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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孟懿子問孝 子曰 無違 樊遲御 子告之曰 孟孫問孝於我 我對曰 無違 樊遲曰 何謂也 子曰 生 事之以禮 死 葬之以禮 祭之以禮
此章明孝必以禮。“孟懿子問孝”者,魯大夫仲孫何忌問孝道於孔子也。“子曰:無違”者,此夫子答辭也。言行孝之道,無得違禮也。“樊遲禦”者,弟子樊須為夫子禦車也。“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者,孟孫,即懿子也。孔子恐孟孫不曉無違之意,而懿子與樊遲友善,必將問於樊遲,故夫子告之。“樊遲曰:何謂也”者,樊遲亦未達無違之旨,故複問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者,此夫子為言無違之事也。生,事之以禮,謂冬溫夏清昏定晨省之屬也。死,葬之以禮,謂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蔔其宅兆而安措之之屬也。祭之以禮,謂春秋祭祀以時思之、陳其簠簋而哀戚之之屬也。不違此禮,是無違之理也。不即告孟孫者,初時意在簡略,欲使思而得之也。必告樊遲者,恐孟孫以為從父之令是無違,故既與別,後告於樊遲,將使複告孟孫也。
朱子曰:生事葬祭,事親之始終具矣。禮,即理之節文也。人之事親,自始至終,一於禮而不苟,其尊親也至矣。是時三家僭禮,故夫子以是警之,然語意渾然,又若不專為三家發者,所以為聖人之言也。胡氏曰:“人之欲孝其親,心雖無窮,而分則有限。得為而不為,與不得為而為之,均於不孝。所謂以禮者,為其所得為者而已矣。”
新解:樊遲果不達而問。孔子乃言無違者,無違於禮,能以禮事親,斯為孝。父母有不合禮,子女不當順其非,必自以合禮者事父母,斯對父母為至敬,此即是孝。若順親非禮,是謂其親不足與為善,又自陷非禮,此乃違逆其親之甚。故無違為孝,乃為懿子一人言之。不違禮為孝,乃為天下萬世一切人言之。其父果賢,子不違,仍是不違禮。孔子兩次所言,義本相通。或說,時三家僭禮,故孔子以無違於禮警懿子,欲樊遲之轉達。但孔子何不直告,而必待樊遲之再問而轉達?似成曲解。若懿子能無違其父使之學禮之命,則其儆三家之僭者亦寓乎其中,可不煩樊遲之再達。
《荀子•禮論篇》曰:禮者,謹於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終。終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禮義之文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親,於是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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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孟武伯問孝 子曰 父母唯其疾之憂
此章言孝子不妄為非也。武伯,懿子之仲孫彘也,問於夫子為孝之道。夫子答之曰:“子事父母,唯其疾病然後可使父母憂之,疾病之外,不得妄為非法,貽憂於父母也”。此章言孝子不妄為非也。武伯,懿子之仲孫彘也,問於夫子為孝之道。夫子答之曰:“子事父母,唯其疾病然後可使父母憂之,疾病之外,不得妄為非法,貽憂於父母也”。
朱子曰:武伯,懿子之子,名彘。言父母愛子之心,無所不至,惟恐其有疾病,常以為憂也。人子體此,而以父母之心為心,則凡所以守其身者,自不容於不謹矣,豈不可以為孝乎?舊說,人子能使父母不以其陷於不義為憂,而獨以其疾為憂,乃可謂孝。亦通。
新解:此句有三解。一,父母愛子,無所不至,因此常憂其子之或病。子女能體此心,於日常生活加意謹慎,是即孝。或說,子女常以謹慎持身,使父母唯以其疾病為憂,言他無可憂。人之疾,有非己所能自主使必無。第三說,子女誠心孝其父母,或用心過甚,轉使父母不安,故為子女者,惟當以父母之疾病為憂,其他不宜過分操心。孟子言父子之間不責善,亦此義。三說皆合理,第一說似對《論語》原文多一紆回,且於“唯”字語氣不貼切,第三說當作唯父母疾之憂始合。今從第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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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子夏問孝 子曰 色難 有事 弟子服其勞 有酒食 先生饌 曾是以為孝乎
此章言為孝必須承順父母顏色也。“子夏問孝”者,弟子子夏問於孔子為孝之道也。“子曰:色難”者,答之也。言承順父母顏色乃為難也。“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者,孔子又喻子夏,服勞、先食不為孝也。先生,謂父兄。饌,飲食也。曾,猶則也。言若家有勞辱之事,或弟或子服其勤勞,有酒有食,進與父兄飲食,汝則謂是以為孝乎?言此未孝也。必須承順父母顏色,乃為孝也。
朱子曰:蓋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故事親之際,惟色為難耳,服勞奉養未足為孝也。舊說,承順父母之色為難,亦通。程子曰:“告懿子,告眾人者也。告武伯者,以其人多可憂之事。子遊能養而或失於敬,子夏能直義而或少溫潤之色。各因其材之高下,與其所失而告之,故不同也。”
新解:色難:此有兩解。一,難在承望父母之顏色。《小戴記》〈曲禮〉有云:“視於無形,聽於無聲。”能在無形無聲中體會得父母之意,始是孝。一,孝子奉侍父母,以能和顏悅色為難。《小戴記》〈祭義〉有云:“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人之面色,即其內心之真情流露,色難仍是心難。前說指父母之色,後說指孝子之色。既是問孝,當直就子言。且前解必增字說之始可通,今從後解。
以上四章皆問孝,而孔子所對各不同。或疑乃孔子因人施教,針對問者之短處與缺點。於是疑子游或能養而稍失於敬,子夏或對父母少溫潤之色,凡此皆屬臆測。《論語》文辭簡約,或當時問語有不同,孔子針對問語而各別為說,記者詳孔子之言,而略各人所問,遂若問同而對異。學者且當就文尋繹,知孔子言孝道有此諸說,斯可矣,不宜離此多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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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子曰 吾與回言 終日不違 如愚 退而省其私 亦足以發 回也不愚
此章美顏淵之德。“子曰: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者,回,弟子顏淵也;違,猶怪問也;愚,無智之稱。孔子言:我與回言,終竟一日,亦無所怪問。於我之言,默而識之,如無知之愚人也。“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回也不愚”者,言回既退還,而省察其在私室與二三子說釋道義,亦足以發明大體,乃知其回也不愚。
朱子曰:不違者,意不相背,有聽受而無問難也。私,謂燕居獨處,非進見請問之時。發,謂發明所言之理。愚聞之師曰:“顏子深潛純粹,其於聖人體段已具。其聞夫子之言,默識心融,觸處洞然,自有條理。故終日言,但見其不違如愚人而已。及退省其私,則見其日用動靜語默之間,皆足以發明夫子之道,坦然由之而無疑,然後知其不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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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子曰
視其所以
觀其所由
察其所安
人焉廋哉
人焉廋哉
此章言知人之法也。“視其所以”者,以,用也。言視其所以行用。“觀其所由”者,由,經也。言觀其所經從。“察其所安”者,言察其所安處也。“人焉廋哉?人焉廋哉”者,廋,匿也;焉,安也。言知人之法,但觀察其終始,則人安所隱匿其情哉?再言之者,深明情不可隱也。
程子曰:“在己者能知言窮理,則能以此察人如聖人也。”
此章孔子教人以觀人之法,必如此多方觀察,其人之人格與心地,將無遁形。然學者亦可以此自省,使己之為人,如受透視,亦不致於自欺。否則讓自己藏匿了自己,又何以觀於人?
或說,觀人必就其易見者,若每事必觀其意之所從來,將至於逆詐臆不信,誅心之論,不可必矣。然此章乃由迹以觀心,由事以窺意,未有觀人而可以略其心意於不論者,學者其細闡之。
《大戴禮記•官人篇》曰:達觀其所舉,富觀其所予,窮觀其所不為,乏觀其所不取。
《逸周書•官人篇》曰:富貴者觀其有禮施;貧賤者觀其有德守;嬖寵者觀其不驕奢;膘約者觀其不懾懼。其少者,觀其恭敬好學而能悌;其壯者,觀其廉潔務行而勝私;其老者,觀其思慎強其所不足而不逾。父子之間,觀其孝慈;兄弟之間,觀其和友;君臣之間,觀其忠惠;鄉黨之間,觀其信誠。省其居處,觀其義方;省其喪哀,觀其貞良;省其出入,觀其交友;省其交友,觀其任廉。設之以謀以觀其智;示之以難以觀其勇;煩之以事以觀其治;臨之以利以觀其不貪;濫之以樂以觀其不荒。喜之以觀其輕;怒之以觀其重;醉之酒以觀其恭;從之色以觀其常;遠之以觀其不二;昵之以觀其不狎。複征其言以觀其精;曲省其行以觀其備。此之謂觀誠。
知人有五,居視其所親,富視其所與,達視其所舉,窮視其所不為,貧視其所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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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子曰 溫故而知新 可以為師矣
此章言為師之法。溫,尋也。言舊所學得者,溫尋使不忘,是溫故也。素所未知,學使知之,是知新也。既溫尋故者,又知新者,則可以為人師矣。
朱子曰:言學能時習舊聞,而每有新得,則所學在我,而其應不窮,故可以為人師。若夫記問之學,則無得於心,而所知有限,故學記譏其“不足以為人師”,正與此意互相發也。
新解:溫故而知新:溫,溫燖義。燖者以火熟物。後人稱急火曰煮,慢火曰溫,溫猶習也。故字有兩解。一曰:舊所聞昔所知為故,今所得新所悟為新。一曰:故如故事典故。《六經》皆述古昔,稱先王。知新謂通其大義,以斟酌後世之制作,如漢代諸儒之所為。
可以為師:依前解,時時溫習舊得而開發新知,此乃學者之心得。有心得,斯所學在我,能學即能教,故曰可以為師。若分溫故知新為兩事,故是外面所得,新仍是外面所得,總之是記問之學。所學在外,則知識無窮,記問雖博,非屬心得,既非能學,即非能教。僅成稗販,何足為師?然心得亦非憑空自創,乃從舊聞中開悟新知,使內外新舊融會成一,如是始可謂之學。依後解,事變無窮,所謂新者,皆古所未經,師所不傳,若僅溫故不能知新,則必有學絕道喪之憂矣。故惟溫故而能知新,始能勝任為師。此兩解,言異而義一,學者其細參之。
本章新故合一,教學合一,溫故必求知新,能學然後能教,若僅務於記誦稗販,不能開新,即不足以任教。義蘊深長。
《荀子•致士篇》曰:師術有四,而博習不與焉。尊嚴而憚,可以為師;耆艾而信,可以為師;誦說而不陵不犯,可以為師;知微而論,可以為師。故師術有四,而博習不與焉。
楊樹達按:記問博習,強識之事也;溫故知新,通悟之事也。孔子之教,以通悟為上,強識次之。故溫故知新可以為師,記問博習無與於師道也。所謂溫故而知新者,先溫故而後知新也。優遊涵泳於故業之中,新知忽湧現焉,此非義襲而取、揠苗助長者之所為,而其新出乎故,故為可信也。不溫故而欲知新者,其病也妄;溫故而不能知新者,其病也庸:皆非孔子所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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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子曰 君子不器
此章明君子之德也。器者,物象之名。形器既成,各周其用。若舟楫以濟川,車輿以行陸,反之則不能。君子之德,則不如器物,各守一用,言見幾而作,無所不施也。
器者,各適其用而不能相通。成德之士,體無不具,故用無不周,非特為一才一藝而已。
器,各適其用而不能相通,今之所謂專家之學者近之。不器非謂無用,乃謂不專限於一材一藝之長,猶今之謂通才。後人亦云:“士先器識而後才藝。”才藝各有專用,器,俗稱器量,器量大則可以多受,識見高則可以遠視,其用不限於一材一藝。近代科學日新,分工愈細,專家之用益顯,而通才之需亦因以益亟。通瞻全局,領導羣倫,尤以不器之君子為貴。此章所言,仍是一種通義,不以時代古今而變。
今試以本章與上章相參,可見一切智識與學問之背後,必須有一如人類生命活的存在。否則智識僅如登記上賬簿,學問只求訓練成機械,毀人以為學,則人道楛而世道之憂無窮矣。不可不深思。
《禮記•學記篇》曰:君子曰:大德不官,大道不器,大信不約,大時不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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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子貢問君子 子曰 先行其言而後從之
此章疾小人多言,而行之不周也。子貢問於夫子曰:“君子之德行何如?”夫子答之曰:“君子先行其言,而後以行從之,言行相副,是君子也。”
周氏曰:“先行其言者,行之於未言之前;而後從之者,言之於既行之後。”範氏曰:“子貢之患,非言之艱而行之艱,故告之以此。”
行在言先,言隨行後,亦敏於行而訥於言之義。
《禮記緇衣篇》曰:子曰:言從而行之,則言不可飾也;行從而言之,則行不可飾也。故君子寡言而行,以成其信。
《說苑•雜言篇》曰:曾子曰:吾聞夫子之三言,未之能行也。夫子見人之一善,而忘其百非,是夫子之易事也;夫子見人有善,若己有之,是夫子之不爭也;聞善,必躬親行之,然後道之,是夫子之能勞也。
2.14 子曰 君子周而不比 小人比而不周
此章明君子、小人德行不同之事。忠信為周,阿黨為比。言君子常行忠信,而不私相阿黨,小人則反是。
朱子曰:周,普遍也。比,偏黨也。皆與人親厚之意,但周公而比私耳。君子小人所為不同,如陰陽晝夜,每每相反。然究其所以分,則在公私之際,毫釐之差耳。故聖人於周比、和同、驕泰之屬,常對舉而互言之,欲學者察乎兩閑,而審其取捨之幾也。
新解:周,忠信義。比,阿黨義。《論語》每以君子、小人對舉。或指位言,或指德言。如謂在上位,居心宜公,細民在下,則惟顧己私,此亦通。然本章言君子以忠信待人,其道公。小人以阿黨相親,其情私。則本章之君子、小人,乃以德別,不以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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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子曰 學而不思 則罔 思而不學 則殆
此章言教學法也。“學而不思則罔”者,言為學之法。既從師學,則自思其餘蘊。若雖從師學,而不尋思其義,則罔然無所得也。“思而不學則殆”者,言但自尋思,而不往從師學,終卒不得其義,則徒使人精神疲勞倦殆。
不求諸心,故昏而無得。不習其事,故危而不安。程子曰:“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五者,廢其一,非學也。”
罔:此字有兩解。一迷惘義。只向外面學,不反之己心,自加精思,則必迷惘無所得。一誣罔義。不經精思,不深辨其真義所在,以非為是,是誣罔其所學。後解由前解引申而來,當從前解。
殆:此字亦有兩解。一危殆義,亦疑義。思而不學,則事無徵驗,疑不能定,危殆不安。一疲怠義。徒使精神疲怠,而無所得。後解借字為釋,又屬偏指,今從前解。
此章言學思當交修並進。僅學不思,將失去了自己。僅思不學,亦是把自己封閉孤立了。當與“溫故知新”章合參。
楊樹達按:罔者無也,學而不思,其失止於喪己;殆者危也,思而不學,其病可以誤人。殆之害甚於罔。故孔子又曰,思無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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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子曰 攻乎異端 斯害也已
此章禁人雜學。攻,治也。異端,謂諸子百家之書也。言人若不學正經善道,而治乎異端之書,斯則為害之深也。以其善道有統,故殊塗而同歸。異端則不同歸也。
範氏曰:“攻,專治也,故治木石金玉之工曰攻。異端,非聖人之道,而別為一端,如楊墨是也。其率天下至於無父無君,專治而欲精之,為害甚矣!”程子曰“佛氏之言,比之楊墨,尤為近理,所以其害為尤甚。學者當如淫聲美色以遠之,不爾,則骎骎然入於其中矣。”
攻,如攻金攻木,乃專攻義,謂專於一事一端用力。或說攻,攻伐義,如“小子鳴鼓而攻之”。似不辭,今從上解。異端,一事必有兩頭,如一線必有兩端,由此達彼。若專就此端言,則彼端成為異端,從彼端視此端亦然。墨翟兼愛,楊朱為我,何嘗非各得一端,而相視如水火。舊說謂反聖人之道者為異端,因舉楊、墨、佛、老以解此章。然孔子時,尚未有楊、墨、佛、老。可見本章異端,乃指孔子教人為學,不當專向一偏,戒人勿專在對反之兩端堅執其一。所謂異途而同歸,學問當求通其全體,否則道術將為天下裂,而歧途亡羊,為害無窮矣。一說,異端猶言歧枝小道。小人有才,小道可觀,用之皆吾資,攻之皆吾敵,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後世以攻異端為正學。今按:由此觀之,本章正解,尤當警惕。
孔子平日言學,常兼舉兩端,如言仁常兼言禮,或兼言知。又如言質與文,學與思,此皆兼舉兩端,即《中庸》所謂執其兩端。執其兩端,則自見有一中道。中道在全體中見。僅治一端,則偏而不中矣。故《中庸》曰:“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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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子曰 由 誨女知之乎 知之為知之 不知為不知 是知也
此章明知也。“由,誨汝知之乎”者,孔子以子路性剛,好以不知為知,故此抑之。呼其名曰:“由,我今教誨汝為知之乎!”此皆語辭。“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者,此誨辭也。言汝實知之事則為知之,實不知之事則為不知,此是真知也。若其知之,反隱曰不知:及不知,妄言我知,皆非知也。
女,音汝。由,孔子弟子,姓仲,字子路。子路好勇,蓋有強其所不知以為知者,故夫子告之曰:我教女以知之之道乎!但所知者則以為知,所不知者則以為不知。如此則雖或不能盡知,而無自欺之蔽,亦不害其為知矣。況由此而求之,又有可知之理乎?
人有所知,必有所不知,但界線不易明辨。每以不知為知,以不可知者為必可知。如問世界何由來,宇宙間是否真有一主宰,此等皆不可必知,孔子每不對此輕易表示意見。因此孔子不成為一宗教主。此乃孔子對人類知識可能之一種認識,亦孔子教人求知一親切之指示。
又人類必先有所知,乃始知其有不知。如知馬,始知非馬,但不知其究為何物。然則我所謂知此物非馬者,乃僅知我之不知其究為何物而已。人多誤認此不知為知,是非之辨,遂滋混淆。《論語》此章深義,尤值細參。
《荀子•子道篇》曰:子路盛服見孔子,孔子曰:“由!是裾裾何也?昔者江出於岷山,其始出也,其源可以濫觴。及其至江之津也,不放舟,不避風,則不可涉也。非維下流水多邪?今女衣服既盛,顏色充盈,天下且孰肯諫女矣。”子路趨而出,改服而入,蓋猶若也。孔子曰:“由!志之!吾語女。奮於言者華,奮於行者伐,色知而有能者,小人也。故君子知之曰知之,不知曰不知,言之要也。能之曰能之,不能曰不能,行之至也。言要則知,行至則仁。既知且仁,夫惡有不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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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子張學幹祿 子曰 多聞闕疑 慎言其餘 則寡尤 多見闕殆 慎行其餘 則寡悔 言寡尤 行寡悔 祿在其中矣
此章言求祿之法。“子張學幹祿”者,幹,求也。弟子子張師事孔子,學求祿位之法。“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尢”者,此夫子教子張求祿之法也。尢,過也;寡,少也。言雖博學多聞,疑則闕之,尢須慎言其餘不疑者,則少過也。“多見闕殆,慎行其餘,則寡悔”者,殆,危也。言雖廣覽多見,所見危者,闕而不行,尢須慎行其餘不危者,則少悔恨也。“言寡尢,行寡悔,祿在其中矣”者,言若少過,行又少悔,必得祿位。設若言行如此,雖偶不得祿,亦同得祿之道。
行寡之行,去聲。呂氏曰:“疑者所未信,殆者所未安。”程子曰:“尤,罪自外至者也。悔,理自內出者也。”愚謂多聞見者學之博,闕疑殆者擇之精,慎言行者守之約。凡言在其中者,皆不求而自至之辭。言此以救子張之失而進之也。程子曰:“修天爵則人爵至,君子言行能謹,得祿之道也。子張學幹祿,故告之以此,使定其心而不為利祿動,若顏閔則無此問矣。或疑如此亦有不得祿者,孔子蓋曰耕也餒在其中,惟理可為者為之而已矣。”
孔子不喜其門弟子汲汲於謀祿仕,其告子張,只在自己學問上求多聞多見,又能闕疑闕殆,再繼之以慎行,而達於寡過寡悔,如此則謀職求祿之道即在其中。
此章多聞多見是博學,闕疑闕殆是精擇,慎言慎行是守之約,寡尤寡悔是踐履之平實。人之謀生求職之道,殆必植基於此。孔子所言,亦古今之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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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哀公問曰 何為則民服 孔子對曰 舉直錯諸枉 則民服 舉枉錯諸直 則民不服
此章言治國使民服之法。“哀公問曰:何為則民服”者,哀公,魯君也。問於孔子曰:“何所雲為則萬民服從也?”時哀公失德,民不服從,哀公患之,故有此問。“孔子對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者,此孔子對以民服之法也。錯,置也。舉正直之人用之,廢置諸邪枉之人,則民服其上也。“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者,舉邪枉之人用之,廢置諸正直之人,則民不服上也。於時群邪秉政,民心厭棄,故以此對之也。
凡君問,皆稱孔子對曰者,尊君也。錯,舍置也。諸,眾也。程子曰:“舉錯得義,則人心服。”謝氏曰:“好直而惡枉,天下之至情也。順之則服,逆之則去,必然之理也。然或無道以照之,則以直為枉,以枉為直者多矣,是以君子大居敬而貴窮理也。”
錯字有兩解,一謂廢置之,則當云舉直錯枉,舉枉錯直,似多兩“諸”字。一說錯乃加置其上義。諸,猶云“之乎”。舉直加之乎枉之上則民服,舉枉加之乎直之上則民不服。舉措乃人君之大權,然舉措有道,民之所服於君者,在道不在權。
此章孔子論政,仍重德化。人君能舉直而置之枉之上,不僅直者服,即枉者亦服。故他日又曰:“能使枉者直。”蓋喜直惡枉,乃人心共有之美德。人君能具此德,人自服而化之。然則私人道德之與政治事業,豈不如影隨身,如響隨聲?此亦古今通義,非迂闊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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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季康子問 使民敬忠以勸 如之何 子曰 臨之以莊 則敬 孝慈 則忠 舉善而教不能 則勸
此章明使民敬、忠、勸善之法。“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者,季康子,魯執政之上卿也。時以僭濫,故民不敬、忠、勸勉,故問於孔子曰:“欲使民人敬上盡忠,勸勉為善,其法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者,此答之也。自上蒞下曰臨。莊,嚴也。言君臨民以嚴,則民敬其上。“孝慈則忠”者,言君能上孝於親,下慈於民,則民作忠。“舉善而教不能則勸”者,言君能舉用善人,置之祿位,教誨不能之人,使之材能,如此則民相勸勉為善也。於時魯君蠶食深宮,季氏專執國政,則如君矣,故此答皆以人君之事言之也。
季康子,魯大夫季孫氏,名肥。莊,謂容貌端嚴也。臨民以莊,則民敬於己。孝於親,慈於眾,則民忠於己。善者舉之而不能者教之,則民有所勸而樂於為善。張敬夫曰:“此皆在我所當為,非為欲使民敬忠以勸而為之也。然能如是,則其應蓋有不期然而然者矣。”
上對下為臨。莊,恭莊嚴肅義。上能以恭莊嚴肅臨下,其下自知敬其上,此乃人心美德相互間之感應。在上莊,斯在下者感以敬,此乃一禮之兩面,亦即一德之所化。孔子論政,主德化,主禮治。要而言之,政治即是人道之一端,古今未有外於人道而別有所謂政治者。孝者,孝其老。慈者,慈其幼。或說,在上者能孝慈,斯在下者能忠矣。今按上下文理,蓋謂在上者能導民於孝慈,使各得孝其老,慈其幼,則其民自能忠於其上。在上者若能培養扶掖社會之美善指德,能指才。善者舉之,不能者教之,在上者能同情其下,而加以扶掖獎進,則在下者自能勸勉努力,以奉事其上。
此章與上章略同義。先盡其在我,而在彼者自至。德,則社會自能以此一分美德報其上。蓋美德在心,無往而不見此美德之流露。
《禮記•祭義篇》曰:致禮以治躬則莊敬,莊敬則嚴威。外貌斯須不莊不敬,而慢易之心入之矣。樂極和,禮極順,內和而外順,則民瞻其顏色而不與爭也,望其容貌而眾不生慢易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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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或謂孔子曰 子奚不為政 子曰 書云 孝乎惟孝 友于兄弟 施於有政 是亦為政 奚其為為政
此章言孝、友與為政同。“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為政”者,奚,何也。或,有一人,亡其姓名,謂孔子曰:“子既多才多藝,何不居官為政?”或人以為,居位乃是為政也。“子曰:《書》云:孝乎唯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者,此《周書·君陳》篇文,引之以答或人為政之事。彼云:“王若曰:‘君陳,惟爾令德,孝恭惟孝,友於兄弟,克施有政。”孔安國云:“言其有令德,善事父母,行已以恭。言善事父母者,必友於兄弟,能施有政。”令其言與此小異。此云“孝乎唯孝”者,美大孝之辭也。友於兄弟者,言善於兄弟也。施,行也。行於此二者,即有為政之道也。“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者,此孔子語也。是,此也。言此孝、友亦為政之道,此外何事其為為政乎?言所行有政道,即與為政同,不必居位乃是為政。
書周書君陳篇。書云孝乎者,言書之言孝如此也。善兄弟曰友。書言君陳能孝於親,友於兄弟,又能推廣此心,以為一家之政。孔子引之,言如此,則是亦為政矣,何必居位乃為為政乎?蓋孔子之不仕,有難以語或人者,故托此以告之,要之至理亦不外是。
孔子論政,常以政治為人道中一端,故處家亦可謂有家政。孔門雖重政治,然更重人道。茍失為人之道,又何為政可言?此乃孔子在當時不願從政之微意,而言之和婉,亦極斬截,此所以為聖人之言。
或定此章在定公初年。定公為逐其君兄者所立,而定公不能討其罪,是定公為不友,即不孝。孔子引《書》,蓋亦微示諷切以曉魯人,非泛然而已。其後孔子終事定公,則因逐君者已死,逐君者非定公,故孔子無所終懟於其君。又或說此章必發於定公母兄尚在之時,應在昭公之末以前。兩說相較,當從後說。或定在哀公時,則顯然不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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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子曰 人而無信 不知其可也 大車無輗 小車無軏 其何以行之哉
此章明信不可無也。“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者,言人而無信,其餘雖有他才,終無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者,此為無信之人作譬也。大車,牛車。輗,轅端橫木,以縛軛駕牛領者也。小車,駟馬車。軏者,轅端上曲鉤衡,以駕兩服馬領者也。大車無輗則不能駕牛,小車無軏則不能駕馬,其車何以得行之哉。言必不能行也,以喻人而無信,亦不可行也。
輗,五兮反。軏,音月。大車,謂平地任載之車。輗,轅端橫木,縛軛以駕牛者。小車,謂田車、兵車、乘車。軏,轅端上曲,鉤衡以駕馬者。車無此二者,則不可以行,人而無信,亦猶是也。
大車,牛車也。乃笨重載貨之車。車兩旁有兩長杠,古稱轅。一橫木縛兩轅端,古稱衡。一曲木縛橫木下,古稱軛。牛頭套曲木下,可使較舒適。輗則是聯結轅與衡之小榫頭。先於兩轅端鑿圓孔,橫木兩頭亦各鑿圓孔,與轅孔相對。輗,木製,外裹鐵皮,豎串於轅與衡之兩孔中,使轅與衡可以靈活轉動,不滯固。
小車乃輕車,駕四馬,古之獵車戰車及平常乘車,皆輕車。輕車惟於車前中央有一轅,轅頭曲向上,與橫木鑿孔相對,軏貫其中。橫木下左右縛軛以駕馬。內兩馬稱驂,外兩馬稱服。若車行遇拐彎,服馬在外,轉折改嚮,因軛與橫間有活動,可以不損轅端,亦使車身安穩,不左右搖側。
此章言車之行動,在車本身既有輪,又駕牛馬,有轅與衡軛束縛之,但無輗與軏,仍不能靈活行動。正如人類社會,有法律契約,有道德禮俗,所以為指導與約束者縱甚備,然使相互間無信心,一切人事仍將無法推進。信者,貫通於心與心之間,既將雙方之心緊密聯繫,而又使有活動之餘地,正如車之有輗軏。
《韓詩外傳•卷九》曰:孟子少時,東家殺豚。孟子問其母曰:“東家殺豚,何為?”母曰:“欲啖汝。”其母自悔而言曰:“吾懷妊是子,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胎教之也。今適有知而欺之,是教之不信也。”乃買東家豚肉以食之,明不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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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子張問 十世可知也 子曰 殷因於夏禮 所損益可知也 周因於殷禮 所損益可知也 其或繼周者 雖百世可知也
此章明創制革命,因沿損益之禮。“子張問:十世可知也”者,弟子子張問於孔子:“夫國家文質禮變,設若相承至於十世,世數既遠,可得知其禮乎?”“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者,此夫子答以可知之事。言殷承夏後,因用夏禮,謂三綱五常不可變革,故因之也。所損益者,謂文質三統。夏尚文,殷則損文而益質;夏以十三月為正,為人統,色尚黑,殷則損益之,以十二月為正,為地統,色尚白也。其事易曉,故曰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者,言周代殷立,而因用殷禮。及所損益,事事亦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者,言非但順知既往,兼亦預知將來。時周尚存,不敢斥言,故曰“其或”。言設或有繼周而王者,雖多至百世,以其物類相召,世數相生,其變有常,故皆可預知也。
云:“三綱五常”者,《白虎通》云:“三綱者何謂?謂君臣、父子、夫婦也。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大者為綱,小者為紀,所以張理上下,整齊人道也。人皆懷五常之性,有親愛之心,是以綱紀為化,若羅網有紀綱之而百目張也。所以稱三綱何?一陰一陽之謂道,陽得陰而成,陰得陽而序,剛柔相配,故人為三綱,法天地人。君臣法天,取象日月屈信歸功也。父子法地,取法五行轉相生也。夫婦,取象人合陰陽有施。君,群也,群下之所歸心。臣,牽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也。父者,矩也,以度教子。子者,孳也,孳孳無已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婦者,服也,以禮屈服也。”雲“五常”者,仁、義、禮、智、信也。《白虎通》云:“五常者,何謂?仁、義、禮、智、信也。仁者不忍,好生愛人。義者宜也,斷決得中也。禮者履也,履道成文。智者知也,或於事,見微知著。信者誠也,專一不移。故人生而應八卦之體,得五氣以為常,仁、義、禮、智、信是也。”云“損益謂文質三統”者,《白虎通》云:“王者必一質一文者何?所以承天地,順陰陽。陽道極則陰道受,陰道極則陽道受,明一陽二陰不能繼也。質法天,文法地而已,故天為質。地受而化之,養而成之,故為文。《尚書大傳》曰:‘王者一質一文,據天地之道。’《禮三正記》曰:‘質法天,文法地。帝王始起,先質後文者,順天地之道,本末之義,先後之序也。’事莫不先其質性,乃後有其文章也。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此之謂三統,故《書傳略說》云:‘天有三統,物有三變,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故士有三王,王特一生死。’又《春秋緯·元命包》及《樂緯·稽耀嘉》云:“夏以十三月為正,息卦受泰。”注云:“物之始,其色尚黑,以寅為朔。”“殷以十二月為正,息卦受臨。”注云:“物之牙,其色尚白,以雞鳴為朔。”“周以十一月為正,息卦受複,其色尚赤,以夜半為朔。”又《三正記》云:“正朔三而改,文質再而複。”以此推之,自夏以上,皆正朔三而改也。鄭注《尚書》“三帛”,“高陽氏之後用赤繒,高辛氏之後用黑繒,其餘諸侯用白繒”。如鄭此意,卻而推之,舜以十一月為正,尚赤;堯以十二月為正,尚白,故曰其餘諸侯用白繒。高辛氏以十三月為正,尚黑,故雲高辛氏之後用黑繒。高陽氏以十一月為正,尚赤,故雲高陽氏之後用赤繒。有少皞以十二月為正,尚白;黃帝以十三月為正,尚黑;神農以十一月為正,尚赤;女媧以十二月為正,尚白;伏羲以上未有聞焉。《易·說卦》云“帝出乎震”,則伏羲也,建寅之月,又木之始。其三正當從伏羲以下文質再而複者,文質法天地,文法地,質法天。周文法地而為天正,殷質法而為地正者,正朔、文質不相須,正朔以三而改,文質以二而複,各自為義,不相須也。建子之月為正者,謂之天統,以天之陽氣始生,為百物得陽氣微,稍動變,故為天統。建醜之月為統者,以其物已吐牙,不為天氣始動,物又未出,不得為人所施功,唯在地中含養萌牙,故為地統。建寅之月為統者,以其物出於地,人功當須修理,故謂之人統。統者,本也,謂天地人之本。然王者必以此三月為正者,以其此月物生細微,又是歲之始生,王者繼天理物,含養微細,又取其歲初為正朔之始。既天地人之三者所繼不同,故各改正朔,不相襲也。所尚既異,符命亦隨所尚而來,故《禮緯·稽命徵》云:“其天命以黑,故夏有玄圭;天命以赤,故周有赤雀銜書,天命以白,故殷有白狼銜鉤。”是天之所命,亦各隨人所尚。符命雖逐所尚,不必皆然,故天命禹觀河,見白麵長人。《洛子命》云:“湯觀於洛,沈璧而黑龜與之書,黃魚雙躍。”《泰誓》言:“武王伐紂,而白魚入於王舟。”是符命不皆逐正色也。鄭康成之義,自古以來皆改正朔。若孔安國,則改正朔殷、週二代,故注《尚書》:“湯承堯、舜禪代之後,革命創制,改正易服。”是從湯始改正朔也。
馬氏曰:“所因,謂三綱五常。所損益,謂文質三統。”愚按:三綱,謂: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謂:仁、義、禮、智、信。文質,謂:夏尚忠,商尚質,周尚文。三統,謂:夏正建寅為人統,商正建醜為地統,周正建子為天統。三綱五常,禮之大體,三代相繼,皆因之而不能變。其所損益,不過文章制度小過不及之間,而其已然之跡,今皆可見。則自今以往,或有繼周而王者,雖百世之遠,所因所革,亦不過此,豈但十世而已乎!聖人所以知來者蓋如此,非若後世讖緯術數之學也。胡氏曰“子張之問,蓋欲知來,而聖人言其既往者以明之也。夫自修身以至於為天下,不可一日而無禮。天敘天秩,人所共由,禮之本也。商不能改乎夏,周不能改乎商,所謂天地之常經也。若乃制度文為,或太過則當損,或不足則當益,益之損之。與時宜之,而所因者不壞,是古今之通義也。因往推來,雖百世之遠,不過如此而已矣。”
此章孔子歷陳夏、殷、周三代之因革,而特提一“禮”字。禮,兼指一切政治制度,社會風俗,人心之內在,以及日常生活之現於外表,而又為當時大羣體所共尊共守者。故只提一禮字,而歷史演變之種種重要事項,都可綜括無遺,且已幷成一體。必具此眼光治史,乃可以鑒往而知來,而把握到人類文化進程之大趨。
孔子論學極重禮,人類社會亦時時必有禮,此乃歷史之常。但禮必隨時代而變,此乃禮之時。而變之中仍存有不變者,此乃禮之意。讀《論語》,當知孔子之距現代,雖未及百世,亦已踰七十世。時不同,固不當拘其語,然仍當會其意,乃知孔子所謂“百世可知”,語非虛發。
《漢書•董仲舒傳》曰:仲舒對策曰:故王者有改制之名,亡變道之實。然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者,所繼之當用此也。孔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夏因於虞,而獨不言所損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是以禹繼舜,舜繼堯,三聖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損益也。由是觀之,繼治世者其道同,繼亂世者其道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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