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它婚后房子归谁,反正离婚是要补偿弱势一方的~~~~~特别是一方出轨补偿另一方的更多.如果是和平离婚,我想别个双方也不在乎要不要房子吧,只想赶紧散了算了
管它婚后房子归谁,反正离婚是要补偿弱势一方的~~~~~特别是一方出轨补偿另一方的更多.如果是和平离婚,我想别个双方也不在乎要不要房子吧,只想赶紧散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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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妈妈的飘过啊!
有次也跟老公谈到新婚姻法,老公说如果离婚什么都不要,都给我,管他谁出的钱,后来又说我不会离婚的,干嘛离婚,呵呵
本帖Z后由 maybird 于 2011-8-16 18:12 编辑
我觉得应该有个年限政策,比如结婚十年或以上可属共同财产。不然这结一辈子婚,两人的财产都各是各的,有意思吗? 第二还可以有效防止那些靠结婚骗财的人,第三,可以间接的引导家庭稳定。
树洞里的猫发表于 2011-8-16 15:39 制定法律以及表决的那些,绝大部分都是或富或贵的男人,你们懂的
这句话说的对,对他们的权益有保证嘛,要不谁会制订这样的法律
不买房,气死那些房产商。。。
这样Z好。。。中国的房子没有中国人买。。。那房价自然而然要跌的
其实国外蛮多就是不买房,房子都是国家的。。。
其实就是中国人喜欢搞这些名堂,房价才价上克的~
如果全国人都理智一点,都不买房,那~房产商就等到哭死吧~
婚姻法,应该加上离婚赡养费这块,这样公平些。
对于真正有感情,感情好的,婚姻法又如何?
对自己没信心,或者骨子里 才要靠婚姻法
kevin928发表于 2011-8-16 17:38 以前婚姻法对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的划分规则比较笼统,司法实践中一般运用法理来对个案作出裁判现在新 ...
得了吧,现在几个老公把赚的钱给老婆管?真要起了离婚的心思,转移财产更容易了。
而且貌似得意里就好多女的,压根不知道自己老公的真实收入。
这种模糊的规定有跟没有没多大区别。只要房子是直挺挺在那里的,跑不掉躲不了的。
说白了,真的就是谁赚钱多谁是大爷,主动权全部都在赚钱多的那个人手上,按不按法律来,就看他的良心了。
总之女的为家庭付出多就是划不来!
真是无语了!难道改完了婚姻法就都不结婚了?大多数人还是好的吧?!邪恶的还是少数吧?!人心还是向善的!都会好起来的!平等?这个社会有吗?还是那句话,既然你不能改变这个社会,那你就要适应这个社会!!!你那个朋友,说自己不离开天朝,子女也要离开天朝,这就好了?都和谐了?要是她的子女去了非洲或者更落后的地方呢?
苹果脸发表于 2011-8-16 18:48 得了吧,现在几个老公把赚的钱给老婆管?真要起了离婚的心思,转移财产更容易了。而且貌似得意里就好多 ...
自己管不住财,怪法律?
法律打击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还规定错了?
是不是干脆法律不作规范,受害人连救济依据都没有,就天下太平,家庭和睦了?
鲨无赦发表于 2011-8-16 18:53 真是无语了!难道改完了婚姻法就都不结婚了?大多数人还是好的吧?!邪恶的还是少数吧?!人心还是向善的! ...
姚明在米国的豪宅300万人民币,永久居住权
你觉得,中国的房价便宜,还是国外便宜???
移民肯定是去好的地方了,为什么要去非洲??
你怎么不说去阿拉伯呢
本帖Z后由 浪漫小瞄 于 2011-8-16 19:11 编辑
kevin928 发表于 2011-8-16 18:59 自己管不住财,怪法律?法律打击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还规定错了?
这点我赞成啊
法律是规定房产谁的名字就是谁的
但是法律没规定,婚内谁的工资也是谁的啊
可以把老公的工资卡要过来管啊
不过我老公工资多少,我也不知道,
现在好多单位,工资卡上只有固定工资,奖金补贴啥的,都是现金
小蛇悠悠发表于 2011-8-16 18:10 全职妈妈的飘过啊!有次也跟老公谈到新婚姻法,老公说如果离婚什么都不要,都给我,管他谁出的钱,后来又 ...
所以说,找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比什么都重要,呵呵
maybird发表于 2011-8-16 18:11 我觉得应该有个年限政策,比如结婚十年或以上可属共同财产。不然这结一辈子婚,两人的财产都各是各的,有意 ...
以前的老婚姻法是这样的,结婚七年还是八年的年限吧
现在改了
我自己在非洲呆过一段时间哈,大家不要以为阿拉伯国家对女人没有保障,那里根本就没有女方出房子的说法,所以男人很大年纪四五十岁没结婚的很常见,别个才真叫低到脑袋娶媳妇,房子车子不谈,黄金首饰是讲斤的给女方,女方就大方接下,这就是离婚后的赡养费,离婚后女方回娘家,娘家兄弟和爸爸妈妈都还得伺候好,因为那里女的是不出门工作的,直到她找到下一个老公
月夜莺发表于 2011-8-16 19:16 我自己在非洲呆过一段时间哈,大家不要以为阿拉伯国家对女人没有保障,那里根本就没有女方出房子的说法,所 ...
呵呵,上次是看过一个非洲帖子的,非洲男人压力很大啊
可以娶几房老婆,但是跟小老婆买了什么,必须跟其他几个老婆也买
估计楼上那个人,说的是Z近闹饥荒的索马里吧
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是保护弱小人群。中国这个社会对女人的要求太高了:
要长得漂亮会打扮,要乖巧听话不爱玩,要有能力有份好工作,要洗衣煮饭带小孩照顾老人一手抓。唉,Z好还不花钱,女人是台人肉机器吗?
那确实,还得征求前面几任的同意才能再娶,你要其中一个买宝马,其他都得配宝马,要不也不能低于宝马,不然老婆是可以到法院告老公的,还有连续一个星期不回家也不报备的也可以起诉离婚,哈哈。
因为娶老婆成本高所以大部分都还是一个老婆
跟你差不多的想法。。那些已经辞职了的全职主妇的利益谁来拯救?
我觉得新法不出新司法解释或者补充条款,那就当当的让她们完全没保障了。。
除非说新法颁布前结婚的买房的。。。将来要离婚了,参照老婚姻法。。
可怜的全职女人们。。万一房子没自己名字。。。。你们的所有一切付出将来都有可能等于0。。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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