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得真好,这个条例就是保障男人的条例
即使他们找小三,即使他们换老婆,他们也不会亏一分钱
狗日的天朝
写得真好,这个条例就是保障男人的条例
即使他们找小三,即使他们换老婆,他们也不会亏一分钱
狗日的天朝
一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找老公不要看钱),防人之心不可无(婚后什么都得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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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法律以及表决的那些,绝大部分都是或富或贵的男人,你们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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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雨霏霏发表于 2011-8-15 19:03 婚姻法应该改成 谁先提出离婚就选择放弃房子
那很像美国~!
但记住咱们是可怜的中国人~
我很庆幸,我能看清楚这一点,而目前即使我不离开这个国家,我的孩子也会离开,而且
是一定必须!因为对ZF失望,这个价值观扭曲的国度里,我们还在坚持什么?
完全跟我的想法一样啊!
逼倒女人独立。还要男人奏莫斯!
不太关心这了。。。
针对新婚姻法,谁出钱买房子,房子婚后就是谁的,这一点,很多论坛上讨论的Z多的问题就是——女人在生了孩子以后,还要辛苦的带孩子,还要工作。人老色衰,被男人扫地出门怎么办?
参考链接:http://www.deyi.com/thread-3476290-1-1.html
这句话真的说的很对···新婚姻法真的是太稀烂了···
新婚姻法之前结婚又怎么样呢?未必还遵循老的婚姻法啊··
恶~
我觉得吧《新婚姻法解释》蛮像把中国的全部女人们都变成了“红灯区”的“小姐”。。。。
无论是情人还是老婆现在都已经不被中国法律所保护了~反正都是被男人白白XXOO了……感觉现在结不结婚都差不多~
而且就像你说的,潜力股将来发展起来了,没有多少人是不变的~当他们起来之后,他们会觉得在他身边的这个黄脸婆好丑,一身邋遢~我身边有好多的伯伯就是这样的被杯具了~本来没有这个结婚法,我都不相信婚姻,现在他们这些男人们有了中国合法的淫荡法律,就更不敢相信了~而且如果婚姻,感情可以这样算计得清清楚楚,这个婚还有么结头~
其实中国的香港就比我们好蛮多。。。就算别人买不起房,结不起婚,别人也都愿意只恋爱不结婚。。。
而将来的一来,或许。。。我们的时代将会回到千年之后的中国~。。。而小孩则会成为Z好的商品以及买卖。。。
保姆不好就换,反正自己要有工作,有收入,不然就是被养,没地位。这很重要。
这事上不能太软弱,你依了他,就完了。该坚持的要坚持。
Z近看到蛮多这样的帖子····2种观点都有~~各有各的道理
总体一句话,对于还没结婚的女性来说,还是努力发展事业,努力赚钱比较靠谱。靠男人完全没用
Z近看到蛮多这样的帖子····2种观点都有~~各有各的道理
总体一句话,对于还没结婚的女性来说,还是努力发展事业,努力赚钱比较靠谱。靠男人完全没用
这个价值观扭曲的国度里,我们还在坚持什么
参考链接:http://www.deyi.com/thread-3476290-1-1.html
感同身受···
变态的婚姻法,这下好多怕分财产不离婚的男人决定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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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Z后由 浪漫小瞄 于 2011-8-16 16:46 编辑
lwthappy526 发表于 2011-8-16 15:52 我很庆幸,我能看清楚这一点,而目前即使我不离开这个国家,我的孩子也会离开,而且是一定必须!因为对ZF ...
是的,以后我们的都会离开
其实现在把家里房子卖了离开也可以
我和老公都是正规大学毕业的,去了找工作应该不是很困难
只是自己的圈子都在这里了
管你愿不愿意,它都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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