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人和撞死人,你不知道是什么概念???
撞倒人和撞死人,你不知道是什么概念???
60岁以上的老人,按照20年生活标准吧
拍洋画发表于 2015-10-22 16:57 回复 liucf2013 的帖子一辆机动车撞死了行人,交警还判了机动车的主责。这还不能说车子是瞎开的?
这是在中国,人车事故不可能人是主责,你停着等红灯,人跑过来撞你车都是你的主责
不管是撞死还是撞倒,不轮是否为碰瓷,难道可以不赔钱?我感觉我们不在同一频道交流!算了,无语了,看看,不必回复!
本帖Z后由 穷死了 于 2016-1-25 14:31 编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法律上有理赔标准的,年龄,职业,当地人均收入等等法院判的为准,对方不认可以上诉!但是,毕竟对方死了老人,不说了!
20万,你问问你朋友店颠倒过来他愿意否?
是滴~~~前提是你不逃逸,不违法的前提下!
车子撞人一般只有主责和全责之分吧?次责好像没遇到过!
内容被自动屏蔽
60多岁了,是按年平均收入来的,安中国人平均寿命来算的足够了,不要怕
那是不是不应该认主责~(在本身无直接过错的情况下)!认可主责就要去吃牢饭!
看了半天~也没明白!
如果真是驾驶员主责~赔钱或者达到亡者家属谅解书的赔钱标准,否则去监牢,那也认了~否则在本身无主责的情况下认主责~那不是把自己坑进去了
看了半天~也没明白!
如果真是驾驶员主责~赔钱或者达到亡者家属谅解书的赔钱标准,否则去监牢,那也认了~否则在本身无主责的情况下认主责~那不是把自己坑进去了
看了半天~也没明白!
如果真是驾驶员主责~赔钱或者达到亡者家属谅解书的赔钱标准,否则去监牢,那也认了~否则在本身无主责的情况下认主责~那不是把自己坑进去了
感觉现在50万的三责险不够用了,明年还是100比较保险,现在简直把交通意外当发财的一个手段了,悲剧谁都不想发生的,但说个不该说的,还好没进医院重症,不然这20多万都不够交医院的,另外还得当孙子,更要补偿
20万是民事赔偿部分的判决,刑事方面另算。你朋友这种情况,造成一人死亡,主责,已属于交通肇事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所谓取得死者家属谅解,其实就是在经济补偿方面让对方满意。所以,不想入刑的话,还是和对方家属协商吧。
内容被自动屏蔽
如果已经搞定法院去判决,肯定这起死亡事故已经拖了2-3个月了,家属和驾驶员本人都已经搞得精疲力尽了,而且前期分歧太大,谈不拢才上法院。
你的回复可真高,佩服!生命竟然可以用金钱来衡量。
上海火灾死的老人都是96w
©2008-2024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