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晚育是30天!!
湖北省晚育是30天!!
哦,这样啊,但是我们公司是按照15天算晚育假的
第三十七条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第三十七条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没用的,很少有公司做的到的
我们公司产假120天列!
晚育一直都是30天,你公司没有人提么?
4月28日前国家法定产假是 顺产假90天+30天晚育假!
我们公司发文里面就是15天
那以公司规定为准吧!
1.1.1
产假
1.1.1.1
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凭《准生证》及《出生证》向所属部门及人力资源部申请。
1.1.1.2
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凭医院证明向所属部门及人力资源部申请。
1.1.1.3
假期薪金按生育保险水平及相应劳动法规核发,于休假后凭相应证明文件(如《出生证》、《准生证》、医院证明等)申请领取。
这是我们公司的假期管理办法里面的。因为总部在广东,怀孕是不是按照那边统一规定的。无形中少了15天啊
确实,你们公司的规定把晚育也归纳进去了.我老公是上海的公司,婚假也是按照上海的制度,没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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