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不上马路和人行道 往哪里走列,有几条路有非机动车道呢?有非机动车道上面也停满了机动车看, 我觉得应该把私家车都取缔他, 我自己也有私车,尼玛开车比走路还慢,我宁愿选择骑电动车。
电动车不上马路和人行道 往哪里走列,有几条路有非机动车道呢?有非机动车道上面也停满了机动车看, 我觉得应该把私家车都取缔他, 我自己也有私车,尼玛开车比走路还慢,我宁愿选择骑电动车。
为的是收费撒
Z近的事情都让我联想到活到武汉是多么的累啊
内容被自动屏蔽
汽车事故在多怕什么,道路在堵怕什么,反正有钱收,电动车在方便,一分钱都收不到。那肯定要取缔列!!
真是逼到我们这些穷人无路可走就爽了啊!尼玛的···路那堵··公交车那多人···你叫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怎么活啊····!
首先,电动车车主应该遵守交通法规
个人觉得把电动车违章罚款罚狠点.相信很多现象都会减少.取消有点太过于了.本身武汉到处在修,搭的士不好搭,坐公交上不去.唉.
本帖Z后由 李秀丽 于 2011-7-6 17:05 编辑
小达 发表于 2011-7-6 10:31 马的个毛刷子,就是想先收一道钱,一个车20块钱,然后三年后把超标电动车都取缔,利马总是要取缔的,收个莫 ...
说得很到位哟,我赞成
武汉有非机动车道这种东东吗?那个不是小汽车的停车场,堵车时候的快捷通道+行人3个5个并排走的操场吗???!!!哪里来的电动车走的地方哦
呵呵,开车的也不要以为取消的电动车路就宽了车也开得快了,到时候多加进来的多少W辆机动车,武汉也紧跟首堵步伐,下午6点下班堵到早上8点直接去上班
因噎废食!ZF的管理能力、管理水平有限,于是种种种种就成为了取缔电动车的理由,真是好笑啊,简直可笑!可笑至极!
nancy121发表于 2011-7-6 16:35 电动车就是该取缔 在路上瞎穿 严重影响交通 那些公然闯红灯 无视交通规则的就是骑电动车的
在路上瞎穿的有摩托车、电动车、微面、小轿车,再大真的就穿不过去了。
违规的人确实的是该谴责和处罚的。不过武汉交通瘫痪绝不是电动车有那个能力造成的!
大家一定见过所有的路都被堵死的情况吧——这时连电动车、自行车都过不了。因为自行车道和人行道上也被想绕道的汽车给堵死了。
所以影响交通的不是因为什么车型,而是上面的人!
我只是希望开汽车的不要因为堵车去骂骑车的。
开宝马的不要因为找不到停车位去骂停QQ的。——想想如果对方是你的一个不富有的亲戚或好友,心态会平和许多!
3年后都去挤地铁吧,ZF要收回地铁的成本撒,现在挖呀挖,都是挖的钱啊,他们不知道有多开心,哪还管你是跑是飞滴,就跟老子在路上堵到,难怪武汉人的火气大~~憋屈撒
本帖Z后由 飘飘070512 于 2011-7-6 17:13 编辑
说个老实话,电动车本身没有问题,环保的
但是个别,应该说多数,至少我遇到的是多数,那哪是骑电车啊,那完全是出克参刀。。。。。
尼玛在快车道上走不说,还尼玛逆行,有时候刚好绿灯了,一起步他尼玛就横着冲过来,刹车都踩不赢,还吓得一身冷汗
要是把尼玛撞死了,到底是我倒霉还是你倒霉呢
还说什么弱势群体,说什么肉包铁,你自己都不把自己的命当数,还尼玛指望别人把你的命当数。。。。。。。真是笑话
如果骑电动车守规矩,人家为毛要取缔它,肯定不是电动车的问题撒,肯定是骑电动车的大多数人不守规矩撒。所以少数守规矩的也跟着倒霉了。。。。。。。。。
说个老实话,武汉市还是规划不好,如果真要让电动车上路前,就应该规划好,所有的路上都应该有电动车道,然后用防护栏围好。。。。。但是估计。。。。ZF也是TM炒蛋的。。。。。。。
zjsgem发表于 2011-7-6 17:10 在路上瞎穿的有摩托车、电动车、微面、小轿车,再大真的就穿不过去了。 违规的人确实 ...
+1 啊.. 还不是有小车子乱穿 么不取缔捏
左溢把ZF取缔了,那么这个世界就都安宁了。。。。。。
为么事不取缔轿车捏。
逐梦追香发表于 2011-7-6 17:19 左溢把ZF取缔了,那么这个世界就都安宁了。。。。。。
伢咧!......@##¥*&^$#$%##
淡定!淡定!平和!平和!深呼吸.........
写这条例的人真是太SB了
本帖Z后由 yoonjea 于 2011-7-6 17:37 编辑
电动车就是该取缔 一些骑电动车的班子不晓得几肉,在路上瞎穿,真是不晓得莫样死的
冒的钱买汽车 就骑自行车撒
参考链接:http://www.deyi.com/thread-3415265-1-1.html
电动车肉?那些小的私家车还喜欢乱穿些,一搞堵的吓人,公交车那也是名声在外,但也不是所有,电动车也同样撒,怎么能一竿子打死咧!
要是都买汽车,那出的事故还多些,按楼上说的,自行车也出过事故,干脆走路还好些,要么丝交通工具撒!站到说话不腰疼~~
电动车违规罚款不就行了,心服口服!!
©2008-2024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