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当自强,自己赚钱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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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楼主,问哈啊,我说的离异的这种情况,只要再婚的女方分不到,也得不到继承权,就OK了。我面临这个问题。
谢谢。。楼主,求表扬,我这聪明咧。哈哈
呵呵 生活中还有人强迫女人生孩子?这都什么时代了,还有谁强迫谁的事情。很多女人自己也是需要孩子的,结婚、生子都是两厢情愿的事情,不存在谁强迫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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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跟您的不冲突啊 我一直就是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那些在外面要面子说婆家怎样老公怎样的,在家里才会妥协的无边无际呢。女人自己强了,经济上不弱势男的以及男方家也不敢小看,更何况,现在很多男的也不喜欢找个没钱比自己收入差太多的女的吧。
我说过。他拒绝了。公证他都不去,他说没必要,说他老婆不会跟我抢的。。。擦。。脑子进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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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120ppq发表于 2011-8-15 11:47 司法讲求的是一对一 的 链条关系。。。你父亲离婚了。。。那你父亲就属于未婚。。。前面的婚姻分配 ...
之前有人跟我说,我只能得到4分之一的继承权。人家是这么解释的,说,8年后是共同财产,所以再婚的夫妻各置一半,然后在继承权上,她又有那一半的半,也就是整个房产的4分之3.我就只得4分之1.
我不跟她争那个房子,我要的只是权益。
本帖Z后由 爱吃闹闹猫的鱼 于 2011-8-15 12:02 编辑
我相信他不是不懂这个法律。就算我不跟他说,他身边的人也会跟他说的。他一定是偏袒他新老婆=。=
哦,忘记说了,他新老婆没孩子,也不会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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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再婚8年后。现在都没有8年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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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起来蛮单纯,他说他老婆一定会照顾好他滴,我真的无话可说了。。。
我说要公证,他装勺,说,没必要吧?没人强迫我公证啊。
我说,婚前财产你不公证不是有点糊?那以后我什么都得不到
他说,哎哟,你放120个心,我的都是你的,没人会抢你东西的、
我就无语了,我说,我真的不晓得说你是单纯,还是装糊涂。。。
继承权也分先后,第一继承人虽然是我和她,但是我记得书上写,她是先,我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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