,说话带喷“这空调长虹的,又不是么好牌子,昨天阀坏了,这都是老化引起的,你房子的老化还要我们买单啊。”
当时我就震惊了,那房子交房到现在9年,装修6,7年左右,而且是买给我爸妈准备退休后过去住的,现在我爸妈还是住的20年老房子(离单位近),新房子给你住竟然说老化。我爸妈家20年房子也没烧过阀,3个空调也没坏,太搞笑了!!
反正就是在电话里争了几句,Z后在我问她是哪一个租户的女朋友时,她竟然挂了。
今天周末,我回娘家,翻看了合同,上面清清楚楚写了,租户承担家电维修费用(当初合同在网上复制的,详细内容也不记得,看了才知道,先还打算总阀各一半,空调他不修的话,我们周末去看)。现在看来完全没必要了。
大家怎么看?
本帖Z后由 桢桢 于 2016-8-13 17:26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