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蕊滴妈发表于 2011-8-14 14:56 我的问题是,新法规到底是从颁布的那天开始执行还是说,颁布了之后,之前结婚和之后结婚的都按这个来?
从颁布的那天开始执行,之前和之后结婚的都适用该法
小蕊滴妈发表于 2011-8-14 14:56 我的问题是,新法规到底是从颁布的那天开始执行还是说,颁布了之后,之前结婚和之后结婚的都按这个来?
从颁布的那天开始执行,之前和之后结婚的都适用该法
我看你完全理解错误了!
首先,我是单身,不存在你说的什么只看眼前利益,也不是说我现在过得如何好,就说风凉话。
其次,从你的话中“我相信中国女人会越来越自强,但日子也会过的越来越累!她得像男人一样奔走于世,但她永远得不到任何保障!她Z多就是个分到了土地却还要交农业税给男人的新社会劳动者! ”参考链接:http://www.dey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72979&page=4#pid25801583,
我觉得你的想法太过于消极和悲观,这是个人性格所决定的,呵呵。你是不是过于将自己放在了弱者的地位呢?你要的所谓保障就是离婚以后得到若干的财产或者是金钱上面的赔偿?
这个楼上的们说的够多了。
我不知道以前的是么杨的,现在的新婚法我还是比较赞同
其实大家不用说那么难听,说好听点,就没那么难接受
家和万事兴呗:)
本帖Z后由 花轮和彦ˊ 于 2011-8-14 19:43 编辑
今天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再度出台。自从新婚姻法上市以来,便屡屡出司法解释,而种种司法解释,都是在假借公正平等之名,占女人的便宜。
今天出台几条,其实简明扼要,都是围绕着房产而来。为什么围绕房产而来?就因为中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男人不断出轨离婚,而离婚Z大的障碍就是房产。如今就是排除房产的障碍,使得出轨的男人们可以肆无忌惮的离婚。
肯定有人认为我说话偏颇,没错,我是偏颇的,但我说几个不偏颇的事实出来。
首先,中国夫妻离婚越来越多,这个是不是事实?
其次,离婚案例中,以男方过错为主,这个是不是事实?男方出轨而导致的离婚,远远高于女方出轨,这是不是事实?你要说这不是事实,我只能说你罔顾事实。
Z后,很多男人出轨后不敢离婚或者不舍得离婚,是不是因为房产分割?恩?是不是因为净身出户的威胁?
以上三点逆推回去,我再说一次。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就是为男人们扫清离婚的障碍,请问我说错了么?
有人说,不就是婚前购买房子属于个人么,这很公平啊,没有什么。好的,我举个例子给你看。
一个男人婚前选了套一百万的房子,首付三十万,贷款七十万,然后和女朋友说,我们结婚吧。女人当然很高兴,于是嫁给了他,随后两人一起背上了七十万的贷款。这个家庭负债二十年,每月还5448元。女人负担了其中的一半,大概是六十五万左右。
二十年后,女人四十五岁,男人四十七岁。男人出轨,找了个二十二岁的小三,然后要离婚。女方说,可以离婚,房子和孩子都归我。
男人说,孩子归你,但房子是我的。因为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个人房产,哪怕婚内还按揭,但这个房产依然属于我。
这个时候女人才知道,原来自己背负了二十年的贷款,还了一百三十万的贷款,她自己承担了六十五万贷款的房子,居然完全不属于她。
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男人离婚后完全可以把房子拿去送小三,写小三的名字,和那个含辛茹苦二十年的老婆没有丝毫关系。
当然,也有人会很懂法的说,司法规定里有一条:“共同承担按揭还款的,可以有补偿。”
说的很好听,但这个所谓的补偿,在我们的官司中会变成什么样呢?
男方律师首先会问,你说共同还按揭贷款,那么凭证呢?你女方的还款凭证呢?你举证啊。
试问,你好好的结婚二十年,每个月还按揭,有几个女人会每次自己去还并且把付款凭证保留二十年的?大部分都是男人还的好吧,大部分都是通过男人卡还的好吧。
这时候律师就会说了,那你没证据说你参与还款了啊。
好,退一步说,补偿也是可以的,但补偿细则是没有的,那参照什么呢?参照律师的嘴啊,律师可以给你打好,也可以给你打坏,甚至给你打到一分钱都没有。
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吧,这一条看似很公允,看似有补偿有退路的条款,其实就是如此险恶的用心。你傻兮兮的去替男人还贷款,可到头来他就可以拿去孝敬小三,至于给你多少赔偿,那就看律师打仗啦。
竖中指!!!
这叫什么法律?这叫婚姻法吗?这根本就是强拆。
你以为这房子是自己的,你以为自己出了钱就是共同财产,可是实际上,在法律意义上从来都不是你的,人家随便就可以拿走,并且强制性的说,不是你的,大不了给你补偿。
这不就是开着铲车把你房子铲平然后说我给你补偿吗?这不是强拆吗?这已经不是道理不是法律而是赤裸裸的偏袒。
有人说,男女平等么,男人可以买房,女人也可以买房啊。
男女平等我是同意的,但我唯一不同意的就是,为什么社会的男女平等没有实行,法律就要先行呢?
当社会还需要女人生孩子,还需要女人放弃事业照顾家庭,还需要女人回家伺候公婆,还需要男主外女主内,还需要男人赚钱而女人不许赚钱更多事业更好的时候。你跟我说什么男女平等啊。
不给女人事实上平等的尊严,却要她承担法律上平等的义务,这究竟是公平还是欺凌?
如果你真的要公平,很好,请各位男士也十月怀胎,躺到手术台上破腹产试试看,那个时候,我才承认有真正的公平。
我没以为你结婚了,我只是引用了一个跟你类似看法的回复。希望结婚十年之后你还能坚持今天的想法,呵呵。我跟老公感情非常好,而且也有房子,但是我不认为这个法律是公平的,虽然人微言轻,还是要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看人结婚不是看房子,都别激动撒
同意楼上说法!每个人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那也太可怕了.
中国人过得几累哦
我决得新婚姻法挺合理的~~
首先,杜绝了想一夜暴富或是想捷足先登的途径来获取利益,也更给维护原本家庭的和睦
再者,新婚姻法也是在合理的保护家庭的利益,中国本就是个传统的国家,如果人人都变得这么势力,这么现实,还谈何和平主义国家呢,你如果想要通过不法手段来获取利益,在新婚姻法里是行不通的
接着,新婚姻法里看似对妇女没有什么保障,但有没有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看待问题呢?如果双方感情很好,相信所有物质条件都不会吸引对方,也不会将双方共同的财产分为你我,而只有当双方的感情出现裂痕,夫妻双方才会像拔河样的各占一方,所以才会导致我国的离婚率每年的递增,新婚姻法也正好让家庭双方多为对方而思考。
Z后,让小三,三爷们打消一切想致富的念头吧~~
嘻嘻,个人拙见。。。
中国的女人觉醒吧
像男人一样活着吧
再有人跟我说
男人是男人,女人是女人,男人就是跟女人不一样的
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就只能忠于一个男人
我喷死你
女人们,女孩们,好好学习,好好工作,拼命赚钱,
有闲钱的话,就找年轻力壮的爱爱,
去日本牛郎店吧
像男人一样活着吧
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和快乐吧
既然法律鼓励女人分担婚姻的经济义务,那么女人也要享受一样的权利
婚前协议都要弄好了,咨询律师,一条条给我拟好了,或者说干脆不要结婚了
男人的Z大作用就在于,男人可以养家可以养女人
女人自立了,男人也就是个点缀了。
生不生孩子我说了算
前段时间看到一个帖子,一个女的因为不愿意生孩子,被扫地出门,净身出户
以为法律规定男人有这个权利,不下蛋的母鸡可以驱除。
更加忽略物质 回到感情本身 个人感觉新婚姻法比较合适
没有感情的婚姻 再多物质 都不是我想要的
90楼的 说的好精辟!
新婚姻法的出台告诉我们,咱们女性同胞还是自己挣钱,自己买房,到医院弄个人工受精,自己生小孩。不用陪车出嫁,不用陪家电陪装修,不用相夫教子,不用又要出外上班又要忙家务活,不用侍奉公婆,不用担心丈夫出轨,不用担心人老珠黄的时候净身出门,实在寂寞的时候找个男人玩玩,好聚好散。(微博转来的)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还有一条容易让人忽略的条款,那就是第九条,当生育问题致使双方感情破裂时,可以做为离婚的理由。。。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谁不想生孩子,谁就滚蛋!明白了么?孩子你必须生,房子你没有份!!(转自陆琪微博)
本帖Z后由 wanwan 于 2011-8-19 23:04 编辑
我有一个问题。
我姐姐家里的情况:
房子是我姐夫婚前借钱买的(那时候房价便宜),
婚后一起还钱(不是还贷,是还亲戚的钱)。
婚后办的房产证,上面写的我姐夫的名字。
那这是不是说房子就是他的了?
跟我姐姐没有关系了?
楼主说得很对,要有感情,双方感情真诚,我相信做为其中的男人,一定是一个敢于负责任的男人,这样就不会有那些让其他女人担心的抛弃那一说,就算分手了,我想,一个负责任的男人,是会为曾经爱过的女人合理赔偿。。。所以做为女性,一定要自强,而且要练就火眼金睛,找一个真正好的男人。
wanwan发表于 2011-8-19 23:03 我有一个问题。我姐姐家里的情况:房子是我姐夫婚前借钱买的(那时候房价便宜),
是的,是你姐夫的个人财产
本帖Z后由 潘多拉1117 于 2011-8-24 13:52 编辑
我觉得这个法对独立自主的女人,对为家庭真人付出的女人影响不大啊。
我自己身为女人也非常的看不惯,很多想走捷径的女人。同时也看不起那些,把女儿当商品的老妈们。其实,夫妻双方,从恋爱到结婚能真的两情相悦非常的不容易。男人和女人在婚姻家庭中都有自己的负伤和义务,不是有房子才能结婚,正因为社会上对女人或者说对怀孩子的女人,生了孩子的女人有些不公平,女人更应该独立,自己学会打理自己的生活,学会理财。只指望男方有钱可以让自己过得舒服些,这种想法是不对的。还是得靠自己,不管结还是离。
有本事,独立打理好自己的生活才是硬道理呀。我跟我LG是真的裸婚,我们共同奋斗才有房有车,从结婚到带孩子,没有麻烦过家里人,全是自己搞定的,我们相信相互担待,宽容才能幸福的走下去。
还有。。。。。我们家的房、车都是我的名字,LG爱我,觉得这样很正常,全写我的名字。
希望,女人们能独立生活,男人们能对家有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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