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被欺负受委屈的一方。
支持被欺负受委屈的一方。
这。。。我下礼拜还准备去1010取货咧
江汉区劳动局是不是在机场河
应该是滴。呵。。。
还要求你主动上门赔钱.?
我ri..! 好想骂人啊,
算了,,还是文明点.
楼主就去咨询劳动局,把情况都说说清楚,,看劳动局么昂说,,
不消听那个窝心女递话..
我觉得她不得克告你滴
她冒得理
说不定是内贼列
明显是在黑你
要还自己一个清白啊
你带;勒里瞎激动个鬼,..
本帖Z后由 超亼寶寶。 于 2010-2-2 14:24 编辑 ]
我觉得啊,,
不管是她真的要克告你,还是黑你,,
我觉得你都冒得必要怕,,
既然自己冒的错,就应该维护自己的权利.
身份证复印件要不要真的无所谓,
现在你只要克咨询清楚,,
看劳动局人是么昂说..
冒昧问一句,楼主年龄是不是满小.?
可以和家里人商量哈撒,
不消耳她得,直接克仲裁~!
我觉得要找个有权威的人来解释下这件事情啊
都是一个当事人在说
1010的店主怎么不现身呢?理亏?不用理谁,只要自己行得正,坐得端,就可以了,谁都不用怕!支持宝宝,老板也太黑良心了,从来没有听过掉东西要原价赔偿的
不太清楚,不过支持楼主维权
我年纪不小,但也不大。
当初想的是人前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以后肯定也会有打交道的时候,比如我去送货。肯定会见面。
窃以为
关于侵权:在此事件后,老板的权益受到损害(有证据的前提下),且这种损害跟你的言论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才构成侵权。
关于合同:应该是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合同,比如在合同的解除中只约定了乙方的责任,没有约定甲方的,是不平等的条约。再就是里面提到合同未尽事宜可协商,账物不一致,对于产生差异的原因认定不一,是属于协商未果,并不能再合同中体现出来。而且这种情况应该是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吧,是属于经济纠纷的。但是我是没看见办理社保这一条的,这个倒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还有工作时间也可以仲裁。
还有,不知道为什么合同老板没盖合同章,押金没盖财务章,有营业执照么?不会是无证经营吧?呵呵呵 这个纯属猜测。但是合同确实是应该要盖章的。
==============新劳动合同对工作时间的约定============================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除因特殊原因Z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甲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已发安排乙方休假。
===========================================================
仅供参考
另外 不管老板告不告你 告你什么 都要讲证据
同样 你想申请仲裁 也需要证据 对双方是平等的
起诉方的证据很重要
前面的意粉也提到过
Z后 祝你维权成功
到仲裁去,你100%会赢~~我挺你
话说那家的女老板态度确实不好。。。每次去拿东西都好像我们欠她很多似的!
9494
估计那个瘦瘦的是老板吧,每回都臭到个脸。
寨主 你好山寨哦 好山寨的分析
支持宝宝 看着这些话就生气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就是就是。。。~
赚点钱都不容易,老板未必为难打工的。看那个帖子,明摆有人故意把东西拿了,她不调录像出来肯定心里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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