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交流
裙舞蝶飞 高中二年级

感情的事情有的时候和金钱物权划分的太清了,好像也不好。。。

笑忘书; 硕士一年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还有一条容易让人忽略的条款,那就是第九条,当生育问题致使双方感情破裂时,可以做为离婚的理由。。。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谁不想生孩子,谁就滚蛋!明白了么?孩子你必须生,房子你没有份!!(转自陆琪微博)

fyj_wh 初中三年级

当一切都用钱来衡量,这个国度的道德也到了崩溃的边缘。坐等看2012吧

单脚CAT 大学二年级

尼玛天朝的法律就是一刀切······

武昌的虫子 博士一年级

我觉得主要问题是,女性在家庭中需要抚养后代,这个责任是男性无法替代,也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婚姻法中把女性这部分价值等同于0,这是对女性极大的不公平。

以我个人的看法,女性生育后代,抚育后代的价值远远大于在职场上打拼的价值。

男性就没抚育后代么?就只有喂奶带孩子才是抚育??

天缔缘珠宝 大学二年级

不过我各人还是不支持全职主妇,女人不能跟社会脱轨

baby芊芊 初中三年级

就是呀,那以后谁还结婚生孩子呢,Z好有这么一天,那更新的婚姻法会出台。那时候人口稀少,都是老光棍和老剩女了

喂喂喂安 高中三年级

LZ说的真好·我蛮赞成你说的 话 ··婚姻法这样一搞·把一个女人对家庭的付出全部否定了

goodnighttokyo 大学四年级

婚姻法,真是个好东西,Z近大家对这个的关注度直线上升

你说嗉 高中三年级

让他出钱 房产证写你的名字 不就行了哇

momoyoyo 小学六年级

这世上没有公平的事。。

momoyoyo 小学六年级
我爱拽拽猪

番茄爱土豆 大学四年级

好长 占着看

懒得理你 大学三年级
kevin928发表于 2011-8-15 20:33 回复 浪漫小瞄 的帖子 《婚姻法》

这几个条款,有没有像这次的解释三一样,针对房产问题有一个明确的解释?比如因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过错方没有权利获得房产?

这上头只说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至于赔偿的形式和数额,尤其是房产的归属问题,模糊一片。

大家争论的焦点就在这里,为么司婚前首付的房产可以划分这清楚,而婚后对于过错方的惩罚和无过错方的保障,又是这么点到即止,甚至感觉点都没有点到,简直就是一笔带过。

peipei1982 硕士一年级
浪漫小瞄发表于 2011-8-15 21:15 如果女人怀孕生子,原来事业在一个高度的男女,立马就不一样了,更不要说以后抚育孩子的辛苦了,以后想要 ...

激动了点吧?看你这解释的冒得一点说服力!简直不知所云!

peipei1982 硕士一年级

说个实话,全职主妇几个是真正在事业上有高度、为了所谓的老人跟伢才回家的?服了!大多数还是因为懒,基本上都是找个借口回家玩而已。再说怎么选择在于你,没人说你在家呆着没创造价值,婚姻法规定了你男人婚后赚的钱还是有你一半萨!

你觉得婚姻法不公我就不理解了?凭什么男人婚前的财产房子要跟你分呢?

西边雨 大学四年级

确定离开,和LZ一起奋斗!!

peipei1982 硕士一年级
你说嗉发表于 2011-8-18 17:07 让他出钱 房产证写你的名字 不就行了哇

有这种男人存在吗?

懒得理你 大学三年级
peipei1982发表于 2011-8-18 18:18 说个实话,全职主妇几个是真正在事业上有高度、为了所谓的老人跟伢才回家的?服了!大多数还是因为懒,基本 ...

说个实话,全职主妇几个是真正在事业上有高度、为了所谓的老人跟伢才回家的?服了!大多数还是因为懒,基本上都是找个借口回家玩而已。再说怎么选择在于你,没人说你在家呆着没创造价值,婚姻法规定了你男人婚后赚的钱还是有你一半萨!

你觉得婚姻法不公我就不理解了?凭什么男人婚前的财产房子要跟你分呢?

参考链接:http://www.deyi.com/thread-3476290-25-1.html

那要看你说的高度是么斯了,事业的高度也是需要时间累计,二十来岁当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当主要领导的人还是不多吧,真等到了有了点高度的时候已经是三、四十岁的人,伢也十来岁了,这个时候回来当全职主妇意义不大了吧?肯定也就是伢还小的时候,家庭需要一个人更多的投入照顾,让另一方无后顾之忧全力冲刺事业。不晓得你为么司说全职主妇就是懒,你请个全职保姆,屋里随么斯都做,还要带伢,你看哈得花几多钱,更重要是看哈自己工资够不够?说实话,现在找一个全心负责带伢的长期阿姨还真是蛮难,家里有小宝宝应该可以体会到。为了老人跟伢回家又怎么不对咧?家里老人也都是五六十岁了,还不算那些丑话说到前头根本不准备帮带伢的,那些想带伢的老人也要看哈身体扛不扛得住吧?孝敬老人,为配偶减轻家庭家务、抚育的负担,这未必是偷懒?真的是随么斯都不做,长期又不上班,有几个工薪阶层的男性能忍受?

而且大家争论的不是婚前全款买房子离婚的房子归属问题,而是婚前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款,一方因出轨离婚,像这种普遍存在的状况,未必别个无过错方不该要房子?对于这种情况,法律又冒规定清楚。

叮叮当当~1118 高中三年级

我觉得跟夫妻感情是否好有关,如果有人不愿意写上女方的 名字那这个男的也没意思

话说我跟老公买房的时候自自然然的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也没什么好争的,钱全是我老公挣的,那个时候我还闲在家里,但是对名字这块他根本没犹豫什么。

如果一个男的还没结婚就开始算计,这种男的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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