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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三家者以雍徹 子曰 相維辟公 天子穆穆 奚取於三家之堂

此章譏三家之僭也。“三家者以《雍》徹”者,此弟子之言,將論夫子所譏之語,故先設此文以為首引。三家,謂仲孫、叔孫、季孫。《雍》,《周頌·臣工》篇名。天子祭於宗廟,歌之以徹祭。今三家亦作此樂以徹祭,故夫子譏之。“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者,此夫子所譏之語也。先引《詩》文,後言其不可取之理也。“相維辟公,天子穆穆”者,此《雍》詩之文也。相,助也;維,辭也;辟公,謂諸侯及二王之後;穆穆,天子之容貌。《雍》篇歌此者,有諸侯及二王之後來助祭故也。今三家但家臣而已,何取此義而作之於堂乎?

三孫同是魯桓公之後。桓公適子莊公為君,庶子公子慶父、公子叔牙、公子季友。仲孫是慶父之後,叔孫是叔牙之後,季孫是季友之後。其後子孫皆以其仲、叔、季為氏,故有此氏。並是桓公子孫,故俱稱孫也。至仲孫氏後世改仲曰孟。孟者,庶長之稱也。言已是庶,不敢與莊公為伯仲叔季之次,故取庶長為始也。云:《雍》,《周頌·臣工》篇名”者,即《周頌·臣工之什》第七篇也。“天子祭於宗廟,歌之以徹祭”者,案《周禮·樂師》云:“及徹,帥學士而歌徹。”鄭玄云:“徹者,歌《雍》。”又《小師》云:“徹歌。”鄭云:“於有司徹而歌《雍》。”是知天子祭於宗廟,歌之以徹祭也。今三家亦作此樂,故夫子譏之也。

云:“辟公,謂諸侯及二王之後”者,此與《毛傳》同。鄭玄以“辟為卿士,公謂諸侯”為異,餘亦同也。雲“穆穆,天子之容貌”者,《曲禮》云:“天子穆穆。”《爾雅·釋詁》云:“穆穆,美也。”是天子之容貌,穆穆然美也。云“《雍》篇歌此者,有諸侯及二王之後來助祭故也”者,將言無諸侯及二王之後助祭,則不可歌也。云“今三家但家臣而已,何取此義而作之於堂邪”者,卿大夫稱家。家臣,謂家相邑宰之屬來助祭耳,何取此《雍》詩之義而奏作於堂邪?邪,語辭。魯用天子禮樂以《雍》徹,由是三家僭之也。

徹,直列反。相,去聲。三家,魯大夫孟孫、叔孫、季孫之家也。雍,周頌篇名。徹,祭畢而收其俎也。天子宗廟之祭,則歌雍以徹,是時三家僭而用之。相,助也。辟公,諸侯也。穆穆,深遠之意,天子之容也。此雍詩之辭,孔子引之,言三家之堂非有此事,亦何取於此義而歌之乎?譏其無知妄作,以取僭竊之罪。程子曰:“周公之功固大矣,皆臣子之分所當為,魯安得獨用天子禮樂哉?成王之賜,伯禽之受,皆非也。其因襲之弊,遂使季氏僭八佾,三家僭雍徹,故仲尼譏之。”

《荀子•正論篇》曰:天子者,執至重而形至佚,心至愉而志無所詘,而形不為勞,尊無上矣。食飲則重大牢而備珍怪,期臭味,曼而饋,伐皋而食,雍而徹乎五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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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子曰 人而不仁如禮何 人而不仁如樂何

此章言禮樂資仁而行也。“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者,如,奈也。言人而不仁,奈此禮樂何?謂必不能行禮樂也。

遊氏曰“人而不仁,則人心亡矣,其如禮樂何哉?言雖欲用之,而禮樂不為之用也。”程子曰:“仁者天下之正理。失正理,則無序而不和。”李氏曰:“禮樂待人而後行,苟非其人,則雖玉帛交錯,鐘鼓鏗鏘,亦將如之何哉?”然記者序此於八佾雍徹之後,疑其為僭禮樂者發也。

仁乃人與人間之真情厚意。由此而求表達,於是有禮樂。若人心中無此一番真情厚意,則禮樂無可用。如之何,猶今云拿它怎辦,言禮樂將不為之用也。孔子言禮必兼言樂,禮主敬,樂主和。禮不兼樂,偏近於拘束。樂不兼禮,偏近於流放。二者兼融,乃可表達人心到一恰好處。

禮樂必依憑於器與動作,此皆表達在外者。人心之仁,則蘊蓄在內。若無內心之仁,禮樂都將失其意義。但無禮樂以為之表達,則吾心之仁亦無落實暢遂之所。故仁與禮,一內一外,若相反而相成。

道家後起,力反儒家之言禮。老子曰:“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其實失於仁而為禮,則不僅薄而已,為偽為僭,無所不至,宜為亂之首。

孔子言禮,重在禮之本,禮之本即仁。孔子之學承自周公。周公制禮,孔子明仁。禮必隨時而變,仁則亙古今而一貫更無可變。《論語》所陳,都屬通義,可以歷世傳久而無變。學者讀本篇,更當注意於此。

《禮記•禮器篇》曰:君子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學禮。苟無忠信之人,則禮不虛道;是以得其人之為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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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林放問禮之本 子曰 大哉問 禮 與其奢也寧儉 喪 與其易也寧戚

此章明禮之本意也。“林放問禮之本”者,林放,魯人也。問於夫子,禮之本意如何?“子曰:大哉問”者,夫子將答禮本,先歎美之也。禮之末節,人尚不知,林放能問其本,其意非小,故曰“大哉問”也。“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者,此夫子所答禮本也。奢,汰侈也。儉,約省也。易,和易也。戚,哀戚也。與,猶等也。奢與儉、易與戚等,俱不合禮,但禮不欲失於奢,寧失於儉;喪不欲失於易,寧失於戚。言禮之本意,禮失於奢不如儉,喪失於和易不如哀戚。

孔子以時方逐末,而放獨有志於本,故大其問。蓋得其本,則禮之全體無不在其中矣。易,去聲。易,治也。孟子曰:“易其田疇。”在喪禮,則節文習熟,而無哀痛慘怛之實者也。戚則一於哀,而文不足耳。禮貴得中,奢易則過於文,儉戚則不及而質,二者皆未合禮。然凡物之理,必先有質而後有文,則質乃禮之本也。範氏曰:“夫祭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喪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禮失之奢,喪失之易,皆不能反本,而隨其末故也。禮奢而備,不若儉而不備之愈也;喪易而文,不若戚而不文之愈也。儉者物之質,戚者心之誠,故為禮之本。”楊氏曰:“禮始諸飲食,故汙尊而抔飲,為之簠、簋、籩、豆、罍、爵之飾,所以文之也,則其本儉而已。喪不可以徑情而直行,為之衰麻哭踴之數,所以節之也,則其本戚而已。周衰,世方以文滅質,而林放獨能問禮之本,故夫子大之,而告之以此。”

禮與其奢也寧儉:禮本於人心之仁,而求所以表達之,始有禮。奢者過於文飾,流為浮華。儉者不及於程節,嫌於質樸。然奢則外有餘而內不足,儉則內有餘而外不足,同嫌於非禮。外不足,其本尚在。內不足,其本將失。故與其奢寧儉。

喪與其易也寧戚:人與人相交相處而有仁有禮。人有死生,人之相交相處,至於死生之際,而人心之仁益見,其禮亦益重。故又特舉喪禮一端言之。“易”字有兩解,一平易義。如地有易險,行於平易之地,其心輕放,履險則否。人之居喪,其心寧戚毋易。另一解,治地使平亦曰易,故易有治辦義。衣衾棺槨一切治辦而哀情不足,是亦不足觀。故曰寧戚。

禮有內心,有外物,有文有質。內心為質為本,外物為文為末。林放殆鑒於世之為禮者,競務虛文,滅實質,故問禮之本。然禮貴得中,本末兼盡。若孔子徑以何者為禮之本答之,又恐林放執本賤末,其弊將如後世之莊老。故孔子仍舉兩端以告,與彼甯此,則本之何在自見,而中之可貴亦見。抑且所告者,具體著實,可使林放自加體悟。事若偏指,義實圓通。語雖卑近,意自遠到。即此可見聖人之教。

禮有文有節。如飲食之禮,為之簠簋籩豆罍爵,所以文之也。其本則汙尊抔飲,惟儉而已。臨喪之禮,為之衰麻哭踊之數,所以節之也。其本則哀痛慘怛,惟戚而已。若惟知有本,不文不節,亦將無禮可言。故孔子雖大林放之問,而不徑直以所為本者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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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子曰 夷狄之有君 不如諸夏之亡也

此章言中國禮義之盛,而夷狄無也。舉夷狄,則戎蠻可知。諸夏,中國也。亡,無也。言夷狄雖有君長而無禮義,中國雖偶無君,若周、召共和之年,而禮義不廢,故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

吳氏曰:“亡,古無字,通用。”程子曰:“夷狄且有君長,不如諸夏之僭亂,反無上下之分也。”尹氏曰:“孔子傷時之亂而歎之也。亡,非實亡也,雖有之,不能盡其道爾。”

亡,通無。古書無字多作亡。本章有兩解:一說:夷狄亦有君,不像諸夏競於僭篡,並君而無之。另一說:夷狄縱有君,不如諸夏之無君。蓋孔子所重在禮,禮者,人羣社會相交相處所共遵。若依前一說,君臣尤是禮中大節,苟無君,其他更何足論。孔子專據無君一節而謂諸夏不如夷狄。依後說,君臣亦僅禮中之一端,社會可以無君,終不可以無禮。孔子撇開無君一節,謂夷狄終不如諸夏。晉之南渡,北方五胡逞亂。其時學者門第鼎盛,蔑視王室,可謂有無君之意,但必嚴夷夏之防以自保,故多主後說。宋承晚唐五代藩鎮割據之積弊,非唱尊王之義,則一統局面難保,而夷狄之侵凌可虞,故多主前說。清儒根據孔子《春秋》,於此兩說作持平之采擇,而亦主後說。今就《論語》原文論,依後說,上句“之”字,可仍作常用義釋之;依前說,則此“之”字,近“尚”字義,此種用法頗少見。今仍采後說。再就古今通義論之,可謂此社會即無君,亦不可以無道。但不可謂此社會雖有道,必不可以無君。既能有道,則有君無君可不論。《論語》言政治,必本人道之大,尊君亦所以尊道,斷無視君位高出於道之意,故知後說為勝。

楊樹達按:有君謂有賢君也,邲之戰,楚莊王動合乎禮,晉變而為夷狄,楚變而為君子。雞父之戰,中國為新夷狄,而吳少進。柏莒之戰,吳王闔廬憂中國而攘夷狄。黃池之會,吳王夫差藉成周以尊天王。楚與吳,皆《春秋》向所目為夷狄者也。孔子生當昭定哀之世,楚莊之事,所聞也。闔廬、夫差之事,所親見也。安得不有夷狄有君諸夏亡君之歎哉!《春秋》之義,夷狄進於中國,則中國之。中國而為夷狄,則夷狄之。蓋孔子於夷夏之界,不以血統種族及地理與其他條件為准,而以行為為准。其生在二千數百年以前,恍若豫知數千年後有希特勒、東條英機等敗類將持其民族優越論以禍天下而豫為之防者,此等見解何等卓越!此等智慧何等深遠!《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反對大民族主義”之語,乃真能體現孔子此種偉大之精神者也。而釋《論語》者,乃或謂夷狄雖有君,不如諸夏之亡君,以褊狹之見,讀孔子之書,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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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安静

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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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季氏旅於泰山 子謂冉有曰 女弗能救與 對曰 不能 子曰 嗚呼 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此章譏季氏非禮祭泰山也。“季氏旅於泰山”者,旅,祭名也。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內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者,冉有,弟子冉求,時仕於季氏。救,猶止也。夫子見季氏非禮而祭泰山,故以言謂弟子冉有曰:“汝既臣於季氏,知其非禮,即合諫止。女豈不能諫止與?”與,語辭。“對曰:不能”者,言季氏僭濫,已不能諫止也。“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者,孔子歎其失禮,故曰嗚呼。曾之言則也。夫神不享非禮。林放尚知問禮,況泰山之神,豈反不如林放乎?而季氏欲誣罔而祭之也?言泰山之神必不享季氏之祭。若其享之,則是不如林放也。

女,音汝。與,平聲。旅,祭名。泰山,山名,在魯地。禮,諸侯祭封內山川,季氏祭之,僭也。冉有,孔子弟子,名求,時為季氏宰。救,謂救其陷於僭竊之罪。嗚呼,歎辭。言神不享非禮,欲季氏知其無益而自止,又進林放以厲冉有也。範氏曰:“冉有從季氏,夫子豈不知其不可告也,然而聖人不輕絕人。盡己之心,安知冉有之不能救、季氏之不可諫也。既不能正,則美林放以明泰山之不可誣,是亦教誨之道也。”

孔子平日不輕言鬼神,言及鬼神,並一本於人道,就人事常理作推斷。守道有禮之人,將不納他人違道非禮之諂媚。神,人所敬禮,亦必守道有禮,何可以無道非禮之事諂媚之?若泰山果有神,其神豈轉不如林放。孔子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果有泰山神否?孔子未嘗言其必知。但果有神,必不能不如林放,則孔子信以為可知。

《禮記•王制篇》曰: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鄭注云:魯人祭泰山,晉人祭河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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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子曰 君子無所爭 必也射乎 讓而升下而飲 其爭也君子

此章言射禮有君子之風也。“君子無所爭”者,言君子之人,謙卑自牧,無所競爭也。“必也射乎”者,君子雖於他事無爭,其或有爭,必也於射禮乎!言於射而後有爭也。“揖讓而升,下而飲”者,射禮於堂,將射升堂,及射畢而下,勝飲不勝,其耦皆以禮相揖讓也。“其爭也君子”者,射者爭中正鵠而已,不同小人厲色援臂,故曰“其爭也君子”。

鄭注《射義》云:“飲射爵者亦揖讓而升降。勝者袒,決遂,執張弓。不勝者襲,說決拾,卻左手,右加弛弓於其上而升飲。君子恥之,是以射則爭中。”是於射而後有爭。

飲,去聲。揖讓而升者,大射之禮,耦進三揖而後升堂也。下而飲,謂射畢揖降,以俟眾耦皆降,勝者乃揖不勝者升,取觶立飲也。言君子恭遜不與人爭,惟於射而後有爭。然其爭也,雍容揖遜乃如此,則其爭也君子,而非若小人之爭矣。

《儀禮•大射儀》曰:司射命設豐,司宮士奉豐,坐設於西楹西。勝者之弟子洗觶,升酌散,南面坐,奠於豐上。司射命三耦及眾射者。勝者皆袒決遂,執張弓。不勝者皆襲,說決拾,卻左手,右加弛弓於其上,遂以執。一耦出,揖如升射。及階,勝者先升,升堂少右。不勝者進,北面坐取豐上之觶。興。少退。立。車觶。進。坐奠於豐下。興。揖。不勝者先降,與升飲者相左,交於階前,相揖。適次,釋弓,襲,反位。僕人師繼酌射爵,取觶實之,反奠於豐上。升飲者如初。三耦卒飲,(此三耦二番射後揖讓之事。)司射猶挾一個以作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射請以樂於公,公許,司射命曰:不鼓不釋,三耦卒射如初。司射命設豐實觶如初。途命勝者執張弓,不勝者執弛弓。升飲如初。卒,退豐與觶,如初。(此三耦第三番射揖讓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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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子夏問曰 巧笑倩兮 美目盼兮 素以為絢兮 何謂也 子曰 繪事後素 曰 禮後乎 子曰 起予者商也 始可與言詩已矣

此章言成人須禮也。“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者,倩,笑貌;盼,動目貌;絢,文貌。此《衛風·碩人》之篇,閔莊薑美而不見答之詩也。言莊薑既有巧笑、美目、倩盼之容,又能以禮成文絢然。素,喻禮也。子夏讀《詩》,至此三句,不達其旨,故問夫子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者,孔子舉喻以答子夏也。繪,畫文也。凡繪畫先布眾色,然後以素分佈其間,以成其文,喻美女雖有倩盼美質,亦須禮以成之也。“曰:禮後乎”者,此子夏語。子夏聞孔子言繪事後素,即解其旨,知以素喻禮,故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者,起,發也;予,我也;商,子夏名。孔子言,能發明我意者,是子夏也,始可與共言《詩》也。

禮必以忠信為質,猶繪事必以粉素為先。起,猶發也。起予,言能起發我之志意。謝氏曰:“子貢因論學而知詩,子夏因論詩而知學,故皆可與言詩。”楊氏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學禮。苟無其質,禮不虛行’。此‘繪事後素’之說也。孔子曰‘繪事後素’,而子夏曰‘禮後乎’,可謂能繼其志矣。非得之言意之表者能之乎?商賜可與言詩者以此。若夫玩心於章句之末,則其為詩也固而已矣。所謂起予,則亦相長之義也。”

此章亦是禮必有本之意。又見孔門論詩,必推明之於人事。文學本原在人生,故政治文學者,必本於人生而求之,乃能發明文學之真蘊。此皆孔門論學要義。此章當與〈學而篇〉子貢言“如切如磋”章相參。

《韓詩外傳•卷三》曰:故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不究。不足,故自愧而勉;不究,故盡師而熟。由此觀之,則教學相長也。子夏問《詩》,學一以知二。孔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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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子曰 夏禮吾能言之 杞不足徵也 殷禮吾能言之 宋不足徵也 文獻不足故也 足 則吾能徵之矣

此章言夏、商之後不能行先王之禮也。“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者,征,成也。杞、宋二國,言夏、殷之後也。孔子言,夏、殷之禮,吾能說之,但以杞、宋之君暗弱,不足以成之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征之矣”者,此又言不足征之意。獻,賢也。孔子言,我不以禮成之者,以此二國之君文章賢才不足故也。

杞,夏之後。宋,殷之後。征,證也。文,典籍也。獻,賢也。言二代之禮,我能言之,而二國不足取以為證,以其文獻不足故也。文獻若足,則我能取之,以證君言矣。

此章孔子自言學夏、殷二代之禮,能心知其意,言其所以然,惜乎杞、宋兩國之典籍賢人皆嫌不足,無以證成我說。然孔子生周室東遷之後,既是文獻無征,又何從上明夏、殷兩代已往之禮?蓋夏、殷兩代之典籍傳述,當孔子時,非全無存。孔子所遇當世賢者,亦非全不能講夏、殷之往事。孔子博學深思,好古敏求,據所見聞,以會通之於歷史演變之全進程。上溯堯、舜,下窮周代。舉一反三,推一合十,驗之於當前之人事,證之以心理之同然。從變得通,從通知變。此乃孔子所獨有之一套歷史文化哲學,固非無據而來。然雖心知其意,而欲語之人人,使皆能明其意,信其說,則不能不有憾於文獻之不足。即在自然科學中,亦時有不能遽獲證明之發見,何況人文學科之淵深繁賾。則無怪孔子有雖能言之而證成不足之歎。學者當知學問上有此一境界,惟不可急求而至。又本章可與〈為政篇〉“殷因於夏禮”章參互並讀。

《禮記•禮運篇》曰:孔子曰:我欲觀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時焉。我欲觀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吾得坤幹焉。坤幹之義,夏時之等,吾以是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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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子曰 禘自既灌而往者 吾不欲觀之矣

此章言魯禘祭非禮之事。禘者,五年大祭之名。灌者,將祭,酌鬱鬯於太祖,以降神也。既灌之後,列尊卑,序昭穆。而魯逆祀,躋僖公,亂昭穆,故孔子曰:“禘祭自既灌己往,吾則不欲觀之也。”

“禘祫之禮,為序昭穆,故毀廟之主及群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者,鄭玄曰:“魯禮,三年喪畢,而祫於太祖。明年,春禘於群廟。自爾之後五年而再殷祭,以遠主初始入祧,新死之主又當與先君相接,故禮因是而為大祭,以審序昭穆,故謂之禘。禘者,諦也,言使昭穆之次審諦而不亂也。”祫者,合也。文二年《公羊傳》曰“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於太祖”是也。云“灌者,酌鬱鬯灌於太祖,以降神”者,《郊特牲》云:“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鬱合鬯,臭陰達於淵泉,灌以圭璋,用玉氣也。既灌,然後迎牲,致陰氣也。”鄭注云:“灌,謂以圭瓚酌鬯,始獻神也。”鬱,郁金草,釀秬為酒,煮郁金草和之,其氣芬芳調暢,故曰鬱鬯。言未殺牲,先酌鬱鬯酒灌地,以求神於太祖廟也。云“既灌之後,列尊卑,序昭穆”者,言既灌地降神之後,始列木主,以尊卑陳列太祖前。太祖東鄉,昭南鄉,穆北鄉。其餘孫從王父,父曰昭,子曰穆。昭取其鄉明,穆取其北面尚敬。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祫所以異於禘者,毀廟之主,陳於太祖,與禘同;未毀廟之主,則各就其廟而祭也。云“而魯逆祀,躋僖公,亂昭穆,故不欲觀之”者,《春秋》“文二年秋八月丁卯,大事於太廟,躋僖公”。《公羊傳》曰:“躋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譏。何譏爾?逆祀也。”何休云:“升,謂西上禮。昭穆,指父子。近取法《春秋》惠公與莊公當同南面西上,隱、桓與閔、僖亦當同北面西上,繼閔者在下。文公緣僖公於閔公為庶兄,置僖公於閔公上,失先後之義,故譏之。”是知當閔在僖上。今升僖先閔,故云逆祀。二公位次之逆,非昭穆亂也。此注云“亂昭穆”,及《魯語》云“將躋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弗忌曰:‘我為宗伯,明者為昭,其次為穆,何常之有?’”如彼所言,又似閔、僖異昭穆者,位次之逆,如昭穆之亂,假昭穆以言之,非謂異昭穆也。若兄弟相代,即異昭穆,設今兄弟四人皆立為君,則祖父之廟即己從毀,知其理必不然,故先儒無作此說。以此逆祀失禮,故孔子不欲觀之也。

禘,大計反。趙伯循曰:“禘,王者之大祭也。王者既立始祖之廟,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於始祖之廟,而以始祖配之也。成王以周公有大勳勞,賜魯重祭。故得禘於周公之廟,以文王為所出之帝,而周公配之,然非禮矣。”灌者,方祭之始,用鬱鬯之酒灌地,以降神也。魯之君臣,當此之時,誠意未散,猶有可觀,自此以後,則浸以懈怠而無足觀矣。蓋魯祭非禮,孔子本不欲觀,至此而失禮之中又失礼焉,故发此叹也。谢氏曰:“夫子尝曰:‘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我欲观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又曰:‘我观周道,幽厉伤之,吾舍鲁何适矣。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考之杞宋已如彼,考之当今又如此,孔子所以深叹也。”

本篇二十六章,多論當時之禮樂。然時移世易,後世多不能明其意義之所在。如本章,後儒紛紛考訂,莫衷一是。今酌采一說,其他則略。非謂古禮必當考,特由此可以窺見孔子當時論禮之大意,此亦有古今通義存焉,固不當以自己時代之主觀,而對歷史往事盡作一筆抹殺之輕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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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王孫賈問曰 與其媚於奧 寧媚於竈 何謂也 子曰 不然 獲罪於天 無所禱也

此章言夫子守禮,不求媚於人也。“王孫賈”者,衛執政大夫也。“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灶,何謂也”者,媚,趣鄉也;奧,內也,謂室內西南隅也,以其隱奧,故尊者居之。其處雖尊,而閑靜無事,以喻近臣雖尊,不執政柄,無益於人也。灶者,飲食之所由,雖處卑褻,為家之急用,以喻國之執政,位雖卑下,而執賞罰之柄,有益於人也。此二句,世俗之言也。言與其趣於閑靜之處,寧若趣於急用之灶,以喻其求於無事之近臣,寧若求於用權之執政。王孫賈時執國政,舉於二句,佯若不達其理,問於孔子曰:“何謂也?”欲使孔子求媚親昵於己,故微以世俗之言感動之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者,孔子拒賈之辭也。然,如此也。言我則不如世俗之言也。天,以喻君。獲,猶得也。我道之行否,由於時君,無求於眾臣。如得罪於天,無所禱於眾神。

王孫賈,衛大夫。媚,親順也。室西南隅為奧。灶者,五祀之一,夏所祭也。凡祭五祀,皆先設主而祭於其所,然後迎屍而祭於奧,略如祭宗廟之儀。如祀灶,則設主於灶陘,祭畢,而更設饌於奧以迎屍也。故時俗之語,因以奧有常尊,而非祭之主;灶雖卑賤,而當時用事。喻自結於君,不如阿附權臣也。賈,衛之權臣,故以此諷孔子。天,即理也;其尊無對,非奧灶之可比也。逆理,則獲罪於天矣,豈媚於奧灶所能禱而免乎?言但當順理,非特不當媚灶,亦不可媚於奧也。謝氏曰:“聖人之言,遜而不迫。使王孫賈而知此意,不為無益;使其不知,亦非所以取禍。”

古有此語,賈引為問。奧,古人居室之西南隅,乃一家尊者所居。竈乃烹治食物之所。或說:古人祭竈,先於竈徑,即竈邊設主祭之。畢,又迎尸於奧,擺設食物再祭之。主以木為,古人謂神即棲於此上。尸以人為,祭時由一人扮所祭之神謂之尸。此章奧與竈實指一神,蓋謂媚君者,順於朝廷之上,不若逢迎於燕私之際。或謂奧竈當直指人言,居奧者雖尊,不如竈下執爨者實掌其飲食,故謂媚奧不如媚竈。奧指衞君之親幸,竈指外朝用事者。或曰:王孫賈引此語問孔子,意欲諷孔子使媚己。或曰:王孫賈或因孔子曾見南子,疑孔子欲因南子求仕,故隱喻借援於宮閫,不如求合於外朝。此乃賈代孔子謀,非欲孔子之媚於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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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子曰 周監於二代 郁郁乎文哉 吾從周

此章言周之禮文猶備也。“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者,監,視也。二代,謂夏、商。郁郁,文章貌。言以今周代之禮法文章,回視夏、商二代,則周代郁郁乎有文章哉。“吾從周”者,言周之文章備於二代,故從而行之也。

郁,於六反。監,視也。二代,夏商也。言其視二代之禮而損益之。郁郁,文盛貌。尹氏曰:“三代之禮至周大備,夫子美其文而從之。”

郁郁乎文哉:文指禮樂制度文物,又稱文章。郁郁,文之盛貌。歷史演進,後因於前而益勝,禮樂日備,文物日富,故孔子美之。

吾從周:孔子自稱能言夏、殷二代之禮,又稱周監於二代,而自所抉擇則曰從周。其於三代之禮,先後文質因革之詳,必有其別擇之所以然,惜今無得深求。然孔子之所以教其弟子,主要在如何從周而更有所改進發揮,此章乃孔子自言製作之意。否則時王之禮本所當遵,何為特言“吾從周”?

按:三代之禮,乃孔子博學好古之所得,乃孔子之溫故。其曰“吾從周”,則乃孔子之新知。孔子平日所告語其門弟子者,決不於此等歷史實跡絕口不道,然《論語》記者則於此等實跡皆略而不詳。讀者必當知此意,乃可與語夫“好古敏求”之旨。若空言義理,而於孔子以下歷史演進之實跡,皆忽而不求,昧而不知,此豈得為善讀《論語》,善學孔子。

《禮記•檀弓上篇》曰:有虞氏瓦棺,夏後氏周,殷人棺槨,周人牆置。周人以殷人之棺槨葬長殤,以夏後氏之周葬中殤下殤,以有虞氏之瓦棺葬無服之殤。

又《檀弓上篇》曰:仲憲言於曾子曰:夏後氏用明器,示民無知也。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

又《檀弓下篇》曰:殷既封而吊,周反哭而吊。孔子曰:殷已,吾從周。

又《坊記篇》曰:殷人吊於壙,周人吊於家,示民不也。子雲:死,民之卒事也,吾從周。

《漢書•禮樂志》曰:王者必因前王之禮,順時施宜,有所損益。即民之心稍稍製作,至大平而大備。周監於二代,禮文尤具,事為之制,曲為之防。故稱禮經三百,威儀三千。孔子美之曰:“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禮記•檀弓下篇》曰:殷練而,周卒哭而,孔子善殷。

樹達按:棺槨之制,周兼用夏殷周三代之禮。明器之制,周兼用夏殷二代之禮。此因而文者也。反哭之禮,殷人已慤,周改其制,此革而文者也。

又按:從周其大較,孔子又未嘗不善殷。蓋擇善而從,無所固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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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子入大廟 每事問 或曰 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 入大廟 每事問 子聞之 曰 是禮也

此章言夫子慎禮也。“子入太廟”者,子,謂孔子。太廟,周公廟。孔子仕魯,魯祭周公而助祭,故得入之也。“每事問”者,言太廟之中,禮器之屬,每事輒問於令長也。“或曰: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入太廟,每事問”者,孰,誰也。鄹人,魯鄹邑大夫孔子父叔梁紇也。或有人曰:“誰謂鄹大夫之子知禮者也?”時人多言孔子知禮,或人以為,知禮者不當複問,何為入太廟而每事問乎?意以為孔子不知禮。“子聞之,曰:是禮也”者,孔子聞或人之譏,乃言其問之意,以宗廟之禮當須重慎,不可輕言,雖已知之,更當複問,慎之至也。云“太廟,周公廟”者,文十三年《公羊傳》曰:“周公稱太廟,魯公稱世室,群公稱宮。”故知“太廟,周公廟也”。云“孔子仕魯”者,《史記·孔子世家》云:“孔子貧且賤。及長,嘗為季氏吏,料量平。嘗為司職吏而畜蕃息。由是為司空。其後定公以孔子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則之。由中都宰為司空,由司空為大司寇,攝相事。”是仕魯,由是故得與助祭也。云“鄹,孔子父叔梁紇所治邑”者,古謂大夫守邑者,以邑冠之,呼為某人。孔子父,鄹邑大夫,《左傳》稱鄹人紇,故此謂孔子為鄹人之子也。《左傳》成二年云:“新築人仲叔於奚。”杜注云:“於奚守新築大夫。”即此類也。

大,音泰。鄹,側留反。大廟,魯周公廟。此蓋孔子始仕之時,入而助祭也。鄹,魯邑名。孔子父叔梁紇,嘗為其邑大夫。孔子自少以知禮聞,故或人因此而譏之。孔子言是禮者,敬謹之至,乃所以為禮也。尹氏曰:“禮者,敬而已矣。雖知亦問,謹之至也,其為敬莫大於此。謂之不知禮者,豈足以知孔子哉?”

是禮也:此也字通作邪,乃疑問辭。孔子非不知魯太廟中之種種禮器與儀文,然此等多屬僭禮,有不當陳設舉行於侯國之廟者。如〈雍〉之歌不當奏於三家之堂,而三家奏之以徹祭。有人知其非禮,不欲明斥之,乃偽若不知,問適所歌者何詩?孔子入太廟而每事問,事正類此。此乃一種極委婉而又極深刻之諷刺與抗議。淺人不識,疑孔子不知禮,孔子亦不明辨,只反問此禮邪?孔子非不知此種種禮,特謂此種種禮不當在魯之太廟中。每事問,冀人有所省悟。舊注“是禮也”三字為正面自述語,謂此乃孔子敬謹自謙,知而猶問,即此是禮。兩說相較,所辨只在一“也”字之正反語氣上,而孔子在當時之神情意態,判若兩人。昔人謂讀書貴能識字,洵不虛矣。

本章記孔子少年時初進魯太廟一番神情意態,而孔子當時之學養與其抱負,亦皆透切呈現,活躍在眼前。學者須通讀《論語》全書而善自體會之,庶可更深領略此一章神味之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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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 子曰 賜也 爾愛其羊 我愛其禮

此章言孔子不欲廢禮也。“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者,牲生曰餼。禮,人君每月告朔於廟,因有祭,謂之朝享。魯自文公怠於政禮,始不視朔,廢朝享之祭。有司仍供備其羊。子貢見其禮廢,故欲並去其羊也。“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者,此孔子不許子貢之欲去羊,故呼其名而謂之曰:“賜也!爾以為既廢其禮,虛費其羊,故欲去之,是愛其羊也。我以為羊存猶以識其禮,羊亡禮遂廢,所以不去其羊,欲使後世見此告朔之羊,知有告朔之禮,庶或複行之,是愛其禮也。”

告朔:此有兩說:一、周禮,天子於每歲冬季,頒發來歲每月之朔日,徧告於諸侯,諸侯受而藏之於其始祖之廟。每月朔,請於廟而頒之於國人,稱告朔。告,音古篤反。又一說,周天子於歲終以來歲十二月之朔布告天下諸侯,諸侯以餼羊款待告朔之使者。告朔,上告下也,告讀如字。

餼羊:依上說,告朔兼有祭,其禮用一羊,殺而不烹。凡牲,繫養曰牢,烹而熟之曰饗,殺而未烹曰餼。依下說,餼謂饋客。

爾愛其羊,我愛其禮:依上說,魯文公時,《春秋》已有四不視朔之記載,殆在哀公時而此禮廢,而有司猶供此羊。愛,惜義。子貢惜其無實枉殺,故欲去之。孔子則謂告朔之禮雖不行,而每朔猶殺羊送廟,則使人尚知有此禮。若惜羊不送,則此禮便忘,更可惜。依下說,周天子不復告朔於諸侯,而魯之有司循例供洋,故子貢欲去之。

今按:本章有兩解。周天子頒告朔於邦國,於禮有徵。然謂天子不復告朔,而魯之有司仍供此羊。此羊本以饋使者,使者既不來,試問於何饋之?其說難通。蓋周自幽、厲以後,即已無頒告朔之禮。疇人子弟分散,魯秉周禮,自有歷官,故自行告朔之禮。就《論語》本章言,仍當依上說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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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子曰 事君盡禮 人以為諂也

此章疾時臣事君多無禮也。言若有人事君盡其臣禮,謂“將順其美”及“善則稱君”之類,而無禮之人反以為諂佞也。

黃氏曰:“孔子於事君之禮,非有所加也,如是而後盡爾。時人不能,反以為諂。故孔子言之,以明禮之當然也。”程子曰:“聖人事君盡禮,當時以為諂。若他人言之,必曰我事君盡禮,小人以為諂,而孔子之言止於如此。聖人道大德宏,此亦可見。”

此章所言,蓋為魯發。時三家強,公室弱,人皆附三家,見孔子事君盡禮,疑其為諂也。凡讀《論語》章旨不明,可參以諸章之編次。此處上下章皆言魯事,故知此章亦為魯發。

《說苑•敬慎篇》曰:孔子論《詩》至於《正月》之六章,然曰:不逢時之君子,豈不殆哉!從上依世則廢道;違上離俗則危身;世不與善,己獨由之,則曰非妖則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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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定公問 君使臣 臣事君 如之何 孔子對曰 君使臣以禮 臣事君以忠

此章明君臣之禮也。“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者,定公,魯君也。時臣失禮,君不能使,定公患之,故問於孔子曰:“君之使臣,及臣之事君,當如之何也?”“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者,言禮可以安國家,定社稷,止由君不用禮,則臣不竭忠,故對曰:“君之使臣以禮,則臣必事君以忠也。”

定公,魯君,名宋。二者皆理之當然,各欲自盡而已。呂氏曰:“使臣不患其不忠,患禮之不至;事君不患其無禮,患忠之不足。”尹氏曰:“君臣以義合者也。故君使臣以禮,則臣事君以忠。”

君於臣稱使,臣對君稱事。定公此問,顯抱君臣不平等觀念。禮雖有上下之分,然雙方各有節限,同須遵守,君能以禮待臣,臣亦自能盡忠遇君。或曰:此言雙方貴於各盡其己。君不患臣之不忠,患我禮之不至。臣不患君之無禮,患我忠之不盡。此義亦儒家所常言,然孔子對君之問,則主要在所以為君者,故采第一說。

本章見社會人羣相處,貴能先盡諸己,自能感召對方。

《新序•雜事一篇》曰:趙簡子上羊腸之阪,群臣皆偏袒推車;而虎會獨擔戟行歌,不推車。簡子曰:“寡人上阪,群臣皆推車,會獨擔戟行歌不推車,是會為人臣悔其主。為人臣悔其主,其罪何若?”虎會對曰:“為人臣侮其主者,死而又死。”簡子曰:“何謂死而又死?”虎會曰:“身死,妻子又死,是謂死而又死。君既已聞為人臣而侮其主者之罪矣,君亦聞為人君而悔其臣者乎?”簡子曰:“為人君而侮其臣者何若?”虎會對曰:“為人君而侮其臣者,智者不為謀;辯者不為使;勇者不為鬥。智者不為謀,則社稷危;辯者不為使,則使不通;勇者不為鬥,則邊侵。”簡子曰:“善。”乃罷群臣不推車。為士大夫置酒,舉群臣飲,以虎會為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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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子曰 關雎 樂而不淫 哀而不傷

此章言正樂之和也。“《關雎》”者,《詩·國風·周南》首篇名,興後妃之德也。《詩序》云:“樂得淑女以配君子,憂在進賢,不淫其色。”是樂而不淫也。“哀窈窕,思賢才,而無傷善之心焉。”是哀而不傷也。樂不至淫,哀不至傷,言其正樂之和也。

樂,音洛。關雎,周南國風詩之首篇也。淫者,樂之過而失其正者也。傷者,哀之過而害於和者也。關雎之詩,言後妃之德,宜配君子。求之未得,則不能無寤寐反側之憂;求而得之,則宜其有琴瑟鐘鼓之樂。蓋其憂雖深而不害於和,其樂雖盛而不失其正,故夫子稱之如此。欲學者玩其辭,審其音,而有以識其性情之正也。

此章孔子舉〈關雎〉之詩以指點人心哀樂之正,讀者當就〈關雎〉本詩實例,善為體會。又貴能就己心哀樂,深切體之。常人每誤認哀樂為相反之兩事,故喜有樂,懼有哀。孔子乃平舉合言之,如成一事。此中尤具深義,學者更當體玩。孔子言仁常兼言知,言禮常兼言樂,言詩又常兼言禮,兩端並舉,使人容易體悟到一種新境界。亦可謂理智與情感合一,道德與藝術合一,人生與文學合一。此章哀樂並舉,亦可使人體悟到一種性情之正,有超乎哀與樂之上者。凡《論語》中所開示之人生境界,學者能逐一細玩,又能會通合一以返驗諸我心,庶乎所學日進,有欲罷不能之感。

或解此章專指樂聲言,不就詩辭言。然曰:“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則詩之言與辭,仍其本。專指聲樂,使人無所尋索,今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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