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illk发表于 2011-8-16 13:18 回复 kevin928 的帖子以前不是说结婚7年以后,夫妻名下的财产都会自动变为共有财产吗?~~~那是不是7年以后 ...
原来在婚姻法(注:不是现在出的司法解释)出台前,有个8年转为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姻法出台后,这个规定就失效了。
只要是婚前个人财产,都不因结婚的年限多少转为共同财产
hmillk发表于 2011-8-16 13:18 回复 kevin928 的帖子以前不是说结婚7年以后,夫妻名下的财产都会自动变为共有财产吗?~~~那是不是7年以后 ...
原来在婚姻法(注:不是现在出的司法解释)出台前,有个8年转为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姻法出台后,这个规定就失效了。
只要是婚前个人财产,都不因结婚的年限多少转为共同财产
唉。。。。。
其实我们的房子是婚后才买的~~他家付的首付~当时是准备写2个人的名字的,后来我想结了婚买房就是共同财产了,就没要求
现在突然出这么个法`真是啃爹 啊~~~
其实我家装修嫁妆电器什么的,加起来比首付也少不了几多~~
但是这些都是贬值的东西,怎么比得上房子~~~~
后悔啊~~~~我现在都能清楚的记得那天在房产局登记。我LG问我是不是写2个名字~
我说算了,反正都是共有的~~~~~悔不当初啊~
你跟你老公商量一下嘛,加个名字要不了多少钱的
昨天看了 也是关于新婚姻法的帖子,今天看到你 写的这个 我也是跟你一样的想法,女人真的是很愁,那些剩女 哪还敢结婚哦,还不如单身一辈子,做小三 来的快活。有的混得好 还被有妇之夫送了套房子 和车子,名字都是自己的。尼玛,嫁个条件不怎样,公婆对你不好的,扯皮,老公不帮忙,哪边都不帮,闹翻了,还不是女人清东西走人。青春付出了,孩子也跟他们生了,自己没工作,没经济,没权利要抚养权,尼玛,几心烦。
现在不好意思说了撒~~搞得好像就想占他便宜样的
新婚姻法是针对没有感情基础的人吧。。
正在进行时发表于 2011-8-16 13:34 昨天看了 也是关于新婚姻法的帖子,今天看到你 写的这个 我也是跟你一样的想法,女人真的是很愁,那些剩女 ...
是啊 ,一个新法,把女人对家庭所有的付出,都归零了
因为离婚的人多了,所以新的婚姻法只是为了离婚时好算账,估计定这个法律的人都没有遇到过LZ说的这种情况,所以说,中国的法律是不健全的。Z重要是婚前协议一定要协商好,管它法律如何,写好了婚前协议,还怕什么鬼法律。拿起武器保护自己!
我陪嫁花了十几万,我的婚房,是2007年买的,那时候才3000多一个平方,
房子的总价才二十多万,房子是公公的,不过公公说要转给我老公的
我已经跟我老公说了,到时候加我的名字,我老公也答应了
我就半开玩笑一样讲的,新法出来了,你是不是打算把我扫地出门?
把我名字加上去,你以后不听话,我就把你赶出去
呵呵,老公就答应了
很多结婚都是有感情基础的啊,
所以说这样算计的婚姻冒得意义,需要两个人共同创造的,本来就不是坐想其成的社会了,还计较这计较那的
badong1989发表于 2011-8-16 13:40 回复 天缔缘珠宝 的帖子所以说这样算计的婚姻冒得意义,需要两个人共同创造的,本来就不是坐想其成的社会 ...
一个伺候了男人父母十来年,给他带孩子
让他没有后顾之忧的女人,因为男人觉得她老了惨了要离婚
女人没有钱,没有房子,因为没有收入,连孩子也不能带走,婚姻就是她的全部
现在男人要抛弃她,她不过是想要点补偿,
这样的婚姻也没有意思??
这也的婚姻也是算计???
正在进行时发表于 2011-8-16 13:34 昨天看了 也是关于新婚姻法的帖子,今天看到你 写的这个 我也是跟你一样的想法,女人真的是很愁,那些剩女 ...
的确如此。
郁闷啊
比较理想是解决方法是:
ZF在出台这个法律的同时,为了推进文明的进程,契约社会的建设,应该拿出专项资金办一件事:免费给已婚家庭办公证。让夫妻双方协商好之后,直接去公证处补办房产所有权的公证。认定已婚但是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一方有一半(或协商好的份额)的所有权,房产要出售须经双方签字同意。
否则新婚姻法就是恶法。
我觉得婚姻法助长了男方的声势,更多的男的会出去鬼混没后顾之忧,我觉得对女人很不公平,不能一刀切···
倩倩公主626发表于 2011-8-16 13:47 我觉得婚姻法助长了男方的声势,更多的男的会出去鬼混没后顾之忧,我觉得对女人很不公平,不能一刀切···
呵呵,是啊,现在结婚跟找小三一样了
不喜欢就一脚蹬了,,
LZ分析的很精辟。我很赞同。
本帖Z后由 浪漫小瞄 于 2011-8-16 13:50 编辑
新婚姻法出台,有人欢喜有人忧。男人女人各执一词,颇有斗个你死我活的趋势。
各大论坛也是风起云涌,几乎所有的头版都有论题鲜明的帖子,男人,女人在帖子
里吵得你死我活。这样的法律,便宜了谁?亏待了谁?
婚后感情一直很好的夫妇应该是比较淡定的,而婚内一直是共同努力,共同经营的
家庭也不会过多关心这个,毕竟婚姻失败对于经济条件稍微好点的人来说失败的不是钱,
而是那么多年的苦心付出。特别是一些收入非常丰厚的女人,往往主动提出离婚,而且放
弃部分的经济要求,为的只是更好的生活!
在QQ里一直有一个网友,一直以来观点有不同,但本着交流的心态,基本不会互相
攻击但是这次,真的是怒了,而且删了,首先对于不幸遭遇小三的弱势女人,他没有同情
反而责怪这部分人活该倒霉,自己瞎了眼。那有一天,出轨的是他自己,那他的老婆是不
是得自挖双目。他不赞成女人嫁富二代,认为白捡了富裕,活该被甩,爱钱的女人都没好
下场!可是嫁富二代的女人不是都为了钱的吧,而且据我看到,富二代就算是离婚也是要
面子会给老婆一个经济上的交代的,而不是靠法律去约束。反而是些穷家小户的男人,出
了轨还要老婆净身出户。在这个时代,富难道是种错?仇富一定要仇到这种地步吗?
Z让我不能接受的一种观点,就是女人一定要找个穷小子,然后跟他一起去奋斗,然
后生活改善了,因为大家白手起家,也不担心以后分钱,反正一人一半!可是白手起家的过
程中,变节的男人不计其数,为什么要选变节的穷人,不选变节的富人,同样是到头来生了
孩子,熬成了黄脸婆,Z后重新面对孤独的生活。所以别去责怪选择了富而放弃了穷的女人,
这本身没有错,反而背叛的那一方,无论穷和富都是有错的!错了,付出不付出代价,是人
品问题,是道德问题,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
不管生活对女人是否不公平,生在这样不公平的国家,有这样不公平的法律存在,就是
悲哀,国家把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转嫁给了大众,让男人女人成为敌人,让婚姻中充满算计。
可是,实在的问题没有解决,就好像提高个税起点欢乐了一部分愚民一样。大家都像猴子一样,
无非是早上三个栗子,还是晚上三个栗子的问题。问题的核心和本质根本没有解决,没有很细
的责权利的分配,只有简单的一刀切,谁出资归谁,又欢乐和愚弄了谁?
我很庆幸,我能看清楚这一点,而目前即使我不离开这个国家,我的孩子也会离开,而且
是一定必须!因为对ZF失望,这个价值观扭曲的国度里,我们还在坚持什么?
以上是我另外一个朋友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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