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鞋控发表于 2016-03-28 09:32 我是签的终身合同,被停岗三个月了,没有任何书面形式通知,没有正当理由,还劝辞职,请问我该收集什么资料维权?可以告单位吗?
你现在是什么情况呢?
球鞋控发表于 2016-03-28 09:32 我是签的终身合同,被停岗三个月了,没有任何书面形式通知,没有正当理由,还劝辞职,请问我该收集什么资料维权?可以告单位吗?
你现在是什么情况呢?
彩虹小小的发表于 2016-04-13 22:38 你好,想请问,员工工伤9级,现在想回去上班,原工作是驾驶工作,受伤部位是右足踝,长期都红肿的,肯定不能再从事驾驶工作了,可是单位不肯协调其他工作,非要我们去做一个不能从事驾驶工作的鉴定,我们问了医院, ...
你好:你是什么时候受得九级工伤?工伤有没有理赔呢,你是想继续从事驾驶工作还是换岗位呢?
彩虹小小的发表于 2016-04-13 22:52 受伤是14年6月,工伤办理下来是15年8月,现在就是不想再从事驾驶工作了,可是公司说驾驶员不能转岗,非要我去做不能从事驾驶工作的鉴定,关键我找遍了也没有做这个鉴定的地方,不知道怎么办了
你想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继续履行呢?
彩虹小小的发表于 2016-04-13 22:55 首先肯定想留在单位的,毕竟工作算稳定的
那就不用担心,不存在单位说的那种鉴定,如果不能胜任单位有义务调岗。
我是一名专业律师,作为得意的一员。针对大家找到新工作、步入职场需要注意和预防的有关劳动纠纷的疑惑,免费提供咨询解答。
工作之余,尽量一一解答,如因工作繁忙不能及时回复,望各位海涵。
法律咨询电话:1500717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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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是有规定的,建议先和单位沟通,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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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李一张发表于 2016-06-16 07:28 请问,女职工怀孕遇上了公司解散,这个时候应该怎么给这个女职工赔偿?即赔偿哪些项目,赔偿多少。谢谢
首先要判断公司解散是客观原因,经营不了要办理注销,属于劳动合同无法继续旅行。这个时候女职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生育津贴(看怀孕周期)。
如果是公司分立合并,则劳动关系可以继续履行。
如果是公司要达到解除劳动关系的目的而说公司要解散,女职工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生育津贴,办理失业领取手续等。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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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潮流发表于 2016-07-04 22:45 一个朋友在外企工作,进公司签了3年的合同,在工作半年的时候因为购车公司给了补贴而签了一份附属协议,将工作时间由原来的三年延长到5年。现在主合同(3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因为各种考虑不打算续签,打算对 ...
你好:合同的变更,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应支付经济赔偿金。即6个月。
YS潮流发表于 2016-07-05 09:28 原来是你开贴,谢谢了
你好:如果单位要开除一定要求给你书面通知,不然你有理由待到十月份。
嗯,你是可以要求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因为后期还有生育津贴、
你好,属于单位排除自己的义务,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对你没有法律约束力。
phlblue发表于 2016-07-07 08:15 回复 毕业生 的帖子非常感谢!
不客气
上班族必知的十个问题,说清楚加班的那些事
一、你加班加点过吗?
1、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即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2、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
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天数×300%
2、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8×小时数×300%
3、休息日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天数×200%
4、休息日小时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8×小时数×200%
5、平日延时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8×小时数×150%
三、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加班工资以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或另行约定的工资标准为计发基数,约定标准低于Z低工资标准的,以Z低工资标准为计发基数。当事人没有约定工资标准,但用人单位内部工资分配方案中规定有对应工资标准的,从其规定。当事人既约定、用人单位亦没有规定工资标准的,依据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平均的标准工资确定计发基数,不包含奖金、津贴、补贴等金额。
四、调休可以代替加班工资吗?
通常情况下,只有休息日(一般是周六日)的加班才是可以安排调休的(如果不是补休,就要支付加班工资),延长时间的加班与法定节假日的加班,依然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五、用人单位能要求员工无限制加班吗?
不能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六、用人单位能强迫员工加班吗?
不能
用人单位违法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其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此外,超时加班加点和违法要求女职工加班加点,如要求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等情况也是不允许的。
七、任何情况下都能拒绝加班吗?
不是!
为公众利益的需要,劳动法明确规定,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相关限制。
不可抗力因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
公众利益需要: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抢修的;
设备检修保养: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的停车期间检修、保养设备;
国防紧急任务: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
八、双休日出差能算加班吗?
视情况而定!
如果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如果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而是处于休息状态,该双休日不算加班。值得注意的是,出差往返占用双休日的,也应计入加班时间。
九、出差补助能取代加班工资吗?
不能!
出差补助,一般指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其性质是经济补偿。加班工资的性质则是工资报酬。
当工资任务需要劳动者在双休日出差时完成,用人单位既要给予经济补偿,也要支付加班工资。
十、如果追讨加班费?
对于加班事项的举证,可以从加班前、加班中、加班后3个时间节点入手,收集和保留证据:
加班前:如果单位领带用QQ通知加班、在内网上公布加班人员名单,单位张贴书面加班通知,写有休息时间的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等,都可以截屏、拍照或复制留存。
加班中:保留交接班记录、领取材料记录、工作流程记录,加班时工作邮件或电话往来的一些记录;注意记录自己所做的工作内容,比如开会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等;
加班后:劳动者要争取有同事出庭作证;要保留加班后向单位报销出租车费及报销理由的复印件以及主张加班费时的记录、QQ聊天等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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