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着生活发表于 2020-04-14 01:58 你发帖之前难道就没想过,帖子发出来会被提出疑问吗??当有人提出疑问的时候,你难道不应该完整的回答别人吗??动不动让提出疑问的人 自己查自己百度,那你发帖干嘛??为了哗众取宠,还是自己对于疫情期间 ...
别洗了,湖北高院都已经认定了,如果你还不相信,可以去查看一下这个通知
微笑着生活发表于 2020-04-14 01:58 你发帖之前难道就没想过,帖子发出来会被提出疑问吗??当有人提出疑问的时候,你难道不应该完整的回答别人吗??动不动让提出疑问的人 自己查自己百度,那你发帖干嘛??为了哗众取宠,还是自己对于疫情期间 ...
别洗了,湖北高院都已经认定了,如果你还不相信,可以去查看一下这个通知
小怪兽的奥特曼发表于 2020-04-14 12:38 合同法倒是没问题呢- - 不过还是跟租户免了2个月房租 哎 一个老房子·····懒得管了
说实话,本来大灾大难前互相理解减免一部分都是可以的,有些房东或自以为是志高气扬的样子实在太令人可恶了。
celine麦麦发表于 2020-04-14 12:25 回复 qm775821 的帖子合同的情况千差万别,当然不可同日而语,当面交付和异地交付,受yq影响不同,处理结果也不同,你自己生搬硬套,拿不可抗力的条款套所有合同,逻辑混乱,而且根本就是不合理不合 ...
厉害厉害!先拿一个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野鸡律师意见跟我说不可抗力因素,后来被我发现是律师意见并非是湖北高院意见,我现在把真正的湖北高院意见给你拿来定性了疫情的确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现在又跟我扯合同,千差万别不可同日而语?不可同日而语也需要遵从一个基本依据,你连《合同法》和高院认定都不认同我还能指望你认同什么?处理结果的确不同,但是法律就是根本依据,只有在法律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你说的租房合同中房东的义务只是提供房屋的使用权。这没有错,但是yq期间小区封路了,房东还能提供房屋使用权吗?你可别说房屋使用权就是一把钥匙。那我要是有一个被抵押的房产,我交易给你了钥匙,你能说拥有他的使用权吗?
的确,无法使用使用权不是由房东造成的,但这是租客所造成的吗?如果不是,为什么又要让租客单方面承担?无非就是不想自己承担后果,希望将责任转嫁到别人身上承担。
既然《合同法》里明确的规定有不可抗力因素,并且此次情况也被定义为不可抗力因素。那就按照***法律法规为依据协商处理。我们***的依法治国,不是你胡搅蛮缠就可以混过去的。
对于你Z后说的。房东要求将房屋状态立刻恢复到可租状态,或者将租客商品丢出去的问题。我建议你还是多看看法律法规,不要看那种野鸡律师的,多看看官方的法规。能不能有你说的那种情况?可以有。但首先那是建立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现在讨论的只是疫情期间减免问题,说白了就是只讨论疫情期间的房租处理结果。其次,即便是要恢复成出租状态,也是需要预留一定时间的,不是你以为的说搬出去就搬出去。Z后你说的把房客东西丢出去,也是需要通知公示才是执行一系列流程的。
专用majia发表于 2020-04-14 20:36 这个的确属于不可抗力,但是是否所有领域合同都适用也难界定。对于房租Z主要的还是在于双方的实力博弈,以及是否还有要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
现在的诉讼成本相当低,杭州互联网法院。50元的诉讼费,年轻人的第一场诉讼说走就走。
celine麦麦发表于 2020-04-14 19:32 回复 qm775821 的帖子或者我再换个方式教育一下你,你不在出租房呆着,自己要跑出去,结果遇上疫情回不来,这在法律里面叫自陷风险,谁逼你不用这个房子了?房东要你回去过年?房东要你不在房子里呆着 ...
那我就替你爹妈教育一下你。很多孝顺的年轻人过年是要回老家的。回老家之前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很多人是已经回到家才出现的****,你不能说你不愿意回去看父母,就要求其他人也不回去。事情有先后,是租客先回家再****,租客回去的时候并不知晓会出现****情况,那么凭什么要租客来承担这个后果?
谁知道你说的律师是不是真的律师?相比之下我还是更相信湖北高院的官方宣布,这里也没有人要道德绑架。只是出了这种事情,***都认定是不可抗力,房东推得一干二净让租客承担。我也是房东,我做不出来这种不合法不合规的缺德事。
诛仙杀发表于 2020-04-14 21:40 合同法说的是不可抗力可以解约,也可以免除解约带来的违约责任,但是这几个月是在合同存续期的,该付的房租还得给。这几个月房租是房东的合法收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拜托你多去看看《合同法》,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无法执行有多种处理结果,并不是单单指的无责解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内容无法执行是可以免除该费用的。以你所说作为例子,我恰恰觉得不能以疫情所导致的不可抗力因素解约。因为,yq导致的****只是那两个月,并未影响后续合约执行
celine麦麦发表于 2020-04-16 08:46 回复 qm775821 的帖子在网上,你说你是猫是狗都行啊,何况自称房东,呵呵,欲盖弥彰,何必呢不可抗力事件,和能否适用不可抗力免责或者解除合同,是两个概念;经营性房屋,和居住性房屋,是两个性质; ...
我好像从发帖开始就说了我是房东,一开始就免了一个月房租,信不信在你,面对疫情不是每个人都像你扣扣搜搜过日子,我不指望靠房租还房款,嗯没错,我有钱,免得起。
你一开始拿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拿的文章跟我说是高院规定,结果我发现开头写的就是律师意见,现在我又拿出高院的官方声明,你又不信了,如果你连《合同法》都不信,那我也无话可说。
不可抗力事件和能否适用不可抗力免责和解除合同,你说是两个概念,那我反问你是否有关联?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不可盲目信法,不可不信法。
经营性房屋和居住性房屋在合同签订上都属于于房屋租赁类合同。
写着写着发现这种争论索然无味。说到底,我发这个帖子也只是给需要的人提供一些法律支持,就像你之前都觉得,yq导致的****还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现在湖北高院都已经定性了。
我只希望拿官方公示社会普遍认可的东西能帮助到希望得到帮助的人,而不是某某律师意见。我想你这么能耐,肯定是不需要的。
你又在偷换概念了,不过好消息是这回你找的某某律师,总算也承认了yq属于不可抗力。这是我们的共识。
其次我也很反对以yq为理由解除合同。你可以看看我之前发在96楼的意见,我当时就已经明确说明,yq影响的只是那两个月,yq过后房东依然可以正常提供租房服务,所以我认为并不能作为接触房租合同的理由。这一点你也可以注意你找的文章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张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也恰恰佐证了我的观念正确。
Z后前面你自己也说到了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你说的这个例子是北京的,武汉yq****两个多月,北京****这么久吗?这种案例做对比是不是有失公允?
celine麦麦发表于 2020-04-16 12:13 “我发这个帖子也只是给需要的人提供一些法律支持”法律支持?你是法官?是律师?是法律工作者?你能支持什么?凭你半桶水都算不上的法律知识?我干这行的都不敢这么说,顶多提供一点“法律意见”,你提供的,无非是 ...
我能提供官方的法定信息,似乎要比某个自称是法律从业者,然后拿某野鸡律师意见来跟我辩称的人强。你说你是从事这个行业,但是我没有看到对应的专业素养。Z简单的你拿的例子都是北京的,北京的疫情情况能跟武汉一样。从这方面来处就是举例不严谨,我认识的法律朋友可不会这样做。
再反驳你一点。我之前是不是说经营性用房和居住性用房要做区分?你所谓的单居住性用房一个情况,同样要做区分。你都已经说是居住性用房了,本身就已经定性。至于你拿来居住是用来存放东西还是用来住人,那是你的事情。
再来谈谈你之前举的例子。你仔细看清楚你自己举的例子,2019年12月底签订的整年合同,在使用一个月后发生了新冠yq,协商未果要求退还押金,剩余房租电费共计7000元。以后双方谅解退还了押金和剩余房租4000元。
首先你要注意。这是已经使用了一个月,这部分房租本身就要扣除。其次,她的目的并不是退yq期间的房租,而是以yq为理由要求解除合约。这身就已经超出yq不可抗力因素外了,yq影响了你两个月,还能影响你剩余租房时间?甚至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yq因素影响,她本身就处于违法合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违规处罚。还跟我说是三个月的租金和违约金?还跟我争,争什么争?你自己发的文章看清楚了吗?
建议你好好看看我104的回复,你说你是律师从业者却连基本的案情内容都分不清,案情里已使用一个月到你那就变成了扣除疫情的三个月租金和违约金了。而且这个案件租客要求的是解除合约,并不是扣除yq期间租金,yq****影响你后续合同执行了吗?
请不要偷换概念。我不知道你是无意略过这一段还是故意没看到,诉讼要求都不一致,这种将其他诉求混为一谈的说法,我觉得这种情况不应该出现在一个法律从业者身上。究竟是不懂还是不愿意信?
法律科普到此结束,争辩无意义。不要盲信盲从野鸡律师意见,我国是法治社会,依法治国。
celine麦麦发表于 2020-04-16 14:33 回复 qm775821 的帖子我不知道你的法律朋友是干什么的,连找判例案例、提炼审判意见都不会,我看他也该回炉重造了,举北京法院的例子怎么了,严格说起来,在武昌法院举汉口法院的案例都没用,毕竟我们 ...
你可以去查一下。光谷步行街商户要求免租的案例,租客要求一无则免除合同、二免除一年租金。跟你这个案例何其相似,都是以yq为理由要挟,Z后处理结果是什么呢?
1.能免租,免租期为2020.1.23-2020.4.1。
2.免租前提条件:需配合要求,正常对外营业。
免除了yq****期间的租金,与我的诉求与法律支持处理结果一致,这是已完结的案例。建议你去了解一下,如果你不懂,我可以教会你用百度。
团仔发表于 2020-04-18 00:01 请教一下,我的租户去年底刚租了我的房子做培训,合同签的两年,还没开业几天,就遇到疫情了,空了两三个月,然后租户可能觉得不划算,就不想租了,请问这样可以吗
不可以,这属于提前退租违规合同,押金不退。
如果是他要求减免yq期间房租是可以的
来自喵星球的懒猫发表于 2020-04-18 10:28 我想问一下,我空了三个月没住,房东没有免一分钱,我是主动交的房租,觉得都不容易。但是房租到期了,退租时房东不退押金,押金有1200,说是让我找到租户才退,而且按天数退,但是这个时期很难找到租户,我又 ...
首先第一个问题你空了三个月没住,房东没有免一分钱。这个你可以不可抗因素跟他扯一扯。
第二个是房子到期了。如果合同到期,你没有损坏房屋。房东应该按照合约给你退押金。没有什么理由要你再去找人承租。
第三个问题。隔断消防肯定是不过关的。你可以打住建委的电话投诉。如果你不知道住建委的电话,可以直接打市长热线投诉问题,他们会把问题分到相关部门处理。
小小牛仔发表于 2020-04-18 21:10 楼主不专业还冒充法律老师,结果被真律师吊打, 估计在你的的眼里律师就只是简单的背法律条款,翻书找关键字的呆瓜子,本来免租就是个人情,心存善意互相理解的善举,被你胡搅 ...
哎呦我去 还有初一小号来洗地了啊 自己看看我对话 哪一条不是李菊福的怼回去了? 专业律师就这个水平还不如买块豆腐撞死
游道慧发表于 2020-04-18 22:35 请教一下,我的租户合同二月份就到期了,现在由于yq不能搬家,租户一直住在里面,没有续签合同,也不交房租,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这里头有一个问题,我说的可以免除yq期间的租金是在合同期内。你这个二月合同到期是****开始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之前应该补足差额租金(虽然可能就几天时间),如果是之后,你给他此前下了退租通知,到达解禁清东西退租,超出部分按合同约定扣款。yq****期间不该收取租金,因为是yq不可抗力导致他无法退租。
小小牛仔发表于 2020-04-20 14:09 说你是门外汉被专业律师吊打,就怼我是小号,看来你不但顽固还心理阴暗,那我是不是可以怀疑你是得意请来的水军,专门发这种挑拨离间的帖子?楼上律师的回复有理有据正气浩然,看不懂就多揣摩,不要死抓着不可抗 ...
不好意思 我援引的是湖北高院认定和***合同法,你口中专业律师援引的是“某律师意见”,你说说谁更专业?
以我列举的光谷步行街减免租金例子,是不是要比北京某居民住了一个月然后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更为符合论题?
我当然相信***第一国考出来人的智商,但你要知道,有些人不是蠢而是坏。况且别人说什么你信什么?我是你失散多年的二大爷你信不?
如果你还是不相信,不妨我们以这个命题让法院判决试试看?反正现在线上法院起诉也挺方便的,输了承担对方诉讼费就行。
你之前说的北京案例,包括这回的房租案例,是不是都是要求解除合同而导致的违约?如果是要求yq期间的房租减免是不是基本都得到了认可?关于能否以yq为理由无条件解约我的看法已经很早就在六楼的回复里表明了,你可以看下。
希望你再回头看我的帖子标题是什么,避免无谓的争辩。
zengmincat发表于 2020-04-24 12:54 回复 qm775821 的帖子你口口声声的“不可抗力”“法律合同”,但你自己也就给租户免了1个月租金而已。为什么你不全免呢?!本来疫情期间如果房子空着没住人,房租是可以商量的,双方各损失一半比较合 ...
首先你要明白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后果可以协商解决,我发这个帖子的意义在于,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房租减免,至于减多少由租客和房东协商解决,我是希望能帮助那些房东一分钱都不减的租客。你自己也就给租客免了一个月而已,你听听你这话说的像不像道德绑架?
©2008-2025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