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车友
不错哦9527 小学六年级

比如唐蔡路菜场,姑嫂树菜场,杨汊湖菜场,三眼桥菜场,育才路菜场等等。按照楼主的高论,这些类似的菜场口马路应该禁止机动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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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大灰灰V

这样来看,司机不仅是不遵守交规,还漠视行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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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哦9527

就因为这个原因,有这些行人稠密的地区,机动车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把不让行人当理所当然咯?

greggong 大学四年级
拍洋画发表于 2016-04-28 15:15 回复 greggong 的帖子单单从道交法的行文结构来看,我倒觉得法律的条文说的足够清楚了。

就拿前段时间那个无红绿灯路口的通行来说吧。道交法实施条例52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灯控制也没有交通JC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遵守五十一条第二三项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那么问题就来了让右先还是直行先?各地交警都已经撕逼很久了。

又或者你说的关于让行人的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

同时,第六十二条又有

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马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你确定这两条的描述没有冲突?

greggong 大学四年级
拍洋画发表于 2016-04-28 15:15 回复 greggong 的帖子单单从道交法的行文结构来看,我倒觉得法律的条文说的足够清楚了。

真按你说的那样,立完法人大就可以解散了,留着浪费税收?法律本来也是要随着时代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进化的。英美法系靠的是判例,大陆法系要成文,所以靠的是快速修改,我朝用的就是各种成文法的实施细则来实现。

hmz1999 初中三年级

是应该车让人,可作为行人表示过街很难!

hmz1999 初中三年级

过马路很危险,好容易红灯直行车停了,马路过到一半,左转的车又来了。

不错哦9527 小学六年级
拍洋画发表于 2016-04-28 18:39 回复 不错哦9527 的帖子就因为这个原因,有这些行人稠密的地区,机动车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把不让行人当理所当然咯?

看来,你没看懂我的意思,你停留在理论阶段,有空你就去那几个菜场看看

玮玮玮玮玮宸 高中二年级
拍洋画发表于 2016-04-28 08:18 回复 玮玮玮玮玮宸 的帖子事物的本质是行人横穿马路并不是乱穿,车辆应该是避让行人,而不是礼让。

难道只有不让行人的机动车,没有行人乱穿马路?你要说需要提高素质,请把矛盾的双方都带上,所以还是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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玮玮玮玮玮宸

在一个没有红绿灯、没有斑马线、中间没护栏间隔的马路上,行人横穿马路叫乱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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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ggong

这个帖子其实已经多次说了道交法的47、62条。47条要求车辆在行驶中避让横过马路的行人,如果车辆避让了,那行人就是安全的;如果车辆没避让,那行人就是不安全的,同时,也是违规的。

行人的安全横过马路前提是建立在车辆的遵守交规上,如果行人横过马路不安全,那就说明车辆违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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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ggong

然后你的第一个疑问。让右先、转弯让直行,这是两个事情,不冲突。

在你直行的情况下,十字路口,有右边车辆行驶过来,你作为右边车辆的左边应该让右边的车辆先行。

而转弯让直行,是另外一个情况。

为什么会撕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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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哦9527

不能因为少部分的特例,就否定了法律的正确性。不能因为现实的无奈,就失去了对未来的向往。

我想要的是让司机们认识到车子应该让人,而不是要人让车。

greggong 大学四年级
拍洋画发表于 2016-04-28 22:39 回复 greggong 的帖子这个帖子其实已经多次说了道交法的47、62条。47条要求车辆在行驶中避让横过马路的行人,如果车辆避让了,那行人就是安全的;如果车辆没避让,那行人就是不安全的,同时,也 ...

我该说你不知道什么叫循环论证呢,还是你故意要诡辩呢

greggong 大学四年级
拍洋画发表于 2016-04-28 22:45 回复 greggong 的帖子然后你的第一个疑问。让右先、转弯让直行,这是两个事情,不冲突。

你直行右侧车辆左转怎么走?你右转对向左转左侧有直行又怎么走?另一个情况是什么情况?你的解释么?天朝法律解释权在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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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ggong

不懂什么叫循环论证,我只认定了一点,造成行人过马路不安全的原因是机动车违规了。

米兰の小⑦ 大学一年级

我的喷点是太长不看混分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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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ggong

路口直行时遇右方道路来车左转弯或右转弯应当让行。因为无论车辆是左转、右转、直行,都需要经过路口中心点附近。你右转,对向车辆左转,你应该让左转车先行。

fiellius 初中三年级

顶一个,在斑马线一边加油冲一边闪灯的人不是少数。之前就碰到一个国外友人,过斑马线,估计是被滴滴了,就站在斑马线上,示意自己再人行道上,可能不会中国话,反正就那个意思,我在人行道,你应该停车让我。其实在国内也有典范,比如都知道的杭州。这个从管理层面上来说,应该也是有实际可操作方案的,就是看管理方是否愿意去做了。我觉得毕竟你指望人的素质一下提高是不可能的,只能靠外力强制规范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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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ellius

武汉想把文明城市贯彻下去,学杭州的政策是绝对必要的。看着吧,这一类的政策Z迟五年内就会实施,到时候本群估计又是一场腥风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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