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怀孕辞职了就不能享受了。看你能不能跟公司达成协议,挂在你们公司交保险,你自己出费用,但是要协商好,包括后期的生育津贴他都要全额给你。
我是去年九月入职开始交的鄂州市的医保,而且交的数额比武汉少很多
我现在想在武汉的医院动手术 请问这个医保能报吗 能报销多少呢
谢谢你哈
请问LZ,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上年月平均工资交。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是指拿到手的现金数还是指扣掉五险一金和个税前的数?谢谢哈
谢谢你的解答。
其实我想的是新单位这边公积金还没有开户,是不是趁这个机会补上试用期的公积金,这部分相当于委托单位交
另江夏的社保,公积金可以销户把钱取出来吗?我在市内已有一个社保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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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你好 咨询下
我离职4个月了 社保什么的 也4个月没有交了
现在新公司马上 交社保什么的
那4个月怎么办
你这种情况得咨询鄂州的医保部门,关于鄂州参保职工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
衣若薰发表于 2011-3-1 21:05 我是去年九月入职开始交的鄂州市的医保,而且交的数额比武汉少很多我现在想在武汉的医院动手术 请问这个 ...
可以报销。程序如下:
1、先到鄂州市医保局办理转院手续,确定转到武汉的医院,必须要是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
2、在武汉入院前,将转院手续单、医保卡在医院医保窗口备案。
3、所有费用自己先垫付,出院后将所有单据一并报到鄂州医保局。
4、关于报销比例,病情不同,地区不同,比例是不同的,转院报销一般是30%-60%。
以应发工资来计算,但是有剔除项目。你可以参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里面有具体规定。
lz能不能解答一下我的问题啊?
co_coo发表于 2011-3-2 14:16 可以报销。程序如下:1、先到鄂州市医保局办理转院手续,确定转到武汉的医院,必须要是武汉市医保定点医 ...
哇 真是太厉害了 非常感谢你哈 抱抱
我是因为鄂州的医疗水平不够
不能动这个手术 不是自己要选择这边的医院的
真的非常感谢你的帮助噢
smile0333发表于 2011-3-2 11:18 LZ,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谢谢刚刚从单位辞职,以后想自己交社保,该怎么办理呢,不是武汉市的户口可以办 ...
从单位辞职后,单位一旦给你停保,你的账号会自动转到个人窗口。
你只需要带上你的身份证、社保卡(即大家所说的医保卡)到原单位所在区域社保局办理个人缴纳即可。
社保局会给你开个缴费单,你凭单到指定邮局开户办存折,以后直接在存折上存钱就OK。
ukoo发表于 2011-3-1 21:26 请问LZ,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上年月平均工资交。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是指拿到手的现金数还是指扣掉五险一金和个 ...
原则上是扣掉五险一金和个税前的数额。
guoaibei发表于 2011-3-2 11:40 楼主 你好 咨询下 我离职4个月了 社保什么的 也4个月没有交了 现在新公司马上 ...
你可以选择补缴那4个月的,也可以不补。
如果补的话,需要先去原单位所在区社保局办理补缴后,再停保,然后新单位在你停保当月续上就OK。
如果不补的话,你也需要到原单位所在区社局办理欠费删除,新单位自然可以为你续保。
eternitysummer发表于 2011-3-2 17:16 lz能不能解答一下我的问题啊?
什么问题?说一下!!
问问题的人太多了,难免会有落下的哦!!
co_coo发表于 2011-3-2 23:55 什么问题?说一下!!问问题的人太多了,难免会有落下的哦!!
您好,我有一个关于工伤索偿的案件想请教。
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距离公司门口不到500米的地方被一辆电动车撞倒,有一颗牙被撞断了,肇事司机逃逸,交警大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
在申请工伤赔偿的过程中,社保要求交警大队另出具一份交通责任判定书才赔偿。但是交警大队拒绝出具,称在以往的办理过程中都是只出具事故认定书的,社保都赔偿了,所谓的责任判定书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在现场的情况下才能出具,而我的情况是肇事方逃逸,他们根本没办法出具,并向我出示了他们的办事流程。
于是我又与社保联系,社保说出具事故责任判定书是新规定,虽然新规定暂未正式出台,但在工伤案件的受理过程中,必须按新规定办理。
明明新规定还未出台社保就要按新规定执行,交警部门未收到通知又不出事故责任判定书,请问社保的做法是否合理?是所有的相关案件社保都如此办理吗?我还拷贝到了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上面可以看到我是被一身着红衣的男性电动车驾驶者撞倒的,是否可以替代事故责任判定书作为索偿依据呢?
还想请教一下,牙齿是不可再生的,我有一颗门牙被撞断2/3,另一颗也出现了部分缺损,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十级伤残吗?如果申请工伤赔偿,社保是否会要求我去什么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吗?因为我马上就要开始接牙治疗了,而社保又迟迟不办理赔偿,我怕等我牙齿接好了社保又要我去鉴定之类的。还有,请问我这种情况是怎么赔偿的?是按一定金额一次性赔偿还是按医疗费的一定比例赔偿呢?我是否需要保留治疗过程中的缴费发票呢?因为我大概要看一年左右的牙医,每周或每两周复诊一次,缴费次数繁多。
另外请问在申请工伤赔偿的过程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吗?
以上问题,诚盼解答,谢谢!
不好意思啊,现在来回答你的问题。首先,因电动车导致的事故在原来的操作当中我们是不上报的,因为按照武汉市的规定,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而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只有机动车事故才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内。如果你是在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还是可以上报。但是你说工伤已经受理了你的申报了,那就应该是他们认可你在申报范围之内。在以前的机动车事故中,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但确实没有出具过你所说的赔偿认定书,交警部门一般也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社保部门要求你出具赔偿认定书,是为了界定事故主要责任方已经赔偿了你多少,那么社保部门再赔付的时候,这部分就不会再支付了,这就是工伤保险涉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赔偿时的差额赔付原则。如果现在社保出了这个规定,那你只能按照这个规定办了。如果是肇事方逃逸,那在你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面应该是有注明的,你可以到社保讲明此情况,看能不能酌情办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如果没有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的话,那前期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一般公司操作是,在事故发生48-72小时内到社保部门备案,然后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待工伤认定下来以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等劳动能力鉴定下来以后再做医疗费报销,是这样的一个程序。至于你的牙齿缺损能不能认定为十级,这就是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来出具意见了,但是这个也是有个标准的,你也可以在网上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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