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你们2个真逗
呵呵 你们2个真逗
我名字六个字发表于 2015-4-23 18:34 但是没房子的女人对比没房子的男人,谁更容易再婚,很明显吧~~
不能这样比的,社会上什么样的人都有的,不做评说啦,我们都过好自己的生活。
是这样的
恩,是我说了错了,夏律师处理的案子,打电话问了下夏发涛律师,女方起诉的,他是男方的代理人,暴露了不是专业人士,细节我没搞清楚
为什么啊
回答:问题提到了女方父母出资买房、男方婚前的房款、婚后还贷这三点。首先说首付部分,女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女方名下,常理来说是赠与女方的,还有男方婚前房款,首付部分应该按夫妻双方份额来算,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说。还贷部分,虽然说是女方公积金,但是是婚后,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美女,如果是男方婚前买方,他出的首付。领结婚证后,女方父母把贷款还完了,房产证上是2人名字。。这样离婚怎样分配呢?
觉得吃亏的话,女方可以抢着付首付嘛。
俺也不傻,男方会举证俺家不会举证父母给了25万啊,先收回这笔钱再说,多的钱再分,不过这样搞真的很没意思了本来想着都是共同的大家一起搞不用算计来算计去了,新婚姻法搞得人不得不都要防一手保留证据么
这里法律问题还是没搞明白就是,一般这种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写两个人的名字视为一半赠于女方了吧,然后网上找的一段
1、赠与财产所有权转移前,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和经过公证的赠与不能撤销;2、赠与财产所有权转移后,一般情况下不能撤销赠与,但受赠人具有《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时,可以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这种首付赠于行为在财产所有权转移后,即使没有法定情形,只要男方举证难道都可以随时撤销么,这又和《合同法》不符合了吧,明确写了不能随意撤销赠与。然后这种随意撤销行为也适用于嫁妆么,难道只准首付随意收回,嫁妆不准随意收回么??法律小白很困惑啊。后悔当时没抢着付首付,考虑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还是把钱先还给父母得了。
大赞
我以前也理解错了,现在才懂啊
我以前也理解错了,现在才懂啊
学习了
分析的很详细啊
总之买房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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