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近发现不少人拿房贷和租金来说事,有人总是将租金减免和银行贷款不减免放在一起相提并论。这种人建议去了解下合同法。
《合同法》对于“不可抗力”的定义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免除该当事人的部分或者全部违约责任。
解读:不可抗力的发生应当在“违约行为”实施之前即产生影响,若不可抗力未对“违约行为”产生影响或者不可抗力发生于“违约行为”实施之后,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武汉的****文件,租客已经无法享受到房东所提供的住房服务。
如果承租人仅以发生疫情为由拒付房租,不行。如果承租人因疫情被隔离或被行政机关严格管制无法回到承租房屋,因此请求减免部分租金,依照民法公平原则,合理!武汉此前就处于这种情况。
再来说说很多人纠结的贷款和房租问题,从经济学和合同法上来说,房东是否通过租金与租客没有必然关系,也就是租客不管你拿到租金以后会去干嘛。租客只与房东的房子租赁有关,而当发生疫情时,由于房子进出自由受限,租客无法享受房东提供的房子服务,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所以从法律上来讲应该减免武汉市禁令发布起至解禁的房租。
拿房租去还贷款是房东的个人行为,是与租客无关。而武汉地区又比较特殊,由于****造成了外地租客无法返回,也就造成了无法提供租房服务。说实话,疫情的灾难是对所有人的,我自己也很受影响,我有多套房出租一样受疫情冲击,股票从二月份复盘后亏了几十个,但是我依然咬牙给我的房客减了一个月,我也明确跟他说了,****两个月大家一人一半,共克时艰,他也挺满意的,毕竟大家都不容易将心比心。
PS:此前去高速口接亲戚回来,直接包车回来比飞机票还贵,疫情下谁都不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