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眉飞色舞发表于 2011-8-18 20:41 不知道新的婚姻法是根据什么制定的,反正是坑人,使很多女性朋友都没有了保障,烂!!!
同感。。。
再一次眉飞色舞发表于 2011-8-18 20:41 不知道新的婚姻法是根据什么制定的,反正是坑人,使很多女性朋友都没有了保障,烂!!!
同感。。。
power99发表于 2011-8-18 20:47 有半套房就赚了?没半套房就亏了?
这不是单纯的赚亏问题哦
房子不判一半给朱女士也合理啊,又不是那个JP男出的钱。中国应该制定一条通奸罪,专门惩治这些贱男女。
结了婚就冒想过离婚,但是万一以后老公出轨了,叫我滚就滚,反正是他的房子,以后还要居无定所,老无所依,女的一辈子就这悲惨?以后的事哪个说的到?
其实解释3对男女都是公平的,只不过是认为受到伤害的女性群体远大于男性而已,要怪就怪父系社会.
其实 进一步强调私有物权的保护,本身没错,只是来得太快太突然,没有过渡期,没有制定对弱者的保护措施,没有对过错方的惩罚措施。势必将引出一个个悲剧。
这种贱男人 一定不会有好下场的
即使法律不制裁他 老天有眼 也不会给他好果子吃的
基本支持。
其实找已婚的也会出火,老婆这边!
占个
嫁妆什么的都是浮云,我已经和我爹妈说了,不要给我准备任何物品嫁妆,折现我出一半首付,必须写我名字,否则不结婚!
结婚不知道是为什么
离婚就是为了钱钱钱。。房子房子房子!心烦
看来。婚前财主公证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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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liq发表于 2011-8-19 16:11 回复 古德白 的帖子照他那样说,离婚就是丈夫有钱就给老婆打发点钱,没钱你就得拎着包滚蛋罗?? 你老爹买 ...
如果不是全款,会按照合理比例分配这部分,这里是老父全款购买。如果你选的丈夫确实没钱,那么对不起,真的就没钱了。所以,你如果要想有钱,别找老父有钱的,要找丈夫有钱的。
秋雪颜发表于 2011-8-19 21:20 不得不说 你讲的貌似有理 可是情呢?这个女人为自己的丈夫操持家务 传宗接代 然后人老珠黄了 就该得到这所 ...
不要动不动就说这么重的话,你这样,不能证明你比我有良心。
我说了,应当对女方进行补偿,我完全支持,我认可女方的付出。但补偿的范围应该是在丈夫的财产内,而非丈夫父亲的财产。所以,你要找条件好的,一定要找本人条件好的,不要盯着别人的父亲条件好。
补偿了你,却害惨了别人的老父,救你一命却要害另一人性命,这算是良心吗?
happy930发表于 2011-8-19 22:10 其实新婚姻法的法律精神是正确的。但是,现在法院的执行力,完全没有办法保证到丈夫后续对妻子赡养费的到 ...
国外也未必都到位。至于Z后是否执行到位,也和双方当事人有关了。在中国有无赖,国外也有。不能因为某些人无赖,就大骂一部正确的法律。应该骂那些无赖,做到有的放矢。
本帖Z后由 古德白 于 2011-8-20 10:56 编辑
clzzc 发表于 2011-8-20 10:28 里面说得蛮清楚啊,那父亲作证说是赠予的啊,而且是赠予小夫妻的。。。。。。这还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所以说,你理解能力有问题,你没看清楚,老父是购买了,送给夫妻两做婚房,所以在法律上,这种赠与,叫做条件赠与,这种赠与是附有条件的,当这个条件不存在了,赠与就可以取消,这里的条件,就是二人的夫妻关系存续,既然这里离婚了,当然这个作为婚房的礼物就可以收回了。这不光是婚姻法,所有的法也是如此的,不光是这次是这样,以前的司法实践,也是如此。
既然收回了这个礼物,当然就不是夫妻共有财产了。
我已经说了无数遍,我们国家的法律也承认,我们所有人,都承认女性对家庭的照顾,是有价值的。但这个补偿必须是在夫妻共有财产内,不能为了补偿你的损失,而去伤害另一个无辜的人撒!你选的丈夫,就是这么点钱,那也是你自己选的撒。所以以后想选条件好的,不要看别人父亲的条件,要看本人的条件。
国外什么都好,国外一样有无赖,一样有被甩了无处哭的妇女!这个新解释,和国外的法律精神是一致的,国外也不支持,瓜分夫妻以外第三人的财产来补偿受害方。你是受害方无疑,你需要补偿无疑,但现实如果你丈夫没有多少钱补偿给你,那也是无奈的,总不能为了救你的命,去杀另一个人撒。
啊 不好意思 我没说清楚 我说的良心被狗吃了 是指楼主故事里的那个 和一些不讲良心的
你的观点没错
但如果按你那么去想 那错只错在 故事里那个女人 遇人不淑吧。。。
啃老其实不好 但是目前的国情和大多数家庭情况来说 是没办法的事
所有 希望以后 还是教孩子自强自立比较好 不管男女。
但是又说回来 请问 现在的婚姻法里 哪里可以让受伤受害的女人得到相应的赔偿呢。。。
这才是 许多女人 感到不公不平的地方吧。
本帖Z后由 古德白 于 2011-8-20 11:14 编辑
秋雪颜 发表于 2011-8-20 10:59 回复 古德白 的帖子啊 不好意思 我没说清楚 我说的良心被狗吃了 是指楼主故事里的那个 和一些不讲良心的 ...
是的,我也非常希望所有的丈夫都有足够的能力补偿妻子。但有些夫妻本来就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别说女的,男的遇到点事,还不是很造业,但那又怎么办呢?多的是,生病看不起病的,比你离婚分财产更需要钱,但谁去给他们钱呢?强迫你我给钱?不合适吧,这就是现实的无奈啊。
就好比,A开车撞死了B,但A本身就没什么钱,无法给B合理的赔偿,这种情况,多得很,都是无奈,只有尽力而为,实在没了就算了。
再说,妻子和丈夫两人并没有创造出什么财富,你又如何去要求财富呢?离婚如果可以凭空创造出财富,我们没事离离婚,GDP就不用愁了。
再者,丈夫对不起你,如果公公愿意补偿你,当然可以。但如果公公不愿意,你总不能去告公公,要求公公对丈夫出轨,负担连带责任吧???这也太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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