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坤点点头,他自己知道已经好多了,那种揪心的疼痛,发作的次数明显减少了。在同事和朋友们的安慰面前,他可以从容地说谢谢关心了。他知道他会好起来的,他不能不好,他不能任性,还有小可呢,明秀一定在看着他,看着他怎样生活,怎样照顾小可,一定是的,他务必不能让她失望,他欠她太多了,他要一点一滴弥补起来。
每天下午,他都准时去菜场,买好了菜,时间刚好去接小可。小可总是给他一脸好笑容。她牵起他的手,说:“爸,咱回家。晚上吃什么啊?”锦坤打开袋子给她看,告诉她自己打算怎样配着烧。他的厨艺已经长进不少,小可说他有几个菜的水平已经超越了妈妈,也许,她是特意安慰他的。但锦坤不知道从哪听过一句话,说做菜和艺术相通,都是讲究天分的,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进步很快。做得很好,继续努力!他在心里鼓励自己。
“爸爸,其实,我可以自己回家,你给我一把家里的钥匙就行。这样,我到家时,你就做好饭了,我们可以早点吃饭。”
“你饿么?”锦坤在一个台湾手抓饼的小摊前站定了,“要一个?”他问女儿。
“好!真香!爸,这个是健康食品吧?”小可馋涎欲滴的样子令锦坤喜悦,和自己一样,她也在痊愈,他们当然永远不会忘记明秀,可是他们有他们的新生活,必须不停朝前走。不然,能怎么样呢!
手抓饼是用一团早就发好的面,摊薄在烧热的铁板上,上面再放好调料,葱花,一个鸡蛋,还可以外加一根火腿肠,末了,撒上椒盐和胡椒面,热气和香味一阵阵扑面而来,小可满足地皱了下鼻子,朝锦坤笑了一下。饼好了,被放在一张白色纸袋中,锦坤觉得那比一次性的塑胶袋要环保。小可接过来,捧在面前,深深吸气,然后递到锦坤的鼻子底下。
“爸爸,你吃一口。”
“我不吃。”
“就一小口!”
锦坤俯身咬了一小块,真的美味,比他烧的那些寡淡的饭菜香很多。
小可做完作业时,锦坤也端上了两菜一汤,菜式简单,两个人都不喜大鱼大肉。吃完了小可主动要求为那个手抓饼洗碗。小可是长大了,在明秀离开后,她迅速长大了。有时父女之间的谈话很像是两个大人。
“爸爸,工作忙吗?”
“还那样!”
“什么叫还那样?这么模棱两可的。你要好好工作,不能误人子弟。”
“我知道。”明秀是个对工作十分认真负责的人,她对自己要求极高,她总说一个孩子考上大学不容易,特别是那些从农村来的,学费那么贵,做学生的即使不自知,做老师的也有责任教好他们。现在小可接替明秀,时时提醒他。
“小可,如果爸爸辞了工作,去开公司,你说好不好?”锦坤想了很久,还是决定要和小可商量,她是他唯一的亲人,他需要得到她的同意和肯定。
“开公司能挣很多钱?可是为什么?”小可显得平静,像个大人似的问他,“爸爸,是不是你挣的钱不够养活我们俩?”
“是的,小可。妈妈治病,我们欠了很多钱,爸爸算过了,要从现在的工资里省下钱来还债,要很多年。爸爸不想让你生活得那么苦,爸爸想让你有一个相对富足的快乐生活。不想因为妈妈的离开让你受苦。”小可沉默不语,用洗洁精洗抹布,双手都是泡沫,一遍又一遍。
“爸爸,我能做什么?”
锦坤起床时,女儿已经准备好了晚餐,是两碗面,碧绿如玉的青菜,金黄色的鸡蛋,香气扑面而来。
“真是你做的?小可?”
“当然,你以为是田螺姑娘?”女儿一边摆筷子,一边骄傲地说,“外婆和梅朵姐姐都教过我。”原来,他们一家人都有做菜的天分,做菜也是一门艺术,他们是艺术细胞充分的一家子。真是谢谢梅朵,什么都想到了。锦坤想,他一定要好好谢谢她,并且拜托她以后的事。要不要郑重其事地请她吃顿饭呢?啊,不,现在是寒假,她一定回到老家去了。
锦坤和女儿收拾了简单的行李,上了去桃湾的班车。锦坤早就和岳父母说过,他会带着小可去过春节。果然,岳父母什么都备下了,只等他们回来。见到了小可,外婆一把拉进了怀里。小可有些害臊,她已经长大了,个头高过外婆半个头了。
锦坤把行李放到他和明秀的房间里,看得出,房间已被小心地打扫过了,但是没有被过多地打扰,物什都保持着原来的样子,甚至墙上那张金城武的画像,原来耷拉下来一只角,也被重新粘好。明秀迷他,说他英俊,干净,气质迷人。
因为是过年,大家都显得兴致勃勃,回避着明秀的话题。岳母对锦坤说:“你把小可带得很好,她比夏天时的脸色好,只是瘦,那么瘦。”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多半瘦得不成比例,以后就会好的。锦坤说。
“我们去看过明秀了,昨天。”锦坤又说。大家都憋着不提明秀,反而有一种凄凉的滋味。说开来,把内心的思念表达出来,倒显得平和。比起夏天时,一切都好多了,那种像在胸腔里塞了一把碎玻璃似的,一动就处处牵疼的感觉也缓解了。
梅朵初五就返校了,不知道为什么,她十分惦念这父女俩。可是去了几次,都吃了闭门羹,也许他们出去旅游了。每逢佳节倍思亲,这是没有明秀的第一个春节,总是难过的。
回城的第一天,向秀林就请他们吃饭。
推开包厢时,锦坤吃惊地发现,缓缓起身相迎的却是梅朵,显然,起身是出于礼貌,梅朵同样吃惊于眼前的锦坤父女。
“我们,或者你,走错了地方?”
“没错。大家都对。原来你们认识啊,我早该想到,你们在一个学校嘛。”随后进来的向秀林如梦初醒。
“锦坤,梅朵是我们公司的第一个签约画家。她已经开始创作,是一个酒店订制的。”是了,锦坤从小可那里听说过。
“原来是这样啊,梅朵,欢迎你加入我们。”锦坤向梅朵伸出手来。他们认识很久了,锦坤一直以为她是小可的小朋友,是她的玩伴,他对她,只怀着感激的心。第一次在这样的场合看她,原来,她年轻的脸早已褪去青涩,她短短的头发,有一点天然卷。今天她穿着一件高领的黑色毛衣,胸前亮晶晶的一枚小饰物。梅朵也在悄悄打量着他,是的,她曾在他的家里很多次看到过他匆匆忙忙的身影,他总是穿一件深色外套,可是今天,他穿着一件浅色的羽绒服,里面是一件淡米色的毛衣,更显得他气质清俊,浑然天成。
这是一顿开心愉快的晚餐,他们在饭桌上商量了一下公司的事,向秀林是天生的商业人才,他几乎已把所有的事情都办妥了。给画廊取的名字也符合锦坤的意愿,叫“锦秀阁”。向秀林开玩笑说,等梅朵毕业了,他们一定已经大展宏图了,那时,梅朵也加入进来,名称就改作“锦秀朵阁”。大家都笑了。他们的名字,怎么连在一起都像天生的画廊名字。
没有人看,算了,不帖了,睡觉去.
“梅姐姐,我有些怕。再说,这么晚了,你怎么能一个人回去?”小可轻轻拉着梅朵的衣角。
梅朵犹豫了一下,快十一点了,是有点晚。可是不走的话,多么不好。看着小可担忧的小脸,她说:“那么姐姐和你挤一个晚上?”
锦坤在半夜醒来,头疼欲裂。看到床头的蜂蜜水,捧起来一干而尽,他只记得自己是打的回来的,却一点也不记得上车以后的情形。是谁送他回家的?还有这水是小可为他准备的?女儿真是长大了,自己还从来没有这样喝醉过,一定吓着了小可了。
锦坤下床,轻轻推开女儿的房间。他吃惊地发现,梅朵与女儿头挨头,睡得正香。梅朵看起来也像孩子般,漆黑的头发拂在脸上。他赶紧关了房门。看来,昨夜是她送自己回来的,因为不放心,还留下来过夜。锦坤内心充满自责,按说,应当是自己送她回去啊,呵,居然喝成了这样。他坐在厨房里,一点点回想起昨天的事情,对了,接了笔大生意,大家那么高兴,不觉间,就放肆了。
不过天色还早,他还是回转床上睡了一觉。他有点不知道如何应付早上与梅朵的见面,想着想着,又睡了过去。再醒来时,梅朵和小可都已经走了,时间已经很晚。看,如果没有固定的上班时间,人很快就懈怠下来,不不不,不能这样,从今天开始,要做的事情多着呢。很久不画画了,今天先要把画具置好,从明天开始就要构思了,不然,到时交不了差,误了合同,可不是小事。
厨房里有早餐,一个白煮鸡蛋,一碟毛豆子炒萧山萝卜干,厨房里回荡着萧山萝卜干特有的清甜香味。电饭锅里有一碗白粥,温热适口。锦坤呆了一呆,早餐无疑是梅朵准备的,清粥小菜,他不吃这样的早餐很久了,自从明秀生病之后,他们就没有做早餐的习惯,每天早上,他都给小可两块钱,让她自行解决。自己已经没有了吃早餐的习惯,没想到看似大大咧咧的梅朵,倒有这份细心。锦坤的内心震动了一下,他一向以为,梅朵和小可是一样大的,虽然现在他们差不多成为同事,他的心里总是转不过弯来。
他一直想向她当面致谢,没想她连着几天都没有来,问小可,小可说梅朵和她说要忙好一阵子呢。估计是和自己一样,要开始准备作品了。没想到那个周末,梅朵又来了。
“那天,真谢谢你。我居然醉得不知道如何回来的。”锦坤脸都红了。梅朵笑了笑,说:“祝老师和向总都喝醉了,我那天似做苦力呢!”锦坤谢了又谢。他们刚想讨论一下画稿的事,小可就把她攥进里屋去了。
锦坤推门进去时,两个女孩子做贼似在咕咕笑。小可站起身就把爸爸往门外推,锦坤的生日快到了,她俩正密谋绣一幅十字绣给他做礼物。
“梅朵,你的功课紧张么?有时间画画?你的导师,他不会对此的有意见吧?”锦坤一边出门一边问。
“呵,我在外面租房子住,如果祝老师替我保密,导师是不会知道的。再说了,万一他知道,我只要交足他的功课,他也不好说什么。”梅朵笑着说。
这倒也是,任何时候,生存第一,梅朵比他做学生时成熟精明。她借读研时稍为松闲自由的时间,为自己铺好未来之路。至少能做到自食其力,锦坤自叹弗如,他有点像书呆子,结婚后,也是如此,生活上一概细节,都由明秀来打理,他没有机会成熟,因此也不会变得世俗,他将永远保持他艺术家的清扬气质,如果,如果明秀不走的话
梅朵是唯一的知情人。伊菊和那个理工大学的校园歌手寒立,踌躇满志直奔南方。她找到了工作,他则在一家酒店驻唱,日子过得黑白颠倒,她晚上没事就去酒店听他唱歌,看喜欢她的女歌迷给他送花,冲上台去迅速亲他一记。她在台下,暗影里,望着他,这个男人,长发凌乱,瘦硬如铁的脸庞,样子酷酷的,她们不知道,他在被窝里叫她妈妈,伊菊在心里微微笑。她总是悄悄地离开,不惊动台上的他。
伊菊不知道,有个女子,也每天来,看着她的歌手,不说话,转动的酒杯,映着她鲜艳的唇彩和十指丹蔻。
事情是怎么样发生的,她全然不知。很快,有一天,寒立对她说:“今天能不能请假,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她以为他要求婚了,他们虽然还很年轻,但恋爱已久,总是这样不明不白住在一起,她渴望成婚。她是他的妻,名正言顺地为他做一切。内心欣喜异常,脸上却不动声色。她说:“又玩什么鬼花样?很重要?我请假试试。”
他带她去一家酒店吃西餐,如此郑重其事,她越发觉得事情正如自己所料,心里甜蜜蜜。都说他不可靠,都说跟了他要吃苦的,她却力排众议,她相信自己的眼光,她相信他爱她,她受了爱情的摩咒,无法动弹。
“我要结婚了,伊菊。”他垂着头没有看她,有什么不对劲?她是傻瓜,也明白了事情正相反,他要结婚了,新娘不是她,她的心冰成了一坨。可她面带微笑倔强地说:“你要结婚了,可我还没有准备好。”
他不得不抬起头来,“我是说,我要和别人结婚了,伊菊。”
“我知道,你要和别人结婚了,你要和我分开了,我是说我还没有做好和你分手的准备。”她没有哭,分分合合了好多次,可这次是真的,她明白。即使她这样千万里追寻了来,也无济于事,她终于失去了他,也许,她从没有得到过他,和她在一起,只是因为他没有发现比她更好的,安静,听话,有情趣,肯为自己全身心地牺牲。当然,这么多年,总有一些真感情,但现在,这一切都不重要了。因为,他遇到了他的真命天子。那个她对他说:“你的声线不错,形象更佳,只是你缺乏包装,缺乏有力量的人把你隆重推出。”他何尝不知道是这么回事,那么……他渴望的眼神一览无遗。
“你,没有女朋友吧?”女子不年轻了,微笑时,眉梢眼角有细碎的皱纹,可是谁在乎,他果然说:“没有,我想先开创事业。”她欣赏地点点头,“你够明白。我相信你没有,如果有,也要马上断掉。你和酒店有合约么?”合约?他曾经巴不得有,但精明的老板不肯签,唱一场100元,计件制。
“那很好!下周起别在这唱了。你搬到以下地址来,我们一起制定详细的计划。”他受惊过度,愣怔地看着她。女子优雅地欠身,用两根手指弹了一下他的腮帮子,笑了。
她起身收起手袋,回头又冲他妩媚地笑了,“记住,你是没有女朋友的。”
也许是个骗局,若不是,女人的用心也昭然若揭,可是,那席话,如同在他的心里燃起了熊熊大火,他必定要一试才甘心,他是蛟龙,不肯久困浅滩。现在机会来了,他丝毫没有犹豫,就向伊菊提出了分手。他说得简洁有力,不容她反驳。
“有人答应要捧红我,条件是和我结婚。伊菊,不要拦了我成功的脚步。”
真的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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