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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强势一点
怎么这么软呢
帮你顶~
留个名吧
具体情况不清楚,不加评论,
但是如果没有办理社保,在提出辞职之时是可以追偿的,从工作之日起
具体可去各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咨询
让她告 她就会拿这个吓唬你 欺软怕硬 有什么证据证明 不见的东西是你拿得 你还要告她诽谤列 还有 收取押金 ,未办社保,都是不合法的 你没告她 还白白干了一个月 她还反咬一口 楼主要勇敢一点 那个店主简直欺人太甚
我觉得诽谤。。纯粹是无稽之谈。。太可笑了。发个帖子就诽谤。
就算是诽谤那被删帖了也不叫诽谤啊。
至于 侵权就更可笑了。别个去她店子里看质量,她阔以拒绝啊,还不是可以不把别个看。再说她那是店子,又不是私人住宅,别个私人住宅你闯进去了,户主不让你进来你强制进来,那才叫侵权捏。 简直是法盲那个人。
不过。。我也不是学法滴哈。LZ参考哈。支持~
真是好稀烂滴老板啊····
宝宝···坚强点···力争到底啊···
找阿星! 不说不舒服!
早就觉得1010的老板蛮呸了
我现在都换航发取货了
这件事情我怎么看都觉得那个店老板人品很有问题。
找法律专家咨询下吧,这样的老板不管找什么样的员工,都是做不长的
很多问题还是不清楚,真的是不好做评价···
俺昨天才注册,想不到今天就看见这个帖子,也详细的看了你之前的那个帖子,以及你和你那个老板签订的用工协议,嘿嘿,俺也简单说几句,说下我个人的看法。先帮你把整个纠纷梳理一下哈:
首先,也就是1月18日,Z早引起的纠纷,就是你打工的店因为丢货,老板认为需要你赔偿,而你认为自己是无辜的,所以你拒绝了你老板提出的赔偿方式;这里,你们之间的纠纷,仅仅是如何货物丢失,如何赔偿的问题。
其次,还是18日,你和你的老板在没有议定如何达成赔偿的前提下,你提出要辞职;现在你们的纠纷,包含了如何赔偿,但更多的就是在解决赔偿的情况下,如何解除用工合同的问题了。
然后,还是在18日,你在得意发贴,说出这家店在什么地方,以及工作的经过,这次纠纷的经过,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接下来,19日,得意一个大姐去了解了情况,然后建议你们协商解决。20日,你去店里,和你前老板交接了一些手续。接着,30日,你归还了押金条。但同时也接到你老板的电话,要求你赔偿在你工作期间,丢失货物的损失。并且说会告你侵权起诉你。
Z后,2月1日,你今天发帖,说你仅仅想要回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你很担心你老板会直接告你。今天的发言也附上了你们的用工协议。
不知道以上这些,算不算你们之间纠纷的全部过程呢?接下来,我一点点帮你分析下你的对错,因为我仅仅是看见你的一面之辞,也不知道对不对,仅仅帮忙哈!得意的同学们也可以来一起分析下。为了方便阅读,我用红色字体说出我个人的看法。
第一个:
首先,也就是1月18日,Z早引起的纠纷,就是你打工的店因为丢货,老板认为需要你赔偿,而你认为自己是无辜的,所以你拒绝了你老板提出的赔偿方式;这里,你们之间的纠纷,仅仅是如何货物丢失,如何赔偿的问题。
货物丢失,如何赔偿,你和你老板可以协商解决。你在之前接受过这种赔偿方式,也就几十块,而这个月太多了,你算了下,有1300多,所以你无法接受。第一你无法接受让你一个人赔,第二你无法接受你按原价赔。然后你的老板在你提出辞职后,要求你多工作一个月,以便赔偿她的损失。
现在我想说的是:这个损失是否真的存在?如果在的话,是如何造成的?老板的管理责任,或者你的工作责任,大家分别应该承担多少?你和你老板有没有就这个交流过?
实际上按照你以前赔偿的方式,你老板肯定会以为,你们之间赔偿方式是你们约定过的。这个你后面的用工协议也很清楚。所以他会认为他的要求很合理。至于你同意与否,那其实还是你们之间如何协商的问题。当然他提出用你的工资区抵扣的建议,你也无法接受。嘿嘿,这个叫协商不果。
其次,还是18日,你和你的老板在没有议定如何达成赔偿的前提下,你提出要辞职;现在你们的纠纷,包含了如何赔偿,但更多的就是在解决赔偿的情况下,如何解除用工合同的问题了。
你觉得你的老板“是不是请来一个员工,可以随意使唤,还可以为自己买一份无偿保险,东西不见了,反正有人买单。”,其实,也是我上面说的:弄清楚双方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这样的气话,说的有点过啦。你打工是拿份工资,你老板开店,是赚点钱。在没有弄清楚货物损失的前提下,你提出辞职,他的损失应该他独自承担吗?你在没有和你老板协商同意的前提下,提出辞职,肯定是不负责任的,因为他的利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然后,还是在18日,你在得意发贴,说出这家店在什么地方,以及工作的经过,这次纠纷的经过,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海绵宝宝妹妹,这个你做的很过啊。很简单,你发帖可以用海绵宝宝,你可以用笔涂掉自己和你的老板的真实姓名,你知道这些需要保护,但是你想过吗?你和你老板因为货物损失赔偿问题、因为辞职问题,直接将他开店地点公布在网上。很私人的纠纷,你公开出来,这个是不是伤害你老板开店店面信誉了?是他产品质量有问题?是他恶意勒索你?恐吓你?你自己也说啦,封贴是因为你单方面发言,是一面之辞。其实我猜封贴,更是因为你直接伤害到一个独立经营的小店的信誉。他在你工作之前要开店,在你工作之后还要开店。你为何当时不直接把纠纷店地址也隐藏一下呢?你用你和你老板的工作纠纷,直接伤害了他店面信誉,也许会影响他以后经营(我记得你说过是在得意找到这个工作的),你叫他以后在得意怎么继续做生意?
接下来,19日,得意一个大姐去了解了情况,然后建议你们协商解决。20日,你去店里,和你前老板交接了一些手续。接着,30日,你归还了押金条。但同时也接到你老板的电话,要求你赔偿在你工作期间,丢失货物的损失。并且说会告你侵权起诉你。
得意的大姐了解了情况,然后建议你们协商解决,很遗憾,俺看不到得意大姐的说法。或者说对整个纠纷比较客观的说话,俺是没机会看到了。只能看见她的建议:协商解决。封贴,也是得意的正确。因为的确不是因为产品,需要去曝光黑心店,而仅仅是你工作纠纷。然后,我估计你老板肯定是有点气坏了:很正常啊,因为你火爆和极具个人情感色彩的发言,你自诉中的弱者身份,因为你和他工作纠纷,他在得意出名了,不过大多数是骂声一片。我知道现在小店的生存之艰难,难怪他气坏了吧。。。所以,他坚持他的赔偿方式。
Z后,2月1日,你今天发帖,说你仅仅想要回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你很担心你老板会直接告你。今天的发言也附上了你们的用工协议。
用工协议上面有赔偿方式,对你迟到的处罚方式,有社保补贴的说法。不过没有说到节假日换班、奖励、平时福利。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非要身份证复印件。真奇怪。他要给你可以先复印再给你啊,始终可以找到你。难道你要他给你的,还有其他协议?你这里有点语焉不详哈,不知道你隐瞒了什么,也不知道你什么意思。关于用工合同,我真不懂劳动法,也许你可以问问别个。至于告你之类的话,你肯定你没什么把柄或者“罪证”的话,估计不用太担心,那可能更多的是对你的一种惩罚:你因为私人泄愤,对事情不客观的描述,对他店址的具体披露,的确影响了他正常经营,影响了他的声誉和生意。
所以呢,我希望你可以把情况说的更客观一点,我希望你老板也出来说说事情真相,我更希望得意大姐也可以把她了解的情况说下,这样尽量做到公正客观,以便大家对事实有个清醒的判断。
嘿嘿,第一次发言,说这么多,大家就事论事,可别打击我哈。。。。
打字到眼花了。我老人家第一次写论文啊。。。。
不明白为什么要身份证复印件?
第一,18号 我提出辞职 不是还未达成赔偿协议的条件下我就很冲动的发了那个帖子。 而是 老板要求我全价赔偿,我算了一下工资加提成加押金都不够赔偿丢失衣服的金额。 老板提出的是把当月做完,这样会有900元的工资可以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我害怕赔偿金额扩大,只有辞职。 在我无力偿还和无助的情况下,发的帖子。 针对赔偿金额的问题,我和老板交流过,我认为双方各付一半责任是很公道的。 在我提出辞职以后,我也没要求她支付我半月工资和押金300元。也相当于是我对赔偿做出的让步。没有要她一个人承担。 如果这种条件下,她能够答应。我也不会发那个帖子。 我也不觉得我的做法对她没有保障。相反是Z恰当的。 这点由大家评判。
我现在要出去吃饭了,待会来一一回复你!你有很多观点都是片面的!
那个押金条我根本没归还!
我回来了。 接着说
第二,我公布了工作地点。不代表我对这个店信誉做出了影响。 武广1010不光是一家童装店,也是得意的取货点之一。 不是我公布出来,它的信誉就会被任何言语所影响的。 在那里工作,每天除了面对购物的顾客,也和团购的收发货息息相关。 每天也在和意粉打着交道。 我说出和老板的劳务纠纷,说的全部是事实,没有去夸大,也没有去编造任何东西。 跟帖的意粉,也只是说出了对我的服务态度的评价和我遇到困难的帮助和建议。 即使是我的单方面发言,百度快照可以还原那个帖子,你看我对那家店子做出攻击了吗? 大家都有各自的是非判断能力,不是我一面之词能左右的。 不是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舆论导向也不是我能控制的。
第三,押金条子我还没有归还。 所以你看帖没认真。 我30号只是去送货。 从20号跟老板交接完团购的事宜,一直到我30号去送货,老板没有提出过她不要我赔偿的任何信息。
要说我团购贴里说的,要大家去店里看袜子的质量和价格。欠妥当,我可以诚恳的道歉,如果不是我对货品质量的放心,我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就像我在上班期间,店里有一批GEOX的鞋子。我会对顾客说,商场也有这个专柜,你可以去商场对比质量。是不是和我们店里的一样。 所以,我不是故意的去挑衅谁。 我大概12点送的货,老板要我下次去武广把押金条子带给她。老板在3点左右电话通知我,她12点要我把押金条子带给她是准备算了的,不用我赔偿,但是现在反悔了。要求我一周之内主动上门照价赔偿,在告我毁谤和侵权。 说不是什么马蜂窝都可以捅的。
第四,社区姐姐关帖后,去和老板做了交涉。 老板有没有气,我不知道。 但是当天,我前面有误,老板是在姐姐去做了交涉的当天电话我,要我去做团购的交接。 我去了,当天清货清了3个小时,起码在这3个小时,老板没有表露出生气。 也没有谈到赔偿。 因为在我辞职的当天,老板不同意我提出的工资和押金我都不要了,来抵扣丢失的物品。 老板当时不同意,说盘存工作没有做完,没有具体的金额和数字出来。 但是截止到我提出辞职所丢失物品的金额已经超过了我的工资加押金。 我去上班打工就是为了赚钱,难道要带钱去打工吗? 至于我火爆和极具个人情感色彩的发言,这只是你个人感觉。 自述中的弱者身份。 雇主和打工的关系,打工的肯定当不了强者。 即使我不发帖子。还是第2和第3里提到的,武广1010在得意一直都很红,作为一家特色小店,或作为得意的团购取货点。 不是我去发表什么言论就能影响和动摇它在得意的地位。
第五,我提出要拿回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很奇怪吗? 上面有我的个人信息,我要求拿回来。 害怕老板会直接告我。 我当然怕老板告我,第一次遭遇这种事情我当然会怕。所以我才会发这个贴,寻求懂法律的同学帮助。老板要告我,我该怎么办? 而我发这个帖子,重点是拿回身份证复印件吗? 是老板电话通知要告我,我寻求法律的援助。
至于,你提出的其他协议,把柄,“罪证” ,隐瞒了什么。那还真没有。 不过你提出的私人泄愤,我承认我开团时,让大家去她店里看质量和价格,这点不妥当。我可以道歉,如果就因为这个,要告我侵权,我也接受。 但 对事情不客观的描述。这一点我不认同。 我发的帖子 没有添油加醋过。也没有杜撰什么。 所以,请你把帖子,看仔细后再来帮助我,提意见。 谢谢。
本帖Z后由 海绵宝宝 于 2010-2-1 23:32 编辑 ]
得意还有这厉害的小学生
宝宝加油。
我们支持你。
正义万岁。
我要代表月亮消灭坏人。
快过年了,大家和气生财!
得意再去个人当中间人调解一下嘛!有时候两个人闹僵了,有个第三人竖个梯子的话,大家都好下台。毕竟也不是什么深仇大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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