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理由合不合适,超重的电动车是应该取缔,很不安全
不管理由合不合适,超重的电动车是应该取缔,很不安全
ZF说什么那就是什么,霸王条约也不是这一次了,习惯就好
霸王条约,何时才能是个头?
LZ要用,可以买合格的电动车啊,又不是完全禁止了
伟大的武汉市ZF
不应该欺负弱势群体
武汉要改善交通,必须静止电动车,无声无息的到处乱穿,走个路都不方便!~
本帖Z后由 zjsgem 于 2011-7-6 21:09 编辑
liulin1213 发表于 2011-7-6 17:45 LZ要用,可以买合格的电动车啊,又不是完全禁止了
什么是合格的电动车?所有出厂的都有合格证。
目前ZF规定的合格的电动车是:Z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
看看武汉宣传上的规定:要有脚踏,时速不超过15公里。
国外电动自行车时速普遍高于我们:欧洲标准是25公里、美国31公里、日本24公里。我国还在用十几年前的落后标准,连厂商都不会这样生产了。
想问一下:时速肯定不超过15公里的电动车哪里可以买到?谁会买?
知道电池就有多重吗?电机又有多重? 重量限制在40公斤以内,除去电瓶和电机,估计剩下的重量做钢架真的会死人的。
这个帖子要顶
3年后全面禁电这在武汉可能么?
武汉不是第一个,想想为什么吧,还是有道理的,别一伤害自己利益就大骂,我们开车的也希望不上牌咧。我们还希望交警都不开单子咧。
估计是为3年后ETC增收做准备啊
合理,那些电动车瞎骑,我今天过斑马线的时候,我后面嗦一辆载人的电动车从我面前过,那个时候我刚准备过马路,他就那么从我面前过去了,基本上是贴着我过去的,幸亏我脚抬的慢,不然膝盖就被撞了,这种人(不能撞死)要撞残,让他长记性,要他悔一辈子,不然改不了。
其实取不取缔不重要,关键是要靠ZF来管理,把电动车像机动车那样管理,上牌,买保险(交强险,当然价格要比汽车低),对骑车的人也要管理,拿照。不然是管不下来的。
我看到过几起都是电动车跟机动车相撞的车祸,都是在机动车道上出的事,还有次是亲眼看到电动车在马路上瞎冲,结果跟一辆面包车相撞,那人在天上翻了3圈,掉下来,倒在地上浑身抽筋,冲撒,这就是下场。
强大的天朝,只晓得让老百姓更身处水生火热之中,能不能干点有用的事啊?喝完老百姓的血就是这样做事的啊?
说得好
被自行车撞了也就刮擦伤,被电动车撞了很可能就重伤了,能比么?
电动车在汽车道走,容易被汽车撞成重伤;在人行道走,容易把行人撞成重伤。哪条道都不适合它走,不设专用道的话,还是取缔较好。
电动车还擂得一哈,自行车那不散了架?
电动车蛮 危险我现在看到都怕 马力不比一般的烧油的车小 违规事故大多与他有关
立马该管的不管 不该管的瞎 鸡 巴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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