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接续原来的账户缴纳,单位缴纳1个月后开始生效。
医保接续原来的账户缴纳,单位缴纳1个月后开始生效。
单位停保以后,自己拿身份证到社保处去办理续保就可以,这就是转个人手续。
武汉市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即年审)通告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度武汉市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即年审工作从2012年3月12日开始,请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含2011年退休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等所有退休人员)、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退职)人员,本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退休证(注明个人参保编号),在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年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没有社区或社区属本市新城区的,在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处(含东湖分局,下同)办理年审,也可在就近中心城区的社区办理年审;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遗属一律到离退休人员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处办理年审。本次年审工作将于2013年2月20日结束,逾期不办理年审手续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从2013年3月起暂停支付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个人帐户使用)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直至其补办年审手续后再恢复。
特此通告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只能由原单位办理账户转移手续,或者你先去公积金中心查询一下相关情况。
不管是你在个人窗口缴费还是在单位窗口缴费,只要是缴费满了15年,并且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40岁是肯定不可以享受的,因为还没有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不管是国家还是湖北省,武汉市,都没有出过个人窗口缴费要到55岁才能退休的规定,这是有些地方为了弥补基金缺口采用的政策,不合法;或者是针对女职工在年满50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可以延缴到55岁,待缴费年限满了15年以后再办理退休手续,这是合法的。
那你可以自己拿身份证原件去原来交了社保的社保处办理续保啊,接着交养老和医疗保险。
他老婆一毛钱都用不了,只是生完小孩以后他可以向社保申请一个护理假津贴,是定额的,也就几百块钱,还要办了独生子女证以后才能申请。
你说的是40,50补贴的事情,那个具体要到所在社区去咨询。
是的,带身份证过去就可以了。下个月1号以后再去办理,现在系统已关,办理不了业务了。
现在网上查询已经不是用那个方式了,要到自己的常驻社区去申请一个网上查询的证书,用那个才能登陆,你以前的密码不对应该是不用改了。
确定如果他以后不回武汉了再办转移的手续,如果以后还回来的话,暂时不办理转移手续。到时候把浙江的转移回来。
那是不可能的,全国连通了?哄人好玩了吧?三个字,不可能!重新在浙江开户吧。
是滴。到时候从浙江回来再转回来,合到武汉 那个户上就行了。
应该可以,你拿身份证、居住证和医保卡到原单位给你交社保的那个社保局去办理续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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