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是王道 哎 我们伤不起啊
他们都是王道 哎 我们伤不起啊
看了也白看
这事你签不签,看不看都一回事,该出问题还是会出问题,祈祷自己的房子不会出问题吧,要不又该闹纠纷了。闭眼一签的人还是好些,眼不见心不烦,反正出问题的是大多数,到时候大家一起抵制开发商就OK。
合同一般都是固定条款,开发商不会为你改的,建议你不放心就找个律师看'合同后给你讲一下不理解的地方,这样你会对签的东西清白点
合同都是一样的,到哪买都是那个条款,看不看都没用,反正我是直接签了,回来也没仔细看。
不对等的合同可以去房地局告kfs的~
法律的相关规定是合同的违约责任这块一定是要对等的,不然就是不公平的合同。而且本来房地产这块的合同纠纷就应该倾向以弱势的买房子人的利益。你可以带个律师去谈。kfs就知道你不是好糊弄了的~现在蛮多律师事务所就有促销的活动,什么第一次咨询免费什么的吧。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免费是法律咨询什么的。
合同都是蒙到眼睛签的,运气好啥事没有,不好就该你倒霉了
格式合同不可能让改的。这种事,我们是弱者,没办法。只能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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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当时买的时候都没有看就直接签啦!应该好好看一下哦。。
哎,我买房的时候也没仔细看合同。
这个跟业主自己也有关系的,好多业主都不看合同,认为是模板,理所当然的不能该,自己都不争取,先不说有没有用,如果都不争取开发商当然会把霸王条款都加进去,如果每个人都跟他闹合同的事,开发商就不会那么肆无忌惮了
如果楼主实在不想买,可以走法律程序,定金也不是绝对要不会来的,有要回来的,这属于合同上的不对等,违法公平交易原则的。之前也碰到过这种事,律师说这种官司可以打,问题不是很大
“其中第八条:面积差异处理,kfs选的第二条,以产权面积据实结算,”
我想问问楼主想选第一条,是不是因为第一条是误差过大,开发商就赔钱处理?
“第二条,以产权面积据实结算”现在很多开发商都是这样处理的,毕竟预售的时候不确定房屋实际面积,所以到时候交房的时候对于面积误差就多退少补。其实这真的没什么好纠结的。对于补充协议,楼主认为都是在保障开发商的权益,其实也不尽然,因为他们只是趋利避害,先把条件都讲清楚,双方签字。避免后期扯皮。
楼主,不要认为我在帮腔啊~~真心不是,我不在开发商工作,只是在这个行业比较了解这些事情。当然,如果楼主选择退款的,也有办法的,就是去售楼部闹嘛,闹到他们接不了客户了,闹大了就有人出面主动给你退款了的~~
KFS都是一样的合同,不会为你个人买的
我婆婆是做工程这块的,她去买房子也是看都不看合同直接签
当时我在旁边还着急呢,心想合同不看清楚以后有纠纷怎么办,而且房子是大商品。
后来他们销售经理说看和不看是一样的,也不会改。卖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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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 心想不是跟我一个人签的合同 真有么事总有人找他们
舍得168发表于 2012-11-2 12:31 明白人中国人的劣根性,在此贴得到很好的体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请问你买房了没?你争到了什么?如果你对这个楼盘和同不满意,你可以不买,没有人逼你买啊,如果想买那就之前做好准备工作,一开始不满意条款就不交钱,再去看别的楼盘。或者一开始就争,把条件条款什么的都谈妥了再交钱。先糊涂的交钱了再去争,对自己不利啊,还不是怪自己不够周到。我也是先咨询了周围很多买房的人,签合同注意什么,问了很多人才签合同的啊,买房也要挑开发商的信誉和口碑等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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