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从不与人吵架。
所以我从不与人吵架。
你们以后归不归还,是你们的选择,真正的好人就算被误解也不会去选择做一个坏人。
失主找回自己的所有物,在二十到三十年前绝对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只能说现在人们道德感越来越缺失,才觉得归还物品有多么了不起。其实只是件应该做的事情,也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但是,敲诈勒索,又是另一回事了,呵呵。
本帖Z后由 fangyuanyeyue 于 2013-1-16 02:33 编辑
你是不是又犯病了?你说的话我懂都不懂,你才是龌龊。说实话,如果是别人捡我的手机勒索我,我肯定找人教育他。哪里像我们同事做个包子,被你们诬陷,就这样算了,就这样放过勒索她的人。
本帖Z后由 夜魅儿 于 2013-1-13 23:27 编辑
你才被狗吃了,你别当就你会骂人。呵呵O(∩_∩)O~
搜索了一下,真的在好多论坛都发了,这人妖心理不正常,现在一口咬定别人勒索,要想让勒索成为事实,赶紧给别人钱去!再上来发挥你诋毁谩骂的功力吧!
你不心理变态?紧找到我闹?我看你八成欲求不满。没事再这里挑事,我发个帖子,网络这莫大,你搞的人尽皆知,你让你们同事的脸嗯丢尽了,一件简单的事情搞成这样,还小领导,现在全公司都看你们的笑话,还领导个屁。
你们不是会查ip?看是不是我发的。
你们搞几个小号?精神分裂了吧。
昨天到今天,一直耐着性子给你们脸,结果给脸不要脸,你再说话难听,我保证说的比你个叉叉说的更难听,双倍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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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始至终你们都不承认敲诈,强调失物归还,就好像不该归还一样,一件正常的事情被你们说的这莫了不起。真是八辈子没做过好事,做了好事要立牌坊啊。次奥。
夜魅儿发表于 2013-1-13 18:55 你不心理变态?紧找到我闹?我看你八成欲求不满。没事再这里挑事,我发个帖子,网络这莫大,你搞的人尽皆知 ...
看了帖子,失主方这样倒打一耙到处诋毁,完全可以构成污蔑罪,哎,道德缺失,言辞过激,可想而知当时你们是怎么辱骂那个姑娘,还要打别人?什么世道
好吧 看完这贴后发觉如果捡到手机 要立马丢掉 丢到找不到的地方 以绝后患 免得害人
掉了一爱疯害了多少人。。。
第一,我没有指明到姓,曝光地址工作单位名字身份证电话号码吧?我再网上吐槽我看到的,我怎么了?她对我又没有恩,我完全局外人。所以就不存在什么有理没理。我就是听说,有人手机丢了,要钱才归还,气愤不过发了帖子,你们唧唧歪歪个什么?
哦,你们承认要钱有不妥,那我也没什么说的了。我也觉得不妥,我们达成一至了。我承认,她归还失物,表扬。
zhangxuanmail
zhangxuanmail说话比fangyuanyeyue有水准有条理的多。你说的话很多我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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