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房价均价2万 半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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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 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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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制定法律的都是男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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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个大实话,我觉得判得对。
这个婚房本来就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妻子应该主张自己的权利,应该获得一定补偿,但这个补偿要看的是丈夫的经济能力,而不是看丈夫父亲的经济能力,应分割的是高先生和妻子婚姻存续期间所赚取的财产,而不是婚前的和父母的。高先生有多少钱,应该分一半,或者再多一些,给妻子,同时应按月支付女儿的赡养费。
说实话,我觉得法院之前,完全是错判,不去了解这个婚房到底归谁所有,没有遵循物权法,也没有真正遵循婚姻法。
好悲剧啊
我都不敢结婚了。。。
本帖Z后由 天蓝色的彼岸 于 2011-8-18 21:34 编辑
可能新婚姻法有些不对,,,但实事求是的说,现在的男人的压力那个不比女人大啊......有几个穷男人有钱出轨咧,不都是有环境有本事的男人出轨,一出就是好几个,像我等勉强凑合温饱的,那有时间有钱出轨哟......所以,出现问题双方先别急到离婚,我相信双方如果有感情的话,婚不是那么随便就舍得离的......还有Z重要的一点,女人一定要自强,自立,这是Z重要的一点啊......
再一次眉飞色舞发表于 2011-8-18 20:41 不知道新的婚姻法是根据什么制定的,反正是坑人,使很多女性朋友都没有了保障,烂!!!
给予女性保障是应该的,但分割老父的财产却是不应该的。
cutekid发表于 2011-8-18 21:06 我觉得很公平啊,这个房子是高先生的父亲买的,就算高先生有千错万错,也不能分割他老父的资产呀。再说了 ...
支持,虽然,妻子是受害方,分割财产应当予以适当补偿,但只需要在小家庭的共同财产中分割即可,如果很少,那也没办法,因为夫妻二人就赚了这么点。
但如果分割老父的房产,根本是不懂法。老父给买婚房,应当是所谓一种附有条件的赠送,条件就是两人的婚姻关系,当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当然赠与就可以收回。
觉得上面有的人争论很奇怪,为什么说出轨的已婚女人也很多?好像男人出轨就变得应该一样
问题是该文章中的女人没出轨,出轨的女人也应该和上面的丈夫一样遭到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那没有出轨的,老老实实操持这个家的好女人Z后却因为丈夫出轨落的无家可归,人老珠黄还得带个孩子净身出户,这样搞完全是让无错方承担了婚姻破裂的悲剧,何来公平可言??
可怜的女人,悲催啊,
关键是,一般拿出例子的,总是男人出错,女人冤枉,,,,,只不过男的受伤都闷到而已...女的一受伤到处述苦,什么报纸上,你看看,,百分八十都是说这男人贱,那男人混蛋,这男人小气,那男人怎么样怎么样,好像天下男人都一样稀烂啊....关于房子,这个事怎么说咧,Z好是两人一起贷款,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这Z好,清清楚楚....现在一边说男女平等,一边又要男方有车有房,,,这叫那些家里环境不好的男将么办咧......
新婚姻法确实有很多不妥的地方。
http://www.deyi.com/thread-3474804-1-1.html这个帖子的楼主,看到婚姻法中更多的实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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