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小瞄发表于 2011-8-16 11:48 支持门当户对!!反对婚姻致富~~
在新婚姻法出台前结婚的妇女,应该是适用原来的婚姻法吧?
浪漫小瞄发表于 2011-8-16 11:48 支持门当户对!!反对婚姻致富~~
在新婚姻法出台前结婚的妇女,应该是适用原来的婚姻法吧?
只要是某一方 有外遇 财产全部归另一方
明目张胆搞外遇的 直接 拘留 流氓罪
我也觉得新婚姻法就一群男人策划的,女人本来就是弱者,谁来保护她们啊?所以现在还没有结婚的一定要在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否则不结婚
应该肯定 女人在家里做家务 照顾老人孩子 所付出的辛苦和劳累
一切都变味了
落夏~发表于 2011-8-16 11:50 在新婚姻法出台前结婚的妇女,应该是适用原来的婚姻法吧?
法律怎么可能一法两制嘛
肯定是按照新法来了
小圆宝妈发表于 2011-8-16 11:54 我也觉得新婚姻法就一群男人策划的,女人本来就是弱者,谁来保护她们啊?所以现在还没有结婚的一定要在房子 ...
那也不可能撒,男方的房子很有可能是家里老人大半辈子的积蓄,
Z好就是两个人一起买房,
其实我很赞同这个新婚姻法,我觉得不要双方父母的钱,自己努力买房买车,这样都是共同的,父母就是父母的,他给子女的那部分,本来就属于他子女的,如果说你觉得不公平,可以在买房时要求写双方名字,这是对双方的一种保障。再说这也是女性的一种保障,我在坛子里看到很多妈妈都说,结婚的房子都是女方出的,如果没有这个婚姻法,那么是不是离婚也要分给男方一部分呢,换个角度想,这都是相互的。
hj430490发表于 2011-8-16 12:08 其实我很赞同这个新婚姻法,我觉得不要双方父母的钱,自己努力买房买车,这样都是共同的,父母就是父母的, ...
是相互的,但是,
三四十岁的家庭妇女的权益,谁来保障呢??
男的对婚姻有过错,女方可以要求适当赔偿
我觉得主要问题是,女性在家庭中需要抚养后代,这个责任是男性无法替代,也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婚姻法中把女性这部分价值等同于0,这是对女性极大的不公平。
以我个人的看法,女性生育后代,抚育后代的价值远远大于在职场上打拼的价值。
参考链接:http://www.deyi.com/thread-3476290-1-1.html
给力··
非常同意楼主的观点 。其他不想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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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若想真的保全婚姻,一句话就够!离婚后房子无偿归国家!擦,看你们这帮还敢离婚么?一离就是100万出去了
昨天晚上和老公宵夜,我说婚姻法改了···
老公第一句话就说“不公平,肯定还要改的。”
浪漫小瞄发表于 2011-8-15 18:54 回复 桂桂 的帖子哈哈,我也是这样想的
哈哈哈哈哈···
两个人在一起不能计较太多了啊
不然感觉就变味了
我觉得婚姻法没什么大问题,主要是没有一条法律明确是对婚姻中过错方有惩罚的条例,这样才是Z大的问题
新婚姻法没有考虑到家庭妇女的付出。这同样也是有劳动价值的啊。
既然婚姻法把财产算的那么清楚,那我觉得也应该把洗衣做饭照顾长辈小孩等的活,也换算成工资才有公平。(我们同样欢迎男人在家当家庭妇男)
那是因为你们工作稳定单位好
但是你要想还有更多的人时单位福利不好的
要是怀孕了就不能在单位上班的,比如说像营业员这样的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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