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牛牛发表于 2017-11-28 22:16 你应该问那些道德婊,一周开车经过武汉车不让人“违法”罚款TOP10地段有没有十指之数,只要开过的心里都有体会,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道德婊们到时候不要骂丑话。
他们?打嘴炮倒是蛮狠。他们根本不晓得什么是矫枉过正。
江城牛牛发表于 2017-11-28 22:16 你应该问那些道德婊,一周开车经过武汉车不让人“违法”罚款TOP10地段有没有十指之数,只要开过的心里都有体会,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道德婊们到时候不要骂丑话。
他们?打嘴炮倒是蛮狠。他们根本不晓得什么是矫枉过正。
任何一个只说 某一方有问题的 都不对。车说人 人说车。。。你们两都不对。。。。没必要在这讨论。本来就是立场不同。建立一定的规则,然后都要约束 都要自觉都要礼让才对。
wuwugu发表于 2017-11-29 12:10 任何一个只说 某一方有问题的 都不对。车说人 人说车。。。你们两都不对。。。。没必要在这讨论。本来就是立场不同。建立一定的规则,然后都要约束 都要自觉都要礼让才对。
现在大家不是说这个礼让有问题,大都是同意的,可现行的制度的bug太大,一个不成熟的不完善的制度就拿上台面,你觉得合理吗?
就老实遵守把 被罚的都是一点刹车迹象没有 你停2分钟在走 保证不罚你
内容被自动屏蔽
很多时候 没法让 一让 车就别想在走了! 这种一刀切的模式 真心不舒服!
我说的和你说的不矛盾啊,我也是车主,这个制度的确存在问题。
我是看发帖人 只说车的问题 不说行人的问题,就觉得任何人总在说一方存在的问题是不对的。
就老实遵守把 被罚的都是一点刹车迹象没有 你停2分钟在走 保证不罚你
现在走路口前后左右的看,现在开车的很多路口不减速
c86712380发表于 2017-11-29 12:56 就老实遵守把 被罚的都是一点刹车迹象没有 你停2分钟在走 保证不罚你
别做梦了,我停的都快迟到了,忍无可忍的走了,一样拍
这条马路有红绿灯,绿灯行、红灯停,转弯的时候注意避让行人,还有没疑问?
废话,礼让这个词就有问题,车辆避让行人是理由当然的,什么礼不礼的?
上次正常过马路,一辆后面的车子冲过来,按喇叭,要右转
老子不信邪了,大不了克医院躺几天,对他喊,来呀,你他妈来撞我撒,个小篮子
小篮子Z后他妈的怂了
garra发表于 2017-12-1 12:08 上次正常过马路,一辆后面的车子冲过来,按喇叭,要右转老子不信邪了,大不了克医院躺几天,对他喊,来呀 ...
在转弯的地方十有八九都是有人行横道。现在的问题倒不是说人行横道上,机动车该不该让。不管从哪个层面讲,只要有斑马线的地方,机动车都该让,这才是文明的标准。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在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路口,如果非机动车不按照信号灯通行,如何解?这不是个概率问题,而是个常态问题。
而且,不管人行横道红灯还是绿灯,如果只是对机动车严加管制,机动车是遵守规矩了,那么非机动车还要不要在有信号灯的路口遵守规定?那很显然,现在的执行方法,就是告诉非机动车,在有人行横道的地方,不管有没有信号灯,你都可以不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那岂不是乱套了?
而且,有这么明显BUG的“程序”都能上线。。。是让民众去找BUG么?
拍洋画发表于 2017-11-30 23:13 回复 凌云9528 的帖子这条马路有红绿灯,绿灯行、红灯停,转弯的时候注意避让行人,还有没疑问?
你是选择性失明?四个路口都有行人和电动车横穿。而且这是高峰,基本不间断。红灯停绿灯行,机动车都知道,但行人和非机动车知道吗?机动绿灯时按你的说法,该不该行?
开车的是弱势群体
拍洋画发表于 2017-11-27 16:38 回复 凌云9528 的帖子我天天开车
看了很多回复,支持你的说法。
我在右转车道过斑马线,或者过无红绿灯斑马线时,基本不看车直接过。因为车要无条件让我。碰到有些贱逼司机瞎按喇叭,如果太嚣张就对着司机竖中指。至今为止就碰到过一个开雷克萨斯的贱逼司机下车气势汹汹的过来,一副要动手的样子,结果打了半天嘴炮,又上车走了。。
本帖Z后由 ft3327868 于 2017-12-1 23:30 编辑
凌云9528发表于 2017-12-1 13:12 你是选择性失明?四个路口都有行人和电动车横穿。而且这是高峰,基本不间断。红灯停绿灯行,机动车都知道 ...
我怀疑他是属于拿钱发帖的队伍,故意装睡着
ft3327868发表于 2017-12-1 23:29 看了很多回复,支持你的说法。我在右转车道过斑马线,或者过无红绿灯斑马线时,基本不看车直接过。因为 ...
车为什么要无条件让你?一个礼让行人的说法把你宠上天了?你就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了?开过车没有?司机没有盲区?车子没有惯性?你就这么相信所有司机的技术水平都能随时刹停?所有的司机都没有酒驾毒驾,都是老手?你的命就这么不值钱?你应该感谢骂你的司机,如果不是他及时刹车,你今天就不会在这里发言了!
©2008-2024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