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kekedian 大学一年级
夜魅儿

我反倒觉得你开贴就“来者不善”,语气就不对。

若晨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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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kedian 大学一年级

本人已删帖

本帖Z后由 kekedian 于 2017-10-26 19:53 编辑

夜魅儿 硕士三年级
kekedian

我发帖子像写日记 表述自己的观点 没有神马对不对的

应似飞鸿踏雪泥 硕士二年级
kekedian发表于 2013-1-14 13:08 回复 hanfengwhu 的帖子恰恰反之,你们刷新了低点。说实话,你们已经一分不花就拿到手机了,还这样诋毁就 ...

捡到东西,失主找上门来,还要600块钱才还手机?

一分不花就拿到手机不是很正常的么,怎么在你这里就变得不可思议了?

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捡到东西要交给JC叔叔,大人就要据为己有或有偿还给别人?

这个难道不是道德底线吗?

乖乖隆的东 小学六年级

靠捡东西搞钱,效率太低!

不如在公汽上面直接偷,那个来得快;

带个头套拎把刀,半夜在僻静路口等着找人家要,那个还快些。

水飘蓝 大学四年级

本帖Z后由 水飘蓝 于 2013-1-14 14:07 编辑

无语,捡到东西要交还失主是我们小时候就学习的道理!!不过说句实话,如果是我看到了,估计拣都不会拣,麻烦。但是如果我捡到了,肯定是无条件归还的。这个600块就把整个事情的性质搞变了。

wuhanbetty 博士一年级

看得头疼。还跑到这来对骂,哎

江城涵舍 硕士一年级

捡到手机后直接下电池,屁事都没有了

咬耳咚 大学一年级

真是纠结

/jing 硕士三年级

那下电池还要带把起子咧!!!

彬之蓝 高中二年级
fangyuanyeyue

不可能查到通话录音的吧??这个..你自己录了的才有的吧?..顶多查到曾经通话过...

冰糖燕窝 博士后

什么白富美撒,真正豪爽的妹子是不会开口要那600块的茶水钱的,在我看来多少有点敲竹杠的意思。

万一是同一公司的同事丢的手机,或者同一办公室的同事丢的手机,还给别人也开口要600元喝茶?丑死人了,就这水平,是么样当上领导的,汗~

蓝心的沧海 博士后

很多年前。由一个么么引发的血案成就了无极!!!

很多年后,由一个捡苹果手机收发的六百块的喝茶案。

其实捡到东西还到失主,别个失主肯定是蛮感谢的!但是捡东西方主要要求要六百块就有点让人接受不了。换个角度!如果白富美的手机丢了,有人捡到了。还到白富美。并且要求白富美把六百块钱喝茶。白富美会么样想列!当然我觉得白富美会说。这样吧手机不用给我了,帮我捐给红十字会吧。我正好换新的。这才是真正的白。富。美!

桃桃618 大学一年级

看到那段专门驾车从咸宁赶回武汉还手机我就笑了,在武汉捡的要亲自带在身上才放心,走哪都不能离身呀。。。。还好白富美没有去法国扫货,不然那不是还要搭专机赶回来啊,那机票钱可以买多少个爱疯啊。。。。请全公司人喝茶,原来手机是全公司人集体上厕所捡的,就算不是的喝茶六百啊,真心不多啊, 因为公司有一百零八号人啊~!

多多哥哥 禁止访问

说个实话, 你朋友做的满扎心.

别个做好事要报酬, 冒的么司问题. 你这样的话, 不诚信.

你现在还故意把这个事情放到网上说, 人品非常低下!

桃桃618 大学一年级
kekedian发表于 2013-1-14 13:00 回复 夜魅儿 的帖子你还提倡拾金不昧?你发这贴Z终导致,有想还手机的都不敢还了,还不如自己拿着用。现 ...

你把人性想的太自私,冷漠,无情,阴暗了,当然你有这样的人生观很正常。因为你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两年前在一露天小咖啡馆掉了手机,是NOKIA E72,晚上那家小咖啡馆几乎没有人了,我过了10分钟回去找,在一个陌生人手里,他捡到后稍微核对下就还我了,没有提任何要求,我也谢谢他了,但我没主动给任何报酬,这只能说,人如果有贪念,可以永远沉溺于此,你可以无论捡到什么都不还,只要你觉得天经地义就行。

fangyuanyeyue 大学一年级

本帖Z后由 fangyuanyeyue 于 2013-1-15 04:16 编辑

文明人做不得,走其它路径,今天电话联系失主领导,失主领导都认为失主和她同事欠缺修养,道德败坏,认为我同事是好人,失主这样网上诋毁抹黑我同事搞得激化俩公司矛盾,经沟通失主和她同事只肯来道谢不肯道歉,还要让领导来,自己不肯亲自来道歉,看来失主们还没有彻底悔悟,那只能直接找失主公司一把手了,发帖诋毁同事的名字你们领导也告知我们了,一并处理。

天使的赝品 超级意粉

原来楼主是招银的啊 我两年前也在招银上了一年多的班

乖乖隆的东 小学六年级

法条: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可能会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必须告诉才处理。

要六百是开玩笑的还是反复强调的?

如果是开开玩笑的,那失主当时的表现是比较过分。

如果拾到者反复强调,明示这钱必须要出的话,可拒绝给付,并留下通话记录及证人,直接报案处理,起诉嫌疑人不正当得利,构成侵占罪,Z高刑责两年。

捡东西不还不是道德范畴,直接有法律法条来管的。吵吵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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