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花草
玛丽和十三 高中三年级

我觉得楼上的把法律条文都搬出来了,可以理解为不仅是要当事人承认错误这么简单了,还有要当事人认罪伏法的意思!往小了说,说梅思特不对,说捐赠人不对,要求捐赠人拿发票出来澄清证明自己,这样做是否是在钻牛角尖呢。往大了说,整个事件值得你引用法律条款吗?有这么严重吗?你是觉得捐款捐物的人太多了想吓唬她们吗?别人MM好心搬了那么重的东西过去,因为经验不足或者不了解救助站的流程,事情办的不圆满,就被你扣了那么大的帽子,以后谁还愿意做好事啊!好心做了坏事,谁都伤不起啊!

宁国小公主 小学六年级

如果一个人讨厌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可能是冤枉,但是一帮人讨厌这个人,肯定是这个被讨厌的人做了伤害别人的事情。而继续喜欢这个人的人,我觉得也不能发对你们对菊花梅的爱。因为他毕竟没有伤害到你们。

所以花山这么不欢迎他,肯定是他自己是有问题的。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完全否定花山救助站讨厌梅斯特的人,那么这些人6年来所做的事情难道都是狗屎。我不知道有没有人敢站出来说,你们花山救助站就是狗屎。

有错就面对。不要错了还强硬。

那个钱我要不回来,不知道能不能自己去摸。我摸了来捐给有需要的人,不知道法官会不会发大红花我。因为你已经跟我说了你不捐他们了。不晓得这个逻辑对不对啊。求解。

话说,花山的那个吹水机,是好的吗?梅斯特当时说有一个的时候,有没有看看那个吹水机是不是好的啊。

要是坏的,那不花山还是没有?

Rector 初中三年级

其实看了半天就是两个不同的救助站之间的利益冲突。

古德白 超级意粉

本帖Z后由 古德白 于 2011-11-21 11:35 编辑

似乎不仅仅是个吹水机,恩怨由来已久,只是这次引发了。之前似乎就有顺便拿点什么的事,然后又搞得自己像负责人,其实这些单独拿出来并没什么,但更大的问题是,他是另外一个救助站的负责人,却跑来这个救助站这样弄,所以就非常不妥了。应该引起注意。

作为长期和宠版部分人打嘴仗,以及也和部分宠友有点交情的,我觉得梅斯特这次确实错了,毕竟是不问自取了,应该出来道歉,躲不是办法,总要面对。

不过呢,我觉得也可以原谅,毕竟是捐赠人的意思,梅斯特也并不是故意而为之,只是忘记了或者没考虑周详,我虽然不喜欢梅斯特,可是说是有过结。但我作为外人,都知道,梅斯特是非常喜欢狗的,拿去了,也是给别的救助站用,做法上有问题,欠周详,但原则上,都是为了共同的目的,也并不存在偷。

我看大家还是息事宁人吧,以后梅斯特Z好少去,去了如果有啥子事,一定要和负责人打个招呼,毕竟别人才是负责人,这点面子不给不行。花山这边呢,也算了,大家都是为了爱狗,也不是有心之过,算了吧。

不知道,我这次跑来搞得像个裁判,大家有没有意见啊。。。。。。。。。不会喷我吧。。。。。。。。。欢迎来稿。。。。。。。。。。刚刚水喝多,多喷点口水,减轻肚皮压力。

玛丽和十三 高中三年级
mutoutian

意见相左,观点不同,就是被派来解围的?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假设讨伐梅的也都是某人派来的咧?就事论事,不要说这种没有水平的话!而且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听说梅是落雁岛的负责人,请解释一下。如果你连这都没搞清楚,就乱说,那大家完全可以把你后面所有的发言都当空气!要解决问题,而不是炒做问题,请不要做煽风点火的小人!也请顾虑一下人家存好心做好事的志愿者的情绪,谢谢。

宁国小公主 小学六年级
Rector

这个话又说错了。

请看第二排第一行,他们还去黄陂捐赠了狗粮的,好像每年小凡还帮黄陂的方婆婆去义务打疫苗啊。

所以,这个同学,你说我说的对吗?不是利益冲突,而是针对事情的正确与否。一个吹水机。还不至于,像你说的那样。

玛丽和十三 高中三年级

本帖Z后由 玛丽和十三 于 2011-11-21 11:41 编辑

回复 古德白 的帖子

不知道您从哪得来的情报说梅是落雁的负责人,能否告之一下!

xiaoA 大学二年级

算啦。。。不要越搞越大拉。删掉吧。

Jason。Mars。 高中二年级

本帖Z后由 Jason。Mars。 于 2011-11-21 11:41 编辑

回复 古德白 的帖子

话说以前我还和你拌过两句嘴的,但是这次确实不能喷你 基本上都是我想说的 该认错的认错,该息事宁人的息事宁人,何必一堆人一起讨伐,得饶人处且饶人吧,话说看到有一个MM搬出一堆法律条文,看的我好汗啊。。。还有'菊花梅"这个称呼,如果此菊花是彼菊花的话,有点人身攻击吧

小东 大学四年级

哈哈哈,老梅阿,树大招风阿,我就在纳闷,你的那一腔热血

到如今咋还没被打击消沉呢?

想必这里很多宠友都对老梅本人不了解,道听途说的些事情不

要以讹传讹,各位明智的宠友们不要Z后伤了自己。

常言道:君子忧道不忧贫,老梅虽条件不优越,但其道行之深

不是众位所能体会到的。

Z后我想说,好久没来得意了,这个帖子的链接还是一位宠友

发给我才看到的,我对此事不了解,所以没有发言权,但我可以表

达下对老梅的了解。

流言止于智者,但智者毁于流言。清者自清,老梅多珍重。

mutoutian 小学四年级
玛丽和十三

就事论事

这么长时间了,他怎么不自己出来解释。是想说清者自清吗?

是不是落雁岛的负责人,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边已经不需要他再掺和了。

您果然是扯皮高手哇

晴宝 小学五年级

现在不谈他是那个地方的负责人,现在只谈,他星期六拿走东西的时候,为什么不给任何人一个说法,为什么?为什么?

他需要说清楚。

莲花色 小学五年级

吵做吵做!...吵的吵做的做....吵的就只会吵,做的总归照做.....

KISS浅唱 博士后

门口写的捐助物品登记处 多一目了然啊

晴宝 小学五年级

发帖并不是想吵架,只是想通过这个渠道来得到公正的答复,但是没有。

到现在目前为止都没有他的明确答复。

这可否叫人更多的猜疑?

爱宠之家 大学四年级
小东发表于 2011-11-21 11:41 哈哈哈,老梅阿,树大招风阿,我就在纳闷,你的那一腔热血到如今咋还没被打击消沉呢? 想必 ...

流言止于智者,但智者毁于流言。

——人言可畏啊啊啊啊啊啊啊

做个面面俱到的人难上加难!!!!!!!!!!!!!!!!!!

很赞同你的看法老梅是个好人!!!!

宁国小公主 小学六年级
玛丽和十三

所以我在前文表明了,解决这个事情的方法,请详细看一下。谢谢。

再讲一遍。如果:第一 如果捐赠人没有更改捐赠意向,梅斯特的行为定义为偷。

第二 如果捐赠人更改捐赠意向,那么捐赠人在证明其身份的情况下,可以解释其对这个事情处理不够完善的澄清。但是,这是基于捐赠人对事情处理不完善的前提下。那么作为主要改变其捐赠人意向的梅思特,他要为他的行为负责任。首先他应该明确的告诉杜师傅捐赠人更改意向,因为按照捐赠人发帖的言语来看,他跟梅斯特是有交流的。那么梅思特要拿走东西首先要举证我是合法的拿走。当时作为工作人员的杜师傅明确问了他为什么要拿吹水机的情况下。他应该主动澄清事实,然后让捐赠人主动跟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或者负责人员联系,起码打个电话说明捐赠更改意向。然后有花山的工作人员或者负责人员确定的情况下他可以拿走捐物。

综上所述,我是说,错了就是错了。爱心与错并不冲突。错了就要承认错误。

PS;不要告诉我梅思特没有捐赠人的联系方式,当时联系不上之类的话。因为他既然跟捐赠人沟通过,那么捐赠人改捐,那么落雁救助站就应该会有详细的记录。不然别人落雁岛救助站怎么记录这是谁捐来的呢?所以按照目前所谓捐赠人的言语。所有的主要过错方,在梅思特。如果有不同意见的请赐教!~!

阿拉蕾不雷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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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小公主 小学六年级
小东

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但是还是差一点。对于他是否贪于这个吹水机,我觉得这个不是主要关键点,主要关键点是他做的这个事情是否合乎一个正常的逻辑。

宁国小公主 小学六年级
阿拉蕾不雷

对,你说的很对。花山救助站跟落雁救助站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相反更多的救助站只能说明有更多的人来参与到这个公益事业。

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勇于面对承认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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