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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子曰 由 誨女知之乎 知之為知之 不知為不知 是知也

此章明知也。“由,誨汝知之乎”者,孔子以子路性剛,好以不知為知,故此抑之。呼其名曰:“由,我今教誨汝為知之乎!”此皆語辭。“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者,此誨辭也。言汝實知之事則為知之,實不知之事則為不知,此是真知也。若其知之,反隱曰不知:及不知,妄言我知,皆非知也。

女,音汝。由,孔子弟子,姓仲,字子路。子路好勇,蓋有強其所不知以為知者,故夫子告之曰:我教女以知之之道乎!但所知者則以為知,所不知者則以為不知。如此則雖或不能盡知,而無自欺之蔽,亦不害其為知矣。況由此而求之,又有可知之理乎?

人有所知,必有所不知,但界線不易明辨。每以不知為知,以不可知者為必可知。如問世界何由來,宇宙間是否真有一主宰,此等皆不可必知,孔子每不對此輕易表示意見。因此孔子不成為一宗教主。此乃孔子對人類知識可能之一種認識,亦孔子教人求知一親切之指示。

又人類必先有所知,乃始知其有不知。如知馬,始知非馬,但不知其究為何物。然則我所謂知此物非馬者,乃僅知我之不知其究為何物而已。人多誤認此不知為知,是非之辨,遂滋混淆。《論語》此章深義,尤值細參。

《荀子•子道篇》曰:子路盛服見孔子,孔子曰:“由!是裾裾何也?昔者江出於岷山,其始出也,其源可以濫觴。及其至江之津也,不放舟,不避風,則不可涉也。非維下流水多邪?今女衣服既盛,顏色充盈,天下且孰肯諫女矣。”子路趨而出,改服而入,蓋猶若也。孔子曰:“由!志之!吾語女。奮於言者華,奮於行者伐,色知而有能者,小人也。故君子知之曰知之,不知曰不知,言之要也。能之曰能之,不能曰不能,行之至也。言要則知,行至則仁。既知且仁,夫惡有不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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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子張學幹祿 子曰 多聞闕疑 慎言其餘 則寡尤 多見闕殆 慎行其餘 則寡悔 言寡尤 行寡悔 祿在其中矣

此章言求祿之法。“子張學幹祿”者,幹,求也。弟子子張師事孔子,學求祿位之法。“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尢”者,此夫子教子張求祿之法也。尢,過也;寡,少也。言雖博學多聞,疑則闕之,尢須慎言其餘不疑者,則少過也。“多見闕殆,慎行其餘,則寡悔”者,殆,危也。言雖廣覽多見,所見危者,闕而不行,尢須慎行其餘不危者,則少悔恨也。“言寡尢,行寡悔,祿在其中矣”者,言若少過,行又少悔,必得祿位。設若言行如此,雖偶不得祿,亦同得祿之道。

行寡之行,去聲。呂氏曰:“疑者所未信,殆者所未安。”程子曰:“尤,罪自外至者也。悔,理自內出者也。”愚謂多聞見者學之博,闕疑殆者擇之精,慎言行者守之約。凡言在其中者,皆不求而自至之辭。言此以救子張之失而進之也。程子曰:“修天爵則人爵至,君子言行能謹,得祿之道也。子張學幹祿,故告之以此,使定其心而不為利祿動,若顏閔則無此問矣。或疑如此亦有不得祿者,孔子蓋曰耕也餒在其中,惟理可為者為之而已矣。”

孔子不喜其門弟子汲汲於謀祿仕,其告子張,只在自己學問上求多聞多見,又能闕疑闕殆,再繼之以慎行,而達於寡過寡悔,如此則謀職求祿之道即在其中。

此章多聞多見是博學,闕疑闕殆是精擇,慎言慎行是守之約,寡尤寡悔是踐履之平實。人之謀生求職之道,殆必植基於此。孔子所言,亦古今之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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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哀公問曰 何為則民服 孔子對曰 舉直錯諸枉 則民服 舉枉錯諸直 則民不服

此章言治國使民服之法。“哀公問曰:何為則民服”者,哀公,魯君也。問於孔子曰:“何所雲為則萬民服從也?”時哀公失德,民不服從,哀公患之,故有此問。“孔子對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者,此孔子對以民服之法也。錯,置也。舉正直之人用之,廢置諸邪枉之人,則民服其上也。“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者,舉邪枉之人用之,廢置諸正直之人,則民不服上也。於時群邪秉政,民心厭棄,故以此對之也。

凡君問,皆稱孔子對曰者,尊君也。錯,舍置也。諸,眾也。程子曰:“舉錯得義,則人心服。”謝氏曰:“好直而惡枉,天下之至情也。順之則服,逆之則去,必然之理也。然或無道以照之,則以直為枉,以枉為直者多矣,是以君子大居敬而貴窮理也。”

錯字有兩解,一謂廢置之,則當云舉直錯枉,舉枉錯直,似多兩“諸”字。一說錯乃加置其上義。諸,猶云“之乎”。舉直加之乎枉之上則民服,舉枉加之乎直之上則民不服。舉措乃人君之大權,然舉措有道,民之所服於君者,在道不在權。

此章孔子論政,仍重德化。人君能舉直而置之枉之上,不僅直者服,即枉者亦服。故他日又曰:“能使枉者直。”蓋喜直惡枉,乃人心共有之美德。人君能具此德,人自服而化之。然則私人道德之與政治事業,豈不如影隨身,如響隨聲?此亦古今通義,非迂闊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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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季康子問 使民敬忠以勸 如之何 子曰 臨之以莊 則敬 孝慈 則忠 舉善而教不能 則勸

此章明使民敬、忠、勸善之法。“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者,季康子,魯執政之上卿也。時以僭濫,故民不敬、忠、勸勉,故問於孔子曰:“欲使民人敬上盡忠,勸勉為善,其法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者,此答之也。自上蒞下曰臨。莊,嚴也。言君臨民以嚴,則民敬其上。“孝慈則忠”者,言君能上孝於親,下慈於民,則民作忠。“舉善而教不能則勸”者,言君能舉用善人,置之祿位,教誨不能之人,使之材能,如此則民相勸勉為善也。於時魯君蠶食深宮,季氏專執國政,則如君矣,故此答皆以人君之事言之也。

季康子,魯大夫季孫氏,名肥。莊,謂容貌端嚴也。臨民以莊,則民敬於己。孝於親,慈於眾,則民忠於己。善者舉之而不能者教之,則民有所勸而樂於為善。張敬夫曰:“此皆在我所當為,非為欲使民敬忠以勸而為之也。然能如是,則其應蓋有不期然而然者矣。”

上對下為臨。莊,恭莊嚴肅義。上能以恭莊嚴肅臨下,其下自知敬其上,此乃人心美德相互間之感應。在上莊,斯在下者感以敬,此乃一禮之兩面,亦即一德之所化。孔子論政,主德化,主禮治。要而言之,政治即是人道之一端,古今未有外於人道而別有所謂政治者。孝者,孝其老。慈者,慈其幼。或說,在上者能孝慈,斯在下者能忠矣。今按上下文理,蓋謂在上者能導民於孝慈,使各得孝其老,慈其幼,則其民自能忠於其上。在上者若能培養扶掖社會之美善指德,能指才。善者舉之,不能者教之,在上者能同情其下,而加以扶掖獎進,則在下者自能勸勉努力,以奉事其上。

此章與上章略同義。先盡其在我,而在彼者自至。德,則社會自能以此一分美德報其上。蓋美德在心,無往而不見此美德之流露。

《禮記•祭義篇》曰:致禮以治躬則莊敬,莊敬則嚴威。外貌斯須不莊不敬,而慢易之心入之矣。樂極和,禮極順,內和而外順,則民瞻其顏色而不與爭也,望其容貌而眾不生慢易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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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或謂孔子曰 子奚不為政 子曰 書云 孝乎惟孝 友于兄弟 施於有政 是亦為政 奚其為為政

此章言孝、友與為政同。“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為政”者,奚,何也。或,有一人,亡其姓名,謂孔子曰:“子既多才多藝,何不居官為政?”或人以為,居位乃是為政也。“子曰:《書》云:孝乎唯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者,此《周書·君陳》篇文,引之以答或人為政之事。彼云:“王若曰:‘君陳,惟爾令德,孝恭惟孝,友於兄弟,克施有政。”孔安國云:“言其有令德,善事父母,行已以恭。言善事父母者,必友於兄弟,能施有政。”令其言與此小異。此云“孝乎唯孝”者,美大孝之辭也。友於兄弟者,言善於兄弟也。施,行也。行於此二者,即有為政之道也。“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者,此孔子語也。是,此也。言此孝、友亦為政之道,此外何事其為為政乎?言所行有政道,即與為政同,不必居位乃是為政。

書周書君陳篇。書云孝乎者,言書之言孝如此也。善兄弟曰友。書言君陳能孝於親,友於兄弟,又能推廣此心,以為一家之政。孔子引之,言如此,則是亦為政矣,何必居位乃為為政乎?蓋孔子之不仕,有難以語或人者,故托此以告之,要之至理亦不外是。

孔子論政,常以政治為人道中一端,故處家亦可謂有家政。孔門雖重政治,然更重人道。茍失為人之道,又何為政可言?此乃孔子在當時不願從政之微意,而言之和婉,亦極斬截,此所以為聖人之言。

或定此章在定公初年。定公為逐其君兄者所立,而定公不能討其罪,是定公為不友,即不孝。孔子引《書》,蓋亦微示諷切以曉魯人,非泛然而已。其後孔子終事定公,則因逐君者已死,逐君者非定公,故孔子無所終懟於其君。又或說此章必發於定公母兄尚在之時,應在昭公之末以前。兩說相較,當從後說。或定在哀公時,則顯然不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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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子曰 人而無信 不知其可也 大車無輗 小車無軏 其何以行之哉

此章明信不可無也。“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者,言人而無信,其餘雖有他才,終無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者,此為無信之人作譬也。大車,牛車。輗,轅端橫木,以縛軛駕牛領者也。小車,駟馬車。軏者,轅端上曲鉤衡,以駕兩服馬領者也。大車無輗則不能駕牛,小車無軏則不能駕馬,其車何以得行之哉。言必不能行也,以喻人而無信,亦不可行也。

輗,五兮反。軏,音月。大車,謂平地任載之車。輗,轅端橫木,縛軛以駕牛者。小車,謂田車、兵車、乘車。軏,轅端上曲,鉤衡以駕馬者。車無此二者,則不可以行,人而無信,亦猶是也。

大車,牛車也。乃笨重載貨之車。車兩旁有兩長杠,古稱轅。一橫木縛兩轅端,古稱衡。一曲木縛橫木下,古稱軛。牛頭套曲木下,可使較舒適。輗則是聯結轅與衡之小榫頭。先於兩轅端鑿圓孔,橫木兩頭亦各鑿圓孔,與轅孔相對。輗,木製,外裹鐵皮,豎串於轅與衡之兩孔中,使轅與衡可以靈活轉動,不滯固。

小車乃輕車,駕四馬,古之獵車戰車及平常乘車,皆輕車。輕車惟於車前中央有一轅,轅頭曲向上,與橫木鑿孔相對,軏貫其中。橫木下左右縛軛以駕馬。內兩馬稱驂,外兩馬稱服。若車行遇拐彎,服馬在外,轉折改嚮,因軛與橫間有活動,可以不損轅端,亦使車身安穩,不左右搖側。

此章言車之行動,在車本身既有輪,又駕牛馬,有轅與衡軛束縛之,但無輗與軏,仍不能靈活行動。正如人類社會,有法律契約,有道德禮俗,所以為指導與約束者縱甚備,然使相互間無信心,一切人事仍將無法推進。信者,貫通於心與心之間,既將雙方之心緊密聯繫,而又使有活動之餘地,正如車之有輗軏。

《韓詩外傳•卷九》曰:孟子少時,東家殺豚。孟子問其母曰:“東家殺豚,何為?”母曰:“欲啖汝。”其母自悔而言曰:“吾懷妊是子,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胎教之也。今適有知而欺之,是教之不信也。”乃買東家豚肉以食之,明不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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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子張問 十世可知也 子曰 殷因於夏禮 所損益可知也 周因於殷禮 所損益可知也 其或繼周者 雖百世可知也

此章明創制革命,因沿損益之禮。“子張問:十世可知也”者,弟子子張問於孔子:“夫國家文質禮變,設若相承至於十世,世數既遠,可得知其禮乎?”“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者,此夫子答以可知之事。言殷承夏後,因用夏禮,謂三綱五常不可變革,故因之也。所損益者,謂文質三統。夏尚文,殷則損文而益質;夏以十三月為正,為人統,色尚黑,殷則損益之,以十二月為正,為地統,色尚白也。其事易曉,故曰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者,言周代殷立,而因用殷禮。及所損益,事事亦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者,言非但順知既往,兼亦預知將來。時周尚存,不敢斥言,故曰“其或”。言設或有繼周而王者,雖多至百世,以其物類相召,世數相生,其變有常,故皆可預知也。

云:“三綱五常”者,《白虎通》云:“三綱者何謂?謂君臣、父子、夫婦也。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大者為綱,小者為紀,所以張理上下,整齊人道也。人皆懷五常之性,有親愛之心,是以綱紀為化,若羅網有紀綱之而百目張也。所以稱三綱何?一陰一陽之謂道,陽得陰而成,陰得陽而序,剛柔相配,故人為三綱,法天地人。君臣法天,取象日月屈信歸功也。父子法地,取法五行轉相生也。夫婦,取象人合陰陽有施。君,群也,群下之所歸心。臣,牽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也。父者,矩也,以度教子。子者,孳也,孳孳無已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婦者,服也,以禮屈服也。”雲“五常”者,仁、義、禮、智、信也。《白虎通》云:“五常者,何謂?仁、義、禮、智、信也。仁者不忍,好生愛人。義者宜也,斷決得中也。禮者履也,履道成文。智者知也,或於事,見微知著。信者誠也,專一不移。故人生而應八卦之體,得五氣以為常,仁、義、禮、智、信是也。”云“損益謂文質三統”者,《白虎通》云:“王者必一質一文者何?所以承天地,順陰陽。陽道極則陰道受,陰道極則陽道受,明一陽二陰不能繼也。質法天,文法地而已,故天為質。地受而化之,養而成之,故為文。《尚書大傳》曰:‘王者一質一文,據天地之道。’《禮三正記》曰:‘質法天,文法地。帝王始起,先質後文者,順天地之道,本末之義,先後之序也。’事莫不先其質性,乃後有其文章也。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此之謂三統,故《書傳略說》云:‘天有三統,物有三變,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故士有三王,王特一生死。’又《春秋緯·元命包》及《樂緯·稽耀嘉》云:“夏以十三月為正,息卦受泰。”注云:“物之始,其色尚黑,以寅為朔。”“殷以十二月為正,息卦受臨。”注云:“物之牙,其色尚白,以雞鳴為朔。”“周以十一月為正,息卦受複,其色尚赤,以夜半為朔。”又《三正記》云:“正朔三而改,文質再而複。”以此推之,自夏以上,皆正朔三而改也。鄭注《尚書》“三帛”,“高陽氏之後用赤繒,高辛氏之後用黑繒,其餘諸侯用白繒”。如鄭此意,卻而推之,舜以十一月為正,尚赤;堯以十二月為正,尚白,故曰其餘諸侯用白繒。高辛氏以十三月為正,尚黑,故雲高辛氏之後用黑繒。高陽氏以十一月為正,尚赤,故雲高陽氏之後用赤繒。有少皞以十二月為正,尚白;黃帝以十三月為正,尚黑;神農以十一月為正,尚赤;女媧以十二月為正,尚白;伏羲以上未有聞焉。《易·說卦》云“帝出乎震”,則伏羲也,建寅之月,又木之始。其三正當從伏羲以下文質再而複者,文質法天地,文法地,質法天。周文法地而為天正,殷質法而為地正者,正朔、文質不相須,正朔以三而改,文質以二而複,各自為義,不相須也。建子之月為正者,謂之天統,以天之陽氣始生,為百物得陽氣微,稍動變,故為天統。建醜之月為統者,以其物已吐牙,不為天氣始動,物又未出,不得為人所施功,唯在地中含養萌牙,故為地統。建寅之月為統者,以其物出於地,人功當須修理,故謂之人統。統者,本也,謂天地人之本。然王者必以此三月為正者,以其此月物生細微,又是歲之始生,王者繼天理物,含養微細,又取其歲初為正朔之始。既天地人之三者所繼不同,故各改正朔,不相襲也。所尚既異,符命亦隨所尚而來,故《禮緯·稽命徵》云:“其天命以黑,故夏有玄圭;天命以赤,故周有赤雀銜書,天命以白,故殷有白狼銜鉤。”是天之所命,亦各隨人所尚。符命雖逐所尚,不必皆然,故天命禹觀河,見白麵長人。《洛子命》云:“湯觀於洛,沈璧而黑龜與之書,黃魚雙躍。”《泰誓》言:“武王伐紂,而白魚入於王舟。”是符命不皆逐正色也。鄭康成之義,自古以來皆改正朔。若孔安國,則改正朔殷、週二代,故注《尚書》:“湯承堯、舜禪代之後,革命創制,改正易服。”是從湯始改正朔也。

馬氏曰:“所因,謂三綱五常。所損益,謂文質三統。”愚按:三綱,謂: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謂:仁、義、禮、智、信。文質,謂:夏尚忠,商尚質,周尚文。三統,謂:夏正建寅為人統,商正建醜為地統,周正建子為天統。三綱五常,禮之大體,三代相繼,皆因之而不能變。其所損益,不過文章制度小過不及之間,而其已然之跡,今皆可見。則自今以往,或有繼周而王者,雖百世之遠,所因所革,亦不過此,豈但十世而已乎!聖人所以知來者蓋如此,非若後世讖緯術數之學也。胡氏曰“子張之問,蓋欲知來,而聖人言其既往者以明之也。夫自修身以至於為天下,不可一日而無禮。天敘天秩,人所共由,禮之本也。商不能改乎夏,周不能改乎商,所謂天地之常經也。若乃制度文為,或太過則當損,或不足則當益,益之損之。與時宜之,而所因者不壞,是古今之通義也。因往推來,雖百世之遠,不過如此而已矣。”

此章孔子歷陳夏、殷、周三代之因革,而特提一“禮”字。禮,兼指一切政治制度,社會風俗,人心之內在,以及日常生活之現於外表,而又為當時大羣體所共尊共守者。故只提一禮字,而歷史演變之種種重要事項,都可綜括無遺,且已幷成一體。必具此眼光治史,乃可以鑒往而知來,而把握到人類文化進程之大趨。

孔子論學極重禮,人類社會亦時時必有禮,此乃歷史之常。但禮必隨時代而變,此乃禮之時。而變之中仍存有不變者,此乃禮之意。讀《論語》,當知孔子之距現代,雖未及百世,亦已踰七十世。時不同,固不當拘其語,然仍當會其意,乃知孔子所謂“百世可知”,語非虛發。

《漢書•董仲舒傳》曰:仲舒對策曰:故王者有改制之名,亡變道之實。然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者,所繼之當用此也。孔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夏因於虞,而獨不言所損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是以禹繼舜,舜繼堯,三聖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損益也。由是觀之,繼治世者其道同,繼亂世者其道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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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三家者以雍徹 子曰 相維辟公 天子穆穆 奚取於三家之堂

此章譏三家之僭也。“三家者以《雍》徹”者,此弟子之言,將論夫子所譏之語,故先設此文以為首引。三家,謂仲孫、叔孫、季孫。《雍》,《周頌·臣工》篇名。天子祭於宗廟,歌之以徹祭。今三家亦作此樂以徹祭,故夫子譏之。“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者,此夫子所譏之語也。先引《詩》文,後言其不可取之理也。“相維辟公,天子穆穆”者,此《雍》詩之文也。相,助也;維,辭也;辟公,謂諸侯及二王之後;穆穆,天子之容貌。《雍》篇歌此者,有諸侯及二王之後來助祭故也。今三家但家臣而已,何取此義而作之於堂乎?

三孫同是魯桓公之後。桓公適子莊公為君,庶子公子慶父、公子叔牙、公子季友。仲孫是慶父之後,叔孫是叔牙之後,季孫是季友之後。其後子孫皆以其仲、叔、季為氏,故有此氏。並是桓公子孫,故俱稱孫也。至仲孫氏後世改仲曰孟。孟者,庶長之稱也。言已是庶,不敢與莊公為伯仲叔季之次,故取庶長為始也。云:《雍》,《周頌·臣工》篇名”者,即《周頌·臣工之什》第七篇也。“天子祭於宗廟,歌之以徹祭”者,案《周禮·樂師》云:“及徹,帥學士而歌徹。”鄭玄云:“徹者,歌《雍》。”又《小師》云:“徹歌。”鄭云:“於有司徹而歌《雍》。”是知天子祭於宗廟,歌之以徹祭也。今三家亦作此樂,故夫子譏之也。

云:“辟公,謂諸侯及二王之後”者,此與《毛傳》同。鄭玄以“辟為卿士,公謂諸侯”為異,餘亦同也。雲“穆穆,天子之容貌”者,《曲禮》云:“天子穆穆。”《爾雅·釋詁》云:“穆穆,美也。”是天子之容貌,穆穆然美也。云“《雍》篇歌此者,有諸侯及二王之後來助祭故也”者,將言無諸侯及二王之後助祭,則不可歌也。云“今三家但家臣而已,何取此義而作之於堂邪”者,卿大夫稱家。家臣,謂家相邑宰之屬來助祭耳,何取此《雍》詩之義而奏作於堂邪?邪,語辭。魯用天子禮樂以《雍》徹,由是三家僭之也。

徹,直列反。相,去聲。三家,魯大夫孟孫、叔孫、季孫之家也。雍,周頌篇名。徹,祭畢而收其俎也。天子宗廟之祭,則歌雍以徹,是時三家僭而用之。相,助也。辟公,諸侯也。穆穆,深遠之意,天子之容也。此雍詩之辭,孔子引之,言三家之堂非有此事,亦何取於此義而歌之乎?譏其無知妄作,以取僭竊之罪。程子曰:“周公之功固大矣,皆臣子之分所當為,魯安得獨用天子禮樂哉?成王之賜,伯禽之受,皆非也。其因襲之弊,遂使季氏僭八佾,三家僭雍徹,故仲尼譏之。”

《荀子•正論篇》曰:天子者,執至重而形至佚,心至愉而志無所詘,而形不為勞,尊無上矣。食飲則重大牢而備珍怪,期臭味,曼而饋,伐皋而食,雍而徹乎五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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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子曰 人而不仁如禮何 人而不仁如樂何

此章言禮樂資仁而行也。“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者,如,奈也。言人而不仁,奈此禮樂何?謂必不能行禮樂也。

遊氏曰“人而不仁,則人心亡矣,其如禮樂何哉?言雖欲用之,而禮樂不為之用也。”程子曰:“仁者天下之正理。失正理,則無序而不和。”李氏曰:“禮樂待人而後行,苟非其人,則雖玉帛交錯,鐘鼓鏗鏘,亦將如之何哉?”然記者序此於八佾雍徹之後,疑其為僭禮樂者發也。

仁乃人與人間之真情厚意。由此而求表達,於是有禮樂。若人心中無此一番真情厚意,則禮樂無可用。如之何,猶今云拿它怎辦,言禮樂將不為之用也。孔子言禮必兼言樂,禮主敬,樂主和。禮不兼樂,偏近於拘束。樂不兼禮,偏近於流放。二者兼融,乃可表達人心到一恰好處。

禮樂必依憑於器與動作,此皆表達在外者。人心之仁,則蘊蓄在內。若無內心之仁,禮樂都將失其意義。但無禮樂以為之表達,則吾心之仁亦無落實暢遂之所。故仁與禮,一內一外,若相反而相成。

道家後起,力反儒家之言禮。老子曰:“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其實失於仁而為禮,則不僅薄而已,為偽為僭,無所不至,宜為亂之首。

孔子言禮,重在禮之本,禮之本即仁。孔子之學承自周公。周公制禮,孔子明仁。禮必隨時而變,仁則亙古今而一貫更無可變。《論語》所陳,都屬通義,可以歷世傳久而無變。學者讀本篇,更當注意於此。

《禮記•禮器篇》曰:君子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學禮。苟無忠信之人,則禮不虛道;是以得其人之為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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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林放問禮之本 子曰 大哉問 禮 與其奢也寧儉 喪 與其易也寧戚

此章明禮之本意也。“林放問禮之本”者,林放,魯人也。問於夫子,禮之本意如何?“子曰:大哉問”者,夫子將答禮本,先歎美之也。禮之末節,人尚不知,林放能問其本,其意非小,故曰“大哉問”也。“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者,此夫子所答禮本也。奢,汰侈也。儉,約省也。易,和易也。戚,哀戚也。與,猶等也。奢與儉、易與戚等,俱不合禮,但禮不欲失於奢,寧失於儉;喪不欲失於易,寧失於戚。言禮之本意,禮失於奢不如儉,喪失於和易不如哀戚。

孔子以時方逐末,而放獨有志於本,故大其問。蓋得其本,則禮之全體無不在其中矣。易,去聲。易,治也。孟子曰:“易其田疇。”在喪禮,則節文習熟,而無哀痛慘怛之實者也。戚則一於哀,而文不足耳。禮貴得中,奢易則過於文,儉戚則不及而質,二者皆未合禮。然凡物之理,必先有質而後有文,則質乃禮之本也。範氏曰:“夫祭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喪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禮失之奢,喪失之易,皆不能反本,而隨其末故也。禮奢而備,不若儉而不備之愈也;喪易而文,不若戚而不文之愈也。儉者物之質,戚者心之誠,故為禮之本。”楊氏曰:“禮始諸飲食,故汙尊而抔飲,為之簠、簋、籩、豆、罍、爵之飾,所以文之也,則其本儉而已。喪不可以徑情而直行,為之衰麻哭踴之數,所以節之也,則其本戚而已。周衰,世方以文滅質,而林放獨能問禮之本,故夫子大之,而告之以此。”

禮與其奢也寧儉:禮本於人心之仁,而求所以表達之,始有禮。奢者過於文飾,流為浮華。儉者不及於程節,嫌於質樸。然奢則外有餘而內不足,儉則內有餘而外不足,同嫌於非禮。外不足,其本尚在。內不足,其本將失。故與其奢寧儉。

喪與其易也寧戚:人與人相交相處而有仁有禮。人有死生,人之相交相處,至於死生之際,而人心之仁益見,其禮亦益重。故又特舉喪禮一端言之。“易”字有兩解,一平易義。如地有易險,行於平易之地,其心輕放,履險則否。人之居喪,其心寧戚毋易。另一解,治地使平亦曰易,故易有治辦義。衣衾棺槨一切治辦而哀情不足,是亦不足觀。故曰寧戚。

禮有內心,有外物,有文有質。內心為質為本,外物為文為末。林放殆鑒於世之為禮者,競務虛文,滅實質,故問禮之本。然禮貴得中,本末兼盡。若孔子徑以何者為禮之本答之,又恐林放執本賤末,其弊將如後世之莊老。故孔子仍舉兩端以告,與彼甯此,則本之何在自見,而中之可貴亦見。抑且所告者,具體著實,可使林放自加體悟。事若偏指,義實圓通。語雖卑近,意自遠到。即此可見聖人之教。

禮有文有節。如飲食之禮,為之簠簋籩豆罍爵,所以文之也。其本則汙尊抔飲,惟儉而已。臨喪之禮,為之衰麻哭踊之數,所以節之也。其本則哀痛慘怛,惟戚而已。若惟知有本,不文不節,亦將無禮可言。故孔子雖大林放之問,而不徑直以所為本者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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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子曰 夷狄之有君 不如諸夏之亡也

此章言中國禮義之盛,而夷狄無也。舉夷狄,則戎蠻可知。諸夏,中國也。亡,無也。言夷狄雖有君長而無禮義,中國雖偶無君,若周、召共和之年,而禮義不廢,故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

吳氏曰:“亡,古無字,通用。”程子曰:“夷狄且有君長,不如諸夏之僭亂,反無上下之分也。”尹氏曰:“孔子傷時之亂而歎之也。亡,非實亡也,雖有之,不能盡其道爾。”

亡,通無。古書無字多作亡。本章有兩解:一說:夷狄亦有君,不像諸夏競於僭篡,並君而無之。另一說:夷狄縱有君,不如諸夏之無君。蓋孔子所重在禮,禮者,人羣社會相交相處所共遵。若依前一說,君臣尤是禮中大節,苟無君,其他更何足論。孔子專據無君一節而謂諸夏不如夷狄。依後說,君臣亦僅禮中之一端,社會可以無君,終不可以無禮。孔子撇開無君一節,謂夷狄終不如諸夏。晉之南渡,北方五胡逞亂。其時學者門第鼎盛,蔑視王室,可謂有無君之意,但必嚴夷夏之防以自保,故多主後說。宋承晚唐五代藩鎮割據之積弊,非唱尊王之義,則一統局面難保,而夷狄之侵凌可虞,故多主前說。清儒根據孔子《春秋》,於此兩說作持平之采擇,而亦主後說。今就《論語》原文論,依後說,上句“之”字,可仍作常用義釋之;依前說,則此“之”字,近“尚”字義,此種用法頗少見。今仍采後說。再就古今通義論之,可謂此社會即無君,亦不可以無道。但不可謂此社會雖有道,必不可以無君。既能有道,則有君無君可不論。《論語》言政治,必本人道之大,尊君亦所以尊道,斷無視君位高出於道之意,故知後說為勝。

楊樹達按:有君謂有賢君也,邲之戰,楚莊王動合乎禮,晉變而為夷狄,楚變而為君子。雞父之戰,中國為新夷狄,而吳少進。柏莒之戰,吳王闔廬憂中國而攘夷狄。黃池之會,吳王夫差藉成周以尊天王。楚與吳,皆《春秋》向所目為夷狄者也。孔子生當昭定哀之世,楚莊之事,所聞也。闔廬、夫差之事,所親見也。安得不有夷狄有君諸夏亡君之歎哉!《春秋》之義,夷狄進於中國,則中國之。中國而為夷狄,則夷狄之。蓋孔子於夷夏之界,不以血統種族及地理與其他條件為准,而以行為為准。其生在二千數百年以前,恍若豫知數千年後有希特勒、東條英機等敗類將持其民族優越論以禍天下而豫為之防者,此等見解何等卓越!此等智慧何等深遠!《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反對大民族主義”之語,乃真能體現孔子此種偉大之精神者也。而釋《論語》者,乃或謂夷狄雖有君,不如諸夏之亡君,以褊狹之見,讀孔子之書,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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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季氏旅於泰山 子謂冉有曰 女弗能救與 對曰 不能 子曰 嗚呼 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此章譏季氏非禮祭泰山也。“季氏旅於泰山”者,旅,祭名也。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內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者,冉有,弟子冉求,時仕於季氏。救,猶止也。夫子見季氏非禮而祭泰山,故以言謂弟子冉有曰:“汝既臣於季氏,知其非禮,即合諫止。女豈不能諫止與?”與,語辭。“對曰:不能”者,言季氏僭濫,已不能諫止也。“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者,孔子歎其失禮,故曰嗚呼。曾之言則也。夫神不享非禮。林放尚知問禮,況泰山之神,豈反不如林放乎?而季氏欲誣罔而祭之也?言泰山之神必不享季氏之祭。若其享之,則是不如林放也。

女,音汝。與,平聲。旅,祭名。泰山,山名,在魯地。禮,諸侯祭封內山川,季氏祭之,僭也。冉有,孔子弟子,名求,時為季氏宰。救,謂救其陷於僭竊之罪。嗚呼,歎辭。言神不享非禮,欲季氏知其無益而自止,又進林放以厲冉有也。範氏曰:“冉有從季氏,夫子豈不知其不可告也,然而聖人不輕絕人。盡己之心,安知冉有之不能救、季氏之不可諫也。既不能正,則美林放以明泰山之不可誣,是亦教誨之道也。”

孔子平日不輕言鬼神,言及鬼神,並一本於人道,就人事常理作推斷。守道有禮之人,將不納他人違道非禮之諂媚。神,人所敬禮,亦必守道有禮,何可以無道非禮之事諂媚之?若泰山果有神,其神豈轉不如林放。孔子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果有泰山神否?孔子未嘗言其必知。但果有神,必不能不如林放,則孔子信以為可知。

《禮記•王制篇》曰: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鄭注云:魯人祭泰山,晉人祭河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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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子曰 君子無所爭 必也射乎 讓而升下而飲 其爭也君子

此章言射禮有君子之風也。“君子無所爭”者,言君子之人,謙卑自牧,無所競爭也。“必也射乎”者,君子雖於他事無爭,其或有爭,必也於射禮乎!言於射而後有爭也。“揖讓而升,下而飲”者,射禮於堂,將射升堂,及射畢而下,勝飲不勝,其耦皆以禮相揖讓也。“其爭也君子”者,射者爭中正鵠而已,不同小人厲色援臂,故曰“其爭也君子”。

鄭注《射義》云:“飲射爵者亦揖讓而升降。勝者袒,決遂,執張弓。不勝者襲,說決拾,卻左手,右加弛弓於其上而升飲。君子恥之,是以射則爭中。”是於射而後有爭。

飲,去聲。揖讓而升者,大射之禮,耦進三揖而後升堂也。下而飲,謂射畢揖降,以俟眾耦皆降,勝者乃揖不勝者升,取觶立飲也。言君子恭遜不與人爭,惟於射而後有爭。然其爭也,雍容揖遜乃如此,則其爭也君子,而非若小人之爭矣。

《儀禮•大射儀》曰:司射命設豐,司宮士奉豐,坐設於西楹西。勝者之弟子洗觶,升酌散,南面坐,奠於豐上。司射命三耦及眾射者。勝者皆袒決遂,執張弓。不勝者皆襲,說決拾,卻左手,右加弛弓於其上,遂以執。一耦出,揖如升射。及階,勝者先升,升堂少右。不勝者進,北面坐取豐上之觶。興。少退。立。車觶。進。坐奠於豐下。興。揖。不勝者先降,與升飲者相左,交於階前,相揖。適次,釋弓,襲,反位。僕人師繼酌射爵,取觶實之,反奠於豐上。升飲者如初。三耦卒飲,(此三耦二番射後揖讓之事。)司射猶挾一個以作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射請以樂於公,公許,司射命曰:不鼓不釋,三耦卒射如初。司射命設豐實觶如初。途命勝者執張弓,不勝者執弛弓。升飲如初。卒,退豐與觶,如初。(此三耦第三番射揖讓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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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子夏問曰 巧笑倩兮 美目盼兮 素以為絢兮 何謂也 子曰 繪事後素 曰 禮後乎 子曰 起予者商也 始可與言詩已矣

此章言成人須禮也。“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者,倩,笑貌;盼,動目貌;絢,文貌。此《衛風·碩人》之篇,閔莊薑美而不見答之詩也。言莊薑既有巧笑、美目、倩盼之容,又能以禮成文絢然。素,喻禮也。子夏讀《詩》,至此三句,不達其旨,故問夫子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者,孔子舉喻以答子夏也。繪,畫文也。凡繪畫先布眾色,然後以素分佈其間,以成其文,喻美女雖有倩盼美質,亦須禮以成之也。“曰:禮後乎”者,此子夏語。子夏聞孔子言繪事後素,即解其旨,知以素喻禮,故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者,起,發也;予,我也;商,子夏名。孔子言,能發明我意者,是子夏也,始可與共言《詩》也。

禮必以忠信為質,猶繪事必以粉素為先。起,猶發也。起予,言能起發我之志意。謝氏曰:“子貢因論學而知詩,子夏因論詩而知學,故皆可與言詩。”楊氏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學禮。苟無其質,禮不虛行’。此‘繪事後素’之說也。孔子曰‘繪事後素’,而子夏曰‘禮後乎’,可謂能繼其志矣。非得之言意之表者能之乎?商賜可與言詩者以此。若夫玩心於章句之末,則其為詩也固而已矣。所謂起予,則亦相長之義也。”

此章亦是禮必有本之意。又見孔門論詩,必推明之於人事。文學本原在人生,故政治文學者,必本於人生而求之,乃能發明文學之真蘊。此皆孔門論學要義。此章當與〈學而篇〉子貢言“如切如磋”章相參。

《韓詩外傳•卷三》曰:故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不究。不足,故自愧而勉;不究,故盡師而熟。由此觀之,則教學相長也。子夏問《詩》,學一以知二。孔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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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子曰 夏禮吾能言之 杞不足徵也 殷禮吾能言之 宋不足徵也 文獻不足故也 足 則吾能徵之矣

此章言夏、商之後不能行先王之禮也。“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者,征,成也。杞、宋二國,言夏、殷之後也。孔子言,夏、殷之禮,吾能說之,但以杞、宋之君暗弱,不足以成之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征之矣”者,此又言不足征之意。獻,賢也。孔子言,我不以禮成之者,以此二國之君文章賢才不足故也。

杞,夏之後。宋,殷之後。征,證也。文,典籍也。獻,賢也。言二代之禮,我能言之,而二國不足取以為證,以其文獻不足故也。文獻若足,則我能取之,以證君言矣。

此章孔子自言學夏、殷二代之禮,能心知其意,言其所以然,惜乎杞、宋兩國之典籍賢人皆嫌不足,無以證成我說。然孔子生周室東遷之後,既是文獻無征,又何從上明夏、殷兩代已往之禮?蓋夏、殷兩代之典籍傳述,當孔子時,非全無存。孔子所遇當世賢者,亦非全不能講夏、殷之往事。孔子博學深思,好古敏求,據所見聞,以會通之於歷史演變之全進程。上溯堯、舜,下窮周代。舉一反三,推一合十,驗之於當前之人事,證之以心理之同然。從變得通,從通知變。此乃孔子所獨有之一套歷史文化哲學,固非無據而來。然雖心知其意,而欲語之人人,使皆能明其意,信其說,則不能不有憾於文獻之不足。即在自然科學中,亦時有不能遽獲證明之發見,何況人文學科之淵深繁賾。則無怪孔子有雖能言之而證成不足之歎。學者當知學問上有此一境界,惟不可急求而至。又本章可與〈為政篇〉“殷因於夏禮”章參互並讀。

《禮記•禮運篇》曰:孔子曰:我欲觀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時焉。我欲觀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吾得坤幹焉。坤幹之義,夏時之等,吾以是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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