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的朋友还在说···那还不如不结婚,我们同居,你想要孩子,那就付出“代价”···那爱情还有什么意思哦···
刚才我的朋友还在说···那还不如不结婚,我们同居,你想要孩子,那就付出“代价”···那爱情还有什么意思哦···
现在中国的法律都不是保护弱者的
我又想到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因为当时新的婚姻法还没出来,我们的房产虽然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
但是再当时的法律这个房子是我们共有的~
而且我们也联名办的共同还贷~~~
假如,我是说假如,有一天他不肯或者没能力还贷款了~~
我就得替他的房子还贷款,到时候银行还要追究我和他2个人的责任·
想想,真是不公平啊~~~~这样的法律变更有太多漏洞了吧~~
hmillk发表于 2011-8-16 13:52 回复 浪漫小瞄 的帖子我又想到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因为当时新的婚姻法还没出来,我们的房产虽然只有他一 ...
你就直接跟你老公说嘛,没什么的
我赶脚现在年轻人都还蛮通情达理的
你觉得我有表达出这意思吗?我是说那些还没想着结婚就想着自己要离婚房子么样办的人,当然你说的那样的男人是没良心的,做人也是评良心的
badong1989发表于 2011-8-16 13:54 回复 浪漫小瞄 的帖子你觉得我有表达出这意思吗?我是说那些还没想着结婚就想着自己要离婚房子么样办的人 ...
幻想结婚致富的,那是要不得的
所以要加强婚前了解啊,不管男人还是女人
唉~我做个大胆假设:以后的小三们,估计都不会争嚷着让情况离婚和她结婚了,因为结婚了又落不到房子,还要做黄脸婆,还不如哄着情况给自己买一套房子,户名写上自己的大名,哪天有了新欢走得也潇洒,你们说对么?亲
我同意LZ的观点
对全职太太 完全没有保护可言
不出来工作行么 等到人老珠黄 老公变心 还不是一脚踢开
但是出来工作 孩子婆婆不愿意带 嫌麻烦 还嚼这嚼那的 孩子怎么办
不是每个家庭都有能力请保姆的
女方对家庭的付出 对孩子的抚养 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
这社会 越来越没人情味了
本帖Z后由 hmillk 于 2011-8-16 14:01 编辑
现在房产证在他爸爸那里~~要加名字,还要去找他爸爸那房产证~~~~真是麻烦~~~~
有时候想想,算了,老公家对我挺好的,也从来没跟我计较这些~·当时没出新婚姻法的时候,还不是相当于把房子送给了我一半~
现在新法出了,我就要求加名字,搞得好像我非要他家半套房子样的~
也蛮伤感情~~~~~·
大不了过几年把这个房子卖了,再卖新的,就写2个人的名字~~
妖精小依发表于 2011-8-16 13:56 唉~我做个大胆假设:以后的小三们,估计都不会争嚷着让情况离婚和她结婚了,因为结婚了又落不到房子,还要做 ...
+1
尼玛 什么叫感情基础,浮云啊。跟他父母搞不好,三天两头闹,还不是要烦。他能说他父母吗?还不是说你,Z后怎样,还不是女人生闷气,后悔嫁错郎
这种东西冒得必要去讨论,就像ETC一样的,
争得再多,吵的再狠,别个也不会为了你废除这个法.
都说男女平等了,那么平等的双方在婚姻地位中,本不该有强者与弱者之分,男人中也有弱者,女人中也有强者,只怪传统的婚姻习俗和观念人为地前置了这个强弱。当房子不再绑架婚姻,婚姻走向务实,夫妻之间更加重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时,婚姻才更坚固
确实对妇女的权益保护不够,但是没有一部法律是能照顾到所有人的,这基本是在保护有钱人,如果不出这个法律,蛮多也是会有婚前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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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找个有家庭责任感的男人,比找个有钱人,要好很多
球球他爹发表于 2011-8-16 14:03 都说男女平等了,那么平等的双方在婚姻地位中,本不该有强者与弱者之分,男人中也有弱者,女人中也有强者, ...
男女根本就不可能平等,
还好 没结婚之前自己先买了套房子在,将来不管怎么样这个还是自己的哦
说实话,我对我和老公的感情还是很有信心的~~~~
只是这个法律对中国女性的心灵多少都有一些伤害~
不管怎么说,在中国,女性在各个方面都比较弱势~
其实我想还是有很大一部分女性并不是想通过结婚来致富的~
我们也赞同保护老人赠与的初衷是有道理的,但是这个法律订得有点粗犷~
完全没有考虑女性在家庭中隐形的付出,应该更加完善些,比如共同还款达到一定金额或者婚姻时间较长可以变更为共同财产等等~~~
我想也就不会有这么多反对的声音了ba~
无论如何,就算现在全国的女性都站出来反对新的婚姻法
天朝也是不会理睬的~~~~~~~(本来也超过不了半数)
SO,还是好好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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