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得必要,因为婚内的一切家庭收入,都算共同财产,即使女人一分钱冒赚,只有男方赚钱,也算双方共同财产。只是婚前的财产及收入跟另外一方无关,这何来不公平一说,女方即使做了全职主妇,老公的收入还不是一人算一半,为么司非要盯到别个婚前的那个房子咧,这想要,就跟男方一起买或者自己也买一套撒。
冒得必要,因为婚内的一切家庭收入,都算共同财产,即使女人一分钱冒赚,只有男方赚钱,也算双方共同财产。只是婚前的财产及收入跟另外一方无关,这何来不公平一说,女方即使做了全职主妇,老公的收入还不是一人算一半,为么司非要盯到别个婚前的那个房子咧,这想要,就跟男方一起买或者自己也买一套撒。
法律在这一点上是保护弱者的~!!
你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
前提是你要有男方过错的证据~!!
不好说这个
哎
其实女人随么斯都独立了,其实也不知道结婚为了么司?为么司要结婚了?
女人都能哪么能干了,还要男人又是干嘛用的
我就是法盲,,我不懂,我想问问,就是说以后男方家买房子,离婚以后,
房子就是男方的,?? 那要是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呢,??
weilong0924发表于 2011-8-15 09:21 回复 sharon_yuan 的帖子冒得必要,因为婚内的一切家庭收入,都算共同财产,即使女人一分钱冒赚,只有男方 ...
你误解了!!!
我非常赞成LZ的观念,
不管婚前或婚后,财产谁出属于谁,对于《新解释》女人确实该自立自强,不做男人的附属品。就如LZ所说,这个法则从颁布实施到完全容融入现在的男权社会,估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于男权社会的解释,LZ提到现在有多少男人在家做饭、洗衣等家庭劳动以及生孩子、带小孩是女人自主行为等等,对于达到一定教育程度的人说,还说得过去。但是又有多少家庭能够做到不逼迫呢?一句:女人娶回来不生孩子,那要来干嘛?
就拿刚看到的帖子来说《还没过门,男朋友和他妈妈怪我没有给他爸爸洗衣服!!》,难到不否认在目前中国女性还是处于弱势?
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既然都结婚了 跟定了他 就没必要想什么离婚了房子归谁的问题
婚姻不应该由物质来维系
LZ肯定是男的。
这几天这个事网上吵疯了,各自站各自立场说话。
但我想说的是现实情况是,
不给女人事实上平等的尊严,却要她承担法律上平等的义务。这个到底公平与否。
说女人不愿意就不生吖,这更是个笑话,难道你们活在真空里?
现实社会不是这种情况撒。
其实根本没有几多男方全款买房子,女方随么事不出,就写女人名字的吧?
现在的男人也不是傻比。
其实法律早就出了,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我也支持这。
这次不过是个司法解释,但把很重要的一点没有细化,
大多数,都是父母首付,婚后两人还贷,司法解释说如果离婚,
到时酌情补偿增值部分。这个酌情就尼玛太扯淡了。上下左右皆可,没标准啊。
像这种婚后共同还贷的才是主流啊。
这种司法解释就是逼姑娘们以后嫁人,要找能全款买房的。
而且家庭里,什么家务付出都可以量化,可以计较了。
因为这个解释就是否认了女人在家庭生活中非物质的付出,
是的,有人说现在也有男人做饭做家务,但这真的是少之又少,而且一旦有这样的,
恨不得周围人都晓得,为么事,蛮稀奇撒,不常见撒。
在欧美日本这些发达国家中,离婚后,男的要付女人赡养费和小孩抚养费,一直到
女方再婚。当然,如果女方更有钱,就该女方来付。总体上法律是保护相对弱势的一方。
不讲了,讲多了累。也与我无关,我自己有房子。
内容被自动屏蔽
新婚姻法 让男人们离婚的成本降低了
对于这个事情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那这以后女人们结婚不再只问:有房子吗?还要加一句 :有房子要写上我的名字,要摸公正!
我还 这一来二去 还不是GCD赚了银子!呵呵呵呵 又是公正!又是过户的。哎 真真相爱的人也不计较这多
我觉得,这更新了的只是一部分司法解释,同样的,据婚姻法47条的规定,如果老公出轨了,老婆做为无过错方还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这一点与新的司法解释没有冲突啊......
没用,谁付的首付款,就是谁的
执法的想省麻烦,立法的就想个办法帮帮忙喽,反正都是一家
遇到离婚案子再也不用伤脑筋啦,SO EASY!
我不明白那些说 生了孩子 女的吃亏的人是怎么想的
生了孩子 就是男的孩子 不是你的孩子?
你老了 孩子只养他爸 不管你了?
既然是自己的孩子 就不存在什么吃亏的说法啊。
新婚姻法到底又玩什么新花样了 搞的我这样的孤陋寡闻的看的云里雾里
我的一个好朋友,她结婚的新房是女方家出全款买的。结果婚后男方母亲还提出要她出钱再买一套写自己儿子也就是我好朋友老公的名字。
大家看到这个案例,会不会觉得新婚姻法还是很公平的呢?
现在的女性出钱买房的已不是少数了,谁出钱归谁所有,我觉得很公平。
从来只闻新人笑,谁人理会旧人哭
支持婚姻法新解释!
内容被自动屏蔽
©2008-2024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