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神马便宜了,又不是我掉了手机,我就发了帖子。
我得神马便宜了,又不是我掉了手机,我就发了帖子。
这种事还好意思开口要600元,脑壳进水了?电话录音、保存监控录像、找人证物证,直接打110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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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芯儿发表于 2013-1-14 10:16 回复 fangyuanyeyue 的帖子喝个什么下午茶要600。
还把600?把手机砸她闹括上,这口气无价。
以后,这人在捡到东西,你们猜她在还不还了?
这种情况要看旁边有没人。
夜魅儿发表于 2013-1-14 11:09 回复 好麒佬 的帖子这种情况要看旁边有没人。
嘴快生疮
呵呵 我开玩笑的。
夜魅儿发表于 2013-1-12 00:12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知长短;以史为镜,可以明是非。这件事,我是一个旁观者。但是我却 ...
说得好。勿以恶小而为之。
退一步,海阔天空。要是我,给三百。当酬金。
你还提倡拾金不昧?你发这贴Z终导致,有想还手机的都不敢还了,还不如自己拿着用。现在拣手机的有几个人还的?你一分不花拿到手机就不错了,还发帖说人家要拾金不昧。莫再发帖了,你的啥道德水平已经出来了,再发帖就只能给自己抹得更黑的。
本帖Z后由 夜魅儿 于 2013-1-14 13:06 编辑
恩,祝你的手机放桌上,被你们同事捡到,都找你要个600才还到你。你素质高道德高,那你就跪着笑着给。
态度不可以不好哟~
恰恰反之,你们刷新了低点。说实话,你们已经一分不花就拿到手机了,还这样诋毁就不地道了。
可惜你不是我同事啊,要不你会要得更高,或者就自己拿着用的。我相信你!看你发帖的水平,我就知道的!你懂的~~~
幼稚...
哈哈,这个词你用非常好!真心的奉劝,这事不要再纠结了,你已经疯狂了,静下心来回头看看,会发现这多的话其实都只是头脑发热的产物,可是别人通过这些话却称量出了你的斤两,再多的话只能是减分无下限。
如果一个强奸犯强奸未遂 是不是就表示他神马都没干呢?
你现在抓住 “一分钱没花拿回手机”
是不是要花了600才拿回手机
才不理亏?
刚开始我确实很冷静 但是你看他们怎么说我的呀
情绪不是被逼出来的?
网络这个东西,你觉得减分又怎么样?你在乎的我东西我不见得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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