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公的生育保险你不能用,如果你离职了,之前交的生育保险也用不了了。
你老公的生育保险你不能用,如果你离职了,之前交的生育保险也用不了了。
可以不补缴,从现在开始,之前交的还在账户里面。退休时候这没有缴费的3年不计入缴费年限。
少交三年,以后算养老金就少算3年,你说的划算不划算用什么来参照呢,没有参照就没有结论。只是我个人觉得补这么多进去划不来。
等新公司确定录用准备开始交社保之后再到社保局办理停保手续。
1、原来在流动窗口参保的,你是帮他停不了的,需要他本人去报停,并且确认自己的账户上面没有欠费;2、网上申报完以后除了异动表之外,应该还有工资明细吧,要不然怎么确定基数,应该是带身份证原件去,而不是复印件,身份证原件要扫描了办理医保卡;
3、要注意的很多,一时也不可能全部说完,把前面的看一下,遇到问题再问吧。
可以。
现在应该就可以提取公积金,社保可以转移回武汉,具体手续要咨询苏州那边。
你这种情况不一定能办理公积金的开户手续,如果是自己注册了公司的可以去申请一下,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应该是不能交公积金的。
原单位停保以后就可以了,账户一直存在的。
湖北省转武汉市要求参保人必须是武汉市中心城区户口才可以,目前来说两者的主要区别是省社保只有养老和失业,武汉市是五险。
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其他的均不能转移。
可以不交,影响不大,但在新单位接续前应查清楚缴费情况,如果存在欠费的话要申请欠费消除。
先到社保局去查一下看怎么回事,应该是五险一起出才对。
目前为止只有两种情况需要年审,一是重症年审,但是重症年审也不是一年一审,到时候社区会张贴通知;二是退休人员的年审;在职人员目前还没听说要年审。
以后我可能回复少一点了,靠你了!
在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初期,武汉市确实是要求申领生育津贴的人员必须办理独生子女证,后来才逐步取消,现在男职工申领护理假津贴仍然需要办理独生子女证,至于你说的独生子女费的问题,作为派遣员工来说,用工单位肯定不会列支这项费用了。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人民ZF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享受以下优待: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目前来说执行这项政策的大多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到退休的时候也可以向街道申请办理的,所以你现在考虑退休时候的事情有些过早了。至于你说的产假工资没有足额发放的问题,除非你掌握有十分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你产假期间所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然后可以申请仲裁,也许可以补足。作为人力资源公司来说,他的操作并没有错,生育津贴本身就是支付给用工单位,除非得到用工单位确认可以支付给你本人才会支付给你本人。
这个确实不清楚。
不能。生育保险停缴以后就不能享受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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